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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4053X/2021-03459 生成日期 2021-07-02 公开日期 2021-07-09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江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体裁
主题(一级)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主题(二级) 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 关键词 植物,提案,函
效力状况 有效 文件下载
内容概述 关于加强绿植垃圾处置管理的建议
关于加强绿植垃圾处置管理的建议

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表

案别(市人大建议/市政协提案)

市人大建议

主提人

吴正德

标  题

关于加强绿植垃圾处置管理的建议

建议/提案内容

随着城市发展以及居民生活品质提升要求,园林绿化在城市建设中居于越来越重要的位置,绿化管养修剪也逐步规范提升,绿植垃圾在城市垃圾总量中占有相当比重。但是绿值垃圾全链条管理还不完善,随意偷倒绿植垃圾现象突出,亟需园林绿化部门加强管理,统筹协调规范处置。 一、目前现状及问题 1、园林绿化部门直接管理的公园、随路绿化等管养修剪产生的绿植垃圾,从产生、投放、收运、处置都比较规范,基本形成了完整的绿植垃圾处置链。但是存在,随路修剪的树叶、树枝清理不及时、不彻底现象。 2、物业管理的小区内绿化等管养修剪产生的绿植垃圾,管理极不规范,树枝、杂草随意堆放在生活垃圾收集房旁,甚至还有扔到附近河道内的现象。 3、无物业管理的小区、私房等区域绿化修剪完后就随处乱放、乱倒,极大影响了市容环境。 二、建议: 1、进一步明确园林绿化部门、属地责任,构建全区域、全时空,无死角无盲区的园林绿化管理范围;构建从绿植垃圾产生、投放、收运、处置的全链条管理。真正让居民、部门明白绿植垃圾从哪来到哪去,给绿植垃圾找明出路。 2、进一步依法加强监管,对不履行绿植垃圾规范处置的单位、乱扔偷倒绿植垃圾的单位及个人加大处罚监管执法力度。

承办单位

江阴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答复内容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绿植垃圾处置管理的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已交我单位办理,现将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目前,我市城区绿地主要有如下几个管理主体:

城区公园、道路、老旧小区内绿地等由公用事业局负责管理;城中村、私房等区域的绿地由属地街道负责管理;商品房小区内绿地由物业负责管理;高新开发区内绿地由高新区负责管理。

园林有机废弃物(绿植垃圾)目前主要有两种处理方式,一是对树枝进行粉碎处理后返回绿地,用于改良土壤;二是落叶、草类有机废弃物与环卫部门合作,集中清运进行焚烧处理。随着城市精细化管理的不断深入,我局加大了对公园、道路绿地内落叶的清理力度,同时增加了对绿化植物的修剪频次,园林有机废弃物大量增加,给收运、处置带来极大压力。

针对这一情况,一方面我们加强与环卫部门合作,利用新建成的有机废弃物处理设施,对修剪产生的青草进行处理,但目前处于试验阶段,尚不具备规模化处理能力。另一方面,我局与江苏省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共同合作进行园林废弃物炭化制备生物质炭、生物质炭附载土壤有益微生物的土壤调理剂等项目的技术开发,目前项目进展顺利,已完成全市园林废弃物收运处置利用情况摸底,实验室试验及示范基地建设有序进行。根据阶段性研究成果,正起草制定《园林植物废弃物热解制备生物质炭技术规程》、《园林废弃物生物质炭基微生物土壤调理剂》等文件,技术开发预计2022年9月结题,我局将一进步探索研究成果的后期转化及实际应用途径。目前,国资市风景园林工程有限公司通过引进成套粉碎染色设备,将园林有机废弃物制成彩色有机覆盖物,实现资源化利用。今年7月份,彩色有机覆盖物生产线已投入试运行。正式投产后,预计年处理园林有机废弃物6000m³,生产彩色有机覆盖物约1000 m³。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指导、督促国资市旅游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通过设置园林有机废弃物收集点、购买专业转运车辆等方式,不断提高收运、处置能力。引导属地街道、物业单位等管理主体对园林有机废弃物加强分类,规范处置流程。同时进一步加强监管,街道、社区、个人发现不规范处理园林有机废弃物的情况及时向行政执法部门汇报,由执法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谢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不同意见,请与我们联系。

(电话:86099820)

答复时间

2021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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