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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无锡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专项(物联网)资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11 10:23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无锡市新一代信息技术

产业发展专项(物联网)资金项目的通知

 

各镇(街道)经发局,高新区、临港经济开发区、靖江园区经发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发布2021年度无锡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及组织项目申报的通知》(锡工信综合〔202117号)要求,现组织江阴地区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领域

围绕以物联网为龙头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进行安排,用以支持产业培优育强、行业应用推广和产业生态优化。主要包括:

1.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示范资助项目(物联网);

2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示范资助项目(5G、窄带物联网)

3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投资资助项目(物联网);

4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投资资助项目(5G、窄带物联网)。

二、组织申报事项

(一)申报单位基本条件

1申报单位为江阴市区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或中央企业二级法人资格,经认定从事物联网、5G、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研发、生产、应用、运营的各类企业(单位)。

2申报单位具有完成项目任务所必须的能力和必要的保障条件。

3申报单位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体系健全,前三年无严重失信行为(无锡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出具的《无锡市社会法人公共信用评价报告》等级不得为C+及以下)。

4工业企业最近一次资源利用绩效评价被列入D类的,不得进行申报。

(二)申报项目基本条件

1申报项目符合相关“项目指南”支持的领域和对象。

2已享受过上级资金支持、市同类财政专项资金扶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申报项目实行限项限额管理,评审制项目同一企业、单位每年支持总数不超过2个(一次立项分年度拨款项目,拨款年度内均视同支持),核准制项目同一企业(单位)每年支持总数不超过5个且总额不超过500万元;通过重大支出和重大决策获得扶持的企业,扶持期内不再受理其他市级扶持申请。

3申报项目为202011日起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项目子项有具体规定的,按照子项规定执行。

4.项目申报除符合以上基本条件外,还需符合申报项目所属子项所规定的申报条件,详见附件。

(三)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按属地原则上报。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将纸质材料(A4纸打印,按各类项目申报材料要求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报送至各辖区主管部门。各辖区主管部门出具审核意见后,连同申报项目材料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yjxwxxk@163.com

2.申报材料、具体要求详见附件各子项指南。

(四)申报注意事项

1请各申报单位或个人注册时认真填写准确的单位和个人信息,以便审核人员能及时与各申报单位或个人取得联系;

2. 本通知文本及相关申报资料请登录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http://www.jiangyin.gov.cn/gxj/)查询和下载。

(五)申报受理截止时间

请各辖区于20211025日(星期一)17:00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江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产业科。

三、具体工作要求

(一)加强项目组织。各辖区要进一步深入调研,加大项目组织力度,组织推荐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优秀企业和优秀项目。

(二)严格规范程序。各辖区要严格执行申报项目推荐程序,科学公正地组织本辖区的项目申报和推荐工作,确保项目推荐程序的公正性、公平性和操作过程的规范化。

(三)严禁弄虚作假。各辖区要切实负起责任,严格把关,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和项目不得推荐,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附件:12021年度无锡市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示范资助项

目(物联网)申报指南(A1

22021年度无锡市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示范资助项

目(5G、窄带物联网)申报指南(A2

  1. 2021年度无锡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投资资助项

目(物联网)申报指南(B1

  1. 2021年度无锡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投资资助项

目(5G、窄带物联网)申报指南(B2

 

 

江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1011

 

附件1

2021年度无锡市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示范

资助项目(物联网)申报指南(A1

 

为鼓励企业物联网应用示范建设,特制定2021年度无锡市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示范资助项目(物联网)申报指南。

一、扶持领域和对象

该项目扶持对象为社会资金投资项目。重点支持物联网、人工智能、北斗在车联网与交通、城市公共安全、医疗健康、工业、家居、环保、物流等细分领域应用示范,平台型应用及综合性应用示范项目。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要求

除符合《通知》中所列基本要求外,申报项目的主体(主申报单位)必须是项目主要投资单位(即项目所涉及硬件等投入的产权系申报单位所有):

1业主单位作为主投资单位申报:业主单位作为主申报单位,主承建单位或技术支撑单位应作为联合申报单位。

2承建单位作为主投资单位申报:如面向若干用户服务的,主申报单位应联合主要用户单位共同申报;如面向社会或公众服务的,用户单位可空缺。

(二)申报项目要求

符合《通知》中所列基本要求,另外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1地域要求

项目须在无锡行政辖区范围内实施(如业务信息采集点在异地的应用示范项目,其信息处理、应用和服务中心应在无锡)。

2技术要求

采用物联网、人工智能、北斗等技术、分布式架构和模块化设计,安全可控。具有可配置性、扩展性、兼容性和持续升级能力,能够适应用户规模增长、新应用配置和新业务需求的不断变化。

3内容要求

1)车联网与智慧交通领域。面向提高车联网平台性能,丰富车联网应用场景,建立城市综合智慧交通体系,提升服务群众出行能力的发展需求。强化物联网、人工智能、北斗技术在车联网平台、通信网络、路侧智能基础设施、智慧终端、车路协同、自动驾驶、交通规划、安全体系、应用服务等车联网及智慧交通产业链各环节的应用,重点开展车联网及智慧交通在综合监管、应急救援、医疗卫生、节能减排、轨道交通、智慧航运、停车管理等行业的深度应用。推进汽车电子标识、智慧公交、路侧基础设施、车联网平台、电动自行车智能管理等领域的行业标准全面发展。大幅度提高城市交通系统的管理水平和运行效率,加强车联网与各行业融合发展,支撑智慧城市建设,为群众提供全方位的交通信息和便利、高效、快捷、经济、安全、人性、智能的出行服务。

2)城市公共安全领域。面向不断凸显的公共安全事件防范和处理的需求,强化物联网、人工智能、北斗技术在城市公共基础设施维护、民生安全监控、危化品管控、特种设备管理、消防安全、自然灾害防范、应急救援管理等方面的应用。加大物联网传感设备对城市建筑、道桥、轨道、管网的覆盖,突出对化工园区、人员密集场所的保障,完善对重要路口、场所的布点,普及对特种设备的管理。建设公共安全平台,推进公共安全数据采集,开展风险监测预警,缩短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时间,增强应急救援和管理能力。

3)医疗健康领域。面向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化转型和个人健康意识提升的发展需求,强化物联网、人工智能技术在临床医学、远程诊断、病例管理、健康管理、医疗教育、药物流通、智慧养老、疫情防控等方面的应用。推动大型医院、基层卫生机构和养老领域加快构建符合国家卫生信息化标准的跨地区、跨机构信息共享的智能医护体系,利用物联网技术,实现医院信息平台与医疗过程智能管控,完善基于社区、家庭的医疗卫生服务(含健康监护、慢病监护、健康指导与远程医疗支持),普及基于智能可穿戴设备、生理和运动传感器以及图像监控设备的远程健康管理和智慧养老服务。

4)工业领域。面向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制造业转型升级发展需求,强化物联网、人工智能、北斗技术在工业生产过程控制、生产环境检测、制造供应链跟踪、产品全生命周期检测等方面的应用,推动生产制造与经营管理向智能化、精细化、网络化转变。利用传感器等技术加强生产状态信息的实时采集和数据分析,提升生产效率和质量,促进安全生产和节能减排。利用RFID等技术在生产资料、产品中预置传感、定位、标识能力,实现生产过程及供应链的智能化管理和产品的远程维护,促进制造业服务化转型。

5)家居领域。面向公众对家居安全性、舒适性、功能多样性等需求,强化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在家电智能控制、家庭安防、老幼看护、应急呼叫、能耗计量、家务机器人等方面的应用。通过示范对底层通信技术、设备互联及应用交互等方面进行规范,促进不同厂家产品的互通性,通过引入生物识别、机器学习、AIoT,提升智能设备与用户的交互能力,带动智能家居技术和产品整体突破。

6)环保领域。面向环保领域精细化、高效化、智慧化的监管需求,强化物联网技术在空气、水质、噪声、土壤环境监测和放射源、污染源、危险废弃物管控,以及自然保护区监管等方面的应用。推进针对垃圾收集、废气废水、辐射污染等特殊环境和恶劣条件的物联网传感设备的研发,增强设备耐用性,拓展环保监测领域。建立在线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完善环保业务管理、环境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预测预报服务,强化污染源管控,补足环境违法案件证据链条。提升环境污染事件自动化处理能力,缓解或阻止环境污染的进一步扩大。

7)物流领域。面向物流行业对全流程信息化管理和降本提效的需求,强化物联网、车联网、自动驾驶、北斗等技术在仓储管理、运输监测、包装加工、流通配送、信息服务等方面的应用。利用传感器等技术建立智能配送的可视化管理网络,实现动态感知、实时监控、动态调度、安全防范、集约利用等内容,建立全自动化的物流配送中心,完善自动化运输、仓储、分拣等智能基础设施。基于RFID等技术建立智能可追溯网络系统,针对特殊货物(包括危化品、食品、生物制品等)进行重点跟踪保障。

8)平台型应用。经市级认定,运用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构建行业领域应用及服务平台,可实现用户(设备终端)网络化管理、提供一体化服务,并不断丰富平台功能,提升服务能力,挖掘增值服务。利用多传感器集成、多传感信息融合处理,信息收发与控制、M2M终端协同、能耗管理、基于WEB的跨终端信息交互与协同操作技术等,实现终端的自主协同、自主智能处理和控制。

9)综合性应用示范。包含新零售、农业、能源等多个领域、覆盖一定区域的物联网应用示范项目。

4规模要求

项目应覆盖一定区域或在相当数量的应用点实施,应用的规模范围应与项目投资体量、技术方案验证及项目推广的要求相匹配。

5其它要求

1)符合《通知》中所列基本要求;

2)申报单位须为企业法人,企业注册成立至申报截止日满1年;

3)项目相关的物联网技术和设备投入不少于100万元。申报项目须在2021831日前实施完成,发票有效期为202011日至2021831日。

三、扶持标准

对具有较好实用价值、商业模式、实用成效,提升无锡物联网、车联网、人工智能领域产业链成效明显的企业应用示范项目,最高按项目技术、服务、产品和设备投入总额的10%,分档择优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300万元。

四、申报材料

1项目申请书(在江阴市工信局网站www.jiangyin.gov.cn/gxj/或微信公众号“江阴工信”相关通知中下载)。

2.无锡市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示范资助项目(物联网)申请报告(在江阴市工信局网站www.jiangyin.gov.cn/gxj/或微信公众号“江阴工信”相关通知中下载格式)。

3.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1)单位证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无锡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出具的《无锡市社会法人公共信用评价报告》(网上申报截止日时处于有效期);

4)上年度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正文、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报表附注;不能提供2020年度审计报告的,需提交相关说明和公司盖章的2020年度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新设企业除外);

5)上年度的纳税证明;

6)本项目投入资金的发票清单及发票;

7)申报单位与各联合申报单位的合同或合作协议(应明确项目参与各方任务分工、资金分配、项目科研成果和知识产权归属等事项)(如有);

8)项目承接单位资质证明材料(如有);

9)专利、软件著作权或其他科技成果证明材料(如有)。

五、联系方式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产业科  陈燕    电话:86860957

 

 

 

 

 

 

 

附件2

2021年度无锡市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示范

资助项目(5G、窄带物联网)申报指南(A2

 

为支持企业5G(含窄带物联网)融合创新应用推广,特制定 2021年度无锡市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示范资助项目(5G、窄带物联网)申报指南。

一、扶持领域和对象

该项目扶持对象为社会资金投资项目。重点支持5G(含窄带物联网)技术在工业、车联网与智慧交通、医疗健康、安防与城市公共安全、环保、教育等领域应用示范及综合性应用示范项目。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要求

除符合通知中所列基本要求外,申报项目的主体(主申报单位)必须是项目主要投资单位(即项目所涉及硬件等投入的产权系申报单位所有):

1. 申报单位须为企业法人,企业注册成立至申报截止日满1年。

2. 业主单位作为主投资单位申报的,承建单位或技术支撑单位应作为联合申报单位。

3. 承建单位作为主投资单位申报的,主要用户单位应作为联合申报单位。

(二)申报项目要求

1. 地域要求

项目须在无锡行政辖区范围内实施(如业务信息采集点在异地的应用示范项目,其信息处理、应用和服务中心应在无锡)。

2. 技术要求

运用5G(含窄带物联网)技术,面向生产、生活、社会治理环节及细分场景,将5G与边缘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VR/AR等技术融合应用;具有可配置性、扩展性、兼容性和持续升级能力,能够适应用户规模增长、新应用配置和新业务需求的不断变化。

3. 内容要求

1)工业领域。面向提高工业生产智能化水平,强化5G(含窄带物联网,下同)技术在协同研发设计、远程设备操控、设备协同作业、柔性生产制造、现场辅助装配、机器视觉质检、设备故障诊断、厂区智能物流、无人智能巡检、生产智能监测等典型应用场景的应用试点

2)车联网与智慧交通领域。面向丰富车联网应用场景、提升智慧交通水平。在公共道路方面,强化5G技术在路况监测、流量疏导、红灯预警、交叉路口辅助等环节的应用,开展基于5G技术的公交以及120急救、119救援、110警情优先等涉及重要民生的应用。在货运码头等特定场地内,强化5G技术在专用车及特种装备(如吊机等)远程操控、自动编队行驶等场景的应用。

3医疗健康领域。面向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化、远程化需求,强化5G技术在远程会诊、远程超声以及远程手术等场景的应用;强化5G技术在院前急救、救护车改造等的应用,实现上车即入院,为急救赢得宝贵时间;强化5G技术在疫情防控场景中的应用。

4)安防与城市公共安全领域面向不断凸显的公共安全事件防范和处理的需求,强化5G技术在城市公共基础设施维护、民生安全监控、危化品管控、特种设备管理、消防安全、自然灾害防范、应急救援管理等方面的应用。

5环保领域。面向环保领域精细化、高效化、智慧化的监管需求,强化5G技术在空气、水质、噪声、土壤环境监测和放射源、污染源、危险废弃物管控,以及自然保护区监管等方面的应用

6教育领域。面向教育高质量发展需求,强化5G在全息教学、4K直播互动、物联网智慧教室、超远程虚拟仿真实验等场景的应用,实现多地区共享优质教育资源,同时降低实验室建设成本和实验中潜在的风险。

7其他应用示范。面向农业、能源、文旅等多个领域,覆盖一定区域的5G应用示范。

4. 规模要求

项目应覆盖一定区域或在相当数量的应用点实施,应用的规模范围与项目投资体量、技术方案验证及项目推广的要求匹配。

5. 其他要求

1)申报项目须在2021831日前实施完成,发票有效期为202011日至2021831日。

2)申报项目技术和设备额不低于100万元,包括与5G(含窄带物联网)相关的信息化设备(含工具、器具)等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土建投资和铺底流动资金),以及与项目有关的软件、系统集成、检验检测、专利等其他投入。

三、扶持标准

对具有行业典型性,能有效缓解生产智能化、生活智慧化、社会治理精细化过程中的关键痛点,具有较好实用价值、商业模式、实用成效,投入达到一定规模的5G应用示范项目,最高按项目技术、服务、产品和设备投入总额的10%,分档择优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300万元。

  • 申报材料

1.项目申请书(在江阴市工信局网站www.jiangyin.gov.cn/gxj/或微信公众号“江阴工信”相关通知中下载)。

2.无锡市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示范资助项目(5G、窄带物联网)申请报告(在江阴市工信局网站www.jiangyin.gov.cn/gxj/或微信公众号“江阴工信”相关通知中下载格式)。

3. 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1)单位证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无锡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出具的《无锡市社会法人公共信用评价报告》(网上申报截止日时处于有效期);

4)上年度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正文、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报表附注;不能提供2020年度审计报告的,需提交相关说明和公司盖章的2020年度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新设企业除外);

5)上年度的纳税证明;

6)本项目投入资金的发票清单及发票;

7)申报单位与各联合申报单位的合同或合作协议(应明确项目参与各方任务分工、资金分配、项目科研成果和知识产权归属等事项)(如有);

8)项目承接单位资质证明材料(如有);

9)专利、软件著作权或其他科技成果证明材料(如有)。

五、联系方式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产业科   陈燕    电话:86860957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化推进科费希    电话:86860940

 

 

 

附件3

2021年度无锡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投资

资助项目(物联网)申报指南(B1

 

为鼓励企业加大对物联网、车联网、人工智能等领域产品产业化项目投入,特制定2021年度无锡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投资资助项目(物联网)申报指南。

一、扶持领域和对象

该项目扶持对象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市场前景好的产业化项目。主要扶持领域如下:

1高端传感器。具有高精度、高集成、高性能等特征的光学传感器、微波雷达传感器、MEMS传感器、硅麦克风等产品。

2智能硬件。围绕交通及车联网、家居、安防、环保等重点行业,包括可穿戴设备、远程医疗设备、智能机器人、智能无人机、智能车载终端、智能语音交互系统、智能翻译系统、北斗定位终端等细分领域产品。

3适老化终端产品。围绕适合老年人使用需求的智能家居、健康监测、养老照护等智能化终端产品。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须为企业法人,企业注册成立至申报截止日满1年。

2项目相关技术和设备的实际投入超过500万元,并按资产核算。申报项目须在2021831日前实施完成,发票有效期为202011日至2021831日。

三、扶持标准

对完成技术和设备投资额500万元以上且形成销售的产业化项目,按不超过其技术和设备投资额的8%择优给予补助,最高500万元。

  • 申报材料

1项目申请书(在江阴市工信局网站www.jiangyin.gov.cn/gxj/或微信公众号“江阴工信”相关通知中下载)。

2无锡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投资资助项目(物联网)申请报告(在江阴市工信局网站www.jiangyin.gov.cn/gxj/或微信公众号“江阴工信”相关通知中下载格式)。

3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1)单位证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无锡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出具的《无锡市社会法人公共信用评价报告》(网上申报截止日时处于有效期);

4)上年度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正文、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报表附注;不能提供2020年度审计报告的,需提交相关说明和公司盖章的2020年度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新设企业除外);

5)上年度的纳税证明;

6)软硬件购置、试制、改造、委托加工、融资租赁费用清单及发票,以及合同文本、发票清单及明细;

7)能够证明项目技术先进性、有用自主知识产权、产业化能力和市场前景的各类材料。

五、联系方式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产业科  陈燕   电话:86860957

 

 

 

 

 

 

 

 

 

 

 

 

 

附件4

2021年度无锡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投资

资助项目(5G)申报指南(B2

 

为加快推进5G产业化,特制定2021年度无锡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投资资助项目(5G)申报指南。

一、扶持领域和对象

该项目扶持对象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较好市场前景、属于5G产业链环节的产业化项目。主要扶持领域如下:

1芯片及模组:光芯片、射频芯片、基带芯片、交换芯片、芯片模组等。

2射频器件及模块:射频模块、滤波器、功率放大器、射频开关等。

3光器件及模块:光模块、有(无)源光器件、波分复用器等。

4传输介质:天线、射频电缆等。

5传输设备:宏站、微站、室分等。

6终端设备:手机、智能终端、工业设备、智能穿戴设备等。

二、申报条件

1. 申报单位须为企业法人,企业注册成立至申报截止日满1年。

2. 项目相关技术和设备的实际投入超过500万元,并按资产核算。申报项目须在2021831日前实施完成,发票有效期为202011日至2021831日。

三、扶持标准

对技术和设备投资额500万元以上且形成销售的5G产业化项目,按不超过其技术和设备投资额的8%择优给予补助,最高500万元。

  • 申报材料

1.项目申请书(在江阴市工信局网站www.jiangyin.gov.cn/gxj/或微信公众号“江阴工信”相关通知中下载)。

2. 无锡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投资资助项目(5G)申请报告(在江阴市工信局网站www.jiangyin.gov.cn/gxj/或微信公众号“江阴工信”相关通知中下载格式)。

3. 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1)单位证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无锡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出具的《无锡市社会法人公共信用评价报告》(网上申报截止日时处于有效期);

4)上年度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正文、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报表附注;不能提供2020年度审计报告的,需提交相关说明和公司盖章的2020年度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新设企业除外);

5)上年度的纳税证明;

6)软硬件购置、试制、改造、委托加工、融资租赁费用清单及发票,以及合同文本、发票清单及明细;

7)能够证明项目技术先进性、有用自主知识产权、产业化能力和市场前景的各类材料。

五、联系方式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产业科  陈燕   电话:86860957

江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10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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