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最新 要求 ,现就我局8月18日发布的《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无锡考区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的公告》中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第一条 “考生考前2天内无国内高、中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国(境)外旅居史 ” 的规定 调整为:考生考前28天内无国内中 、高风险地区、国(境)外旅居史;考生考前有国内中、高风险所在设区市(直辖市为区)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应按照我市最新疫情防控政策,严格落实7天健康监测,期间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7天健康监测后,考生可凭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为阴性的方可参加考试 。
二、第二条关于核酸检测事宜补充如下:请 考生于9月2日至9月4日上午8:00-11:00,到就近核酸检测点(见附件)采样完成核酸检测,确保考试当天能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无锡市会计资格考试办公室已在 “ 无锡会计管理”网(http://cz.wuxi.gov.cn/ztzl/hjgl/index.shtml)公布无锡辖区内核酸检测机构名单,敬请查看。
三、考生如参加多场次考试的,每场次均需按实考科目数打印相应份数“通信大数据行程卡 ” 截屏彩色打印件以及首场考试提供的核酸检测报告复印件,进考场前交监考老师 。
四、《个人健康申报承诺书》个人健康申报承诺书(修订版)以本次公布的修订版为准,请在 “无锡会计管理 ”网下载打印 。
此前发布的“ 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无锡考区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的公告” 其他事项不变 。
无锡市财政局
2021年8月 2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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