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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4053X/2021-01925 生成日期 2021-07-05 公开日期 2021-07-05
文件编号 澄住建工〔2021)3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江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体裁 其他
主题(一级)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主题(二级) 城乡建设(含住房) 关键词 建设,建筑,安全生产
效力状况 有效 文件下载
内容概述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省、市有关智慧工地建设要求,现将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执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智慧工地费用计取办法的通知》(锡建建市〔2021〕1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澄住建工〔2021)3号(关于执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智慧工地费用办法的通知)

 

 

 

关于执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智慧工地费用计取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省、市有关智慧工地建设要求,现将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执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智慧工地费用计取办法的通知》(锡建建市〔2021〕1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执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智慧工地费用计取办法的通知(锡建建市〔2021〕19号)

 

江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7月5日

 

 

 

 

 

 

 

 

 

 

 

 

 

 

 

 

 

 

 

报送:市政府办公室。

抄送: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公用事业局,市行政审批局。

 

江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7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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