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当前位置: 首页 >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法规文件及解读
信息索引号 01404053X/2021-01895 生成日期 2021-04-27 公开日期 2021-05-21
文件编号 澄政办发〔2021〕36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江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体裁 通知
主题(一级) 卫生、体育 主题(二级) 卫生 关键词 医疗,方案,通知
效力状况 有效 文件下载
内容概述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江阴市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江阴市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澄政办发〔2021〕36号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江阴市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2021年江阴市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1年江阴市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全国爱卫办《关于2021年国家卫生城镇复审工作安排的通知》(全爱卫办函〔2021〕2号),2021年,全国爱卫办将对我市开展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为全面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切实做好复审各项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通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全面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要求,顺利通过全国爱卫办组织的暗访,继续保持国家卫生城市的荣誉称号,争创国家卫生城市“十连冠”荣誉。

二、工作组织

成立江阴市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指挥部,由市长包鸣任总指挥,副市长张国兴、许晨任副总指挥,市相关部门和各镇街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负责全市复审各项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综合督查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的组织协调;综合督查组设在市城管局,由市各相关部门、各镇街园区抽调骨干力量,组成工作专班,负责排查问题和督促整改。

三、复审内容

暗访规则:根据《国家卫生城市评审与管理办法》规定,暗访以千分计,得分低于750分则不予通过,将延期再次暗访,或被全国爱卫会通报批评甚至撤销命名。

复审范围: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范围以城区及城郊接合部为主(包括澄江街道全部区域、高新区白屈港河以西区域、夏港街道老夏港河以东区域)。依据以往复审工作做法,暗访专家会将所有街道纳入城区范围进行抽查,各街道也需依照市级方案做好复审工作准备。

璜土、华士、周庄、新桥、长泾、顾山六镇已被全国爱卫办列入2021年国家卫生镇复审计划。全国爱卫办在组织对国家卫生城市暗访时,将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对列入当年复审计划的国家卫生镇进行抽查,抽查成绩与国家卫生城市暗访得分挂钩。璜土等六镇要全力做好国家卫生镇复审工作,切实加强长效管理,确保顺利通过全国爱卫办组织的抽查。其他乡镇也应按照市级复审工作方案,积极开展国家卫生镇自查整改工作,做好备查准备。

复审方式:无锡市爱卫办将以明查的方式对我市复审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江苏省爱卫办以明查与暗访相结合方式进行复审;全国爱卫办将组织专家(江苏以外)组成暗访组,以暗访方式对我市进行复审。

暗访点位:主次干道、背街小巷、住宅小区、城中村、城乡接合部、农贸市场及周边、建筑(拆迁、待建)工地、河道(水体)、食品安全、五小行业(小餐饮店、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小歌舞厅、小旅店)、公共场所、早夜市、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车站、公路(铁路)500米延长线、公共厕所等区域。 

四、工作安排

(一)本市自查阶段(4月份):市政府召开全市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会议,全面启动复审工作。各镇街园区,市各部门、单位要把复审工作纳入全年工作计划,做好部署发动和宣传,结合4月份爱国卫生月,掀起爱国卫生运动高潮,做到国家卫生城市复审人人知晓,共同参与。

各相关部门和街道要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和《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责任分解表》(见附件2),将目标任务逐一细化,将工作责任层层落实,及时完成自查和整改。

(二)无锡市级、江苏省级复审阶段(4—5月份):4月底,无锡市爱卫会将对我市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进行检查指导。5月份,省爱卫办将对我市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进行暗访和现场评估。各相关镇街、部门、单位要对照《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责任分解表》,至少组织一次全区域、拉网式的卫生环境大检查,确保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空档。在全面排查清理的基础上,集中精力、集中时间,对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开展突击整治,确保暗访项目少失分、得高分。市指挥部督查组将对各镇街、各部门复审准备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第一轮专项督查。

(三)整改提高阶段(5—6月份):省级复审考核后,各相关镇街、市各相关部门对照省爱卫办通报中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市指挥部办公室将对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并形成材料上报,不断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市水平。

(四)国家级复审阶段(7—11月份):迎接全国爱卫办组织的明察暗访,市指挥部办公室加强迎检信息的沟通和共享,适时召开市级推进会;市指挥部督查组会同相关部门和镇街严格对照《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责任分解表》,加大检查的频次和范围,组织第二轮专项督查,确保顺利通过复审。

五、重点任务

各镇街园区,市各部门、单位在结合《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责任分解表》落实各项复审工作的同时,要依据《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进一步发动群众,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持续开展好“八大活动”,进一步筑牢疫情防控工作环境基础,不断优化我市国家卫生城市(镇)建管水平。

(一)开展市容市貌提升活动

要全面清理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城中村、城郊接合部、居民生活区等重点区域的各类生产生活垃圾、散落垃圾、楼顶垃圾等,清除卫生死角,落实清扫保洁制度,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加强河道管理,确保水面清洁,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无污水直排;整治各类流动摊点、市场、沿街店铺等店外经营、乱拉乱挂、乱摆乱放、乱泼乱倒等现象;落实沿街店铺“门前五包”责任制,责任区内整洁有序;全面规范户外广告、店招标牌的设置,清除主次干道沿线的各类小广告,修复各类户外广告、店招标牌的缺失和破损;全面整治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的办公区环境卫生,清除卫生死角,清理僵尸车,绿化、美化、硬化等公共设施完好无损。(牵头部门:市城管局;配合部门: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公用事业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江阴生态环境局,各镇街园区)

(二)开展小区管理提升活动

全面加强各类居民生活小区的卫生管理,清除各类小广告、垃圾、杂物、卫生死角;整治毁绿种菜、饲养家禽家畜行为,清理乱贴乱画、乱泼乱倒、乱扯乱挂、乱搭乱建、乱停乱放等“十乱”行为;加强小区各类公共设施的使用和维护,做到功能完好,使用正常;进一步完善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至2021年底,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置系统,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牵头部门:市住建局;配合部门:市公用事业局、市城管局,各镇街园区)

(三)开展基础设施完善活动

城市主次干道和街巷路面保持平整,人行道、路灯、排水管网、交通设施等各类市政基础设施完整,道路硬化、排水畅通、通行正常,无坑洼积水及泥土裸露。及时维修破损路面、窨井盖、隔离桩及其他各类指示标识牌;加强城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对建筑工地(含待建工地、拆迁地块)进行全面排查,督促按规定设置围墙(围档)、配备车辆冲洗设施、对施工场地进出口进行硬化,裸土覆盖,建筑材料分类整齐有序堆放;健全公共厕所日常管理机制,城市主次干道、车站、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的公厕不低于二类标准;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四分类投放设施全覆盖,垃圾分类投放,垃圾箱(房、桶)及果壳箱要全面清洗出新,日产日清,蚊蝇孳生季节定时消杀灭蚊蝇。(牵头部门:市住建局;配合部门:市公安局、市公用事业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各镇街园区)

(四)开展“五小行业”提升活动

要针对“小餐饮店、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小歌舞厅、小旅店”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确保“五小行业”许可证、健康证等证照齐全,亮证经营;岗位责任制度、公用物品消毒制度、卫生清扫制度等卫生管理制度健全,室内外环境整洁,清洗、消杀、保洁、通风等各项卫生措施落实,从业人员操作规范,禁烟标识规范张贴。(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配合部门:市公安局、市公用事业局、市城管局、市商务局、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各镇街园区)

(五)开展集贸市场提标活动

加强集贸市场监督管理,督促主办方加强日常管理,确保市场保洁到位,消杀措施落实,商品划行归市,摊位摆放整齐、卫生整洁、无占道经营,按要求暂停活禽售卖,从业人员有良好的卫生行为习惯,努力使集贸市场软硬件水平“双提升”。加强集贸市场周边秩序管理,规范停车秩序,查处马路市场、店外经营、流动摊贩等违规经营行为。各镇街园区要加强属地管理,配合市级相关部门开展好集贸市场综合管理工作。(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配合部门: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国资办)、市公用事业局、市城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各镇街园区)

(六)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提升活动

要结合国家卫生城市(镇)复审工作,逐步树立“全域创建”理念,大力加强农村地区和城(镇)中村的管理。各镇街、市各相关部门要结合人居环境改善提升行动,全面排查农村地区和城(镇)中村,摸清底数,列出问题清单,要重点治理黑色广告、乱搭乱建、乱涂乱画、废品收购、非法行医、暴露垃圾等现象,进一步优化农村地区和城(镇)中村卫生面貌,提升农村地区和城(镇)中村管理水平。对问题突出的农村地区和城(镇)中村,要实施挂牌督办制度,全力攻克国家卫生城市(镇)管理中的“短板”。(牵头部门: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各镇街园区;配合部门:市公用事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

(七)开展除害防病巩固活动

各镇街园区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加大病媒生物防制经费的投入,深入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广泛发动群众,彻底整治“四害”孳生地,规范布设灭鼠、灭蝇、灭蚊设施,加强住宅小区、城(镇)中村、农贸市场、废品回收点、小食品店(食品加工店)、建筑(拆迁)工地、商场超市等重点场所的“四害”灭杀工作,控制病媒生物密度。市各部门要督促本部门及行业管理单位,依据《江苏省爱国卫生条例》要求,按照规定配备预防控制鼠、蚊、蝇、蟑螂和其他病媒生物的设施设备,开展除害防病活动。(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配合部门:市各相关部门,各镇街园区)

(八)开展文明卫生知识普及活动

各镇街园区,市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宣传海报等传统媒体及微博、微信等各类新媒体,拓展宣传渠道和平台,全方位、多层次宣传国家卫生城市(镇)复审工作及公民应具备的道德素质和健康保健知识,积极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引导群众践行健康强国理念,动员群众积极参与复审工作,养成良好的文明卫生习惯,不断提升居民健康素养。各相关部门要督促各住宅小区、沿街店铺、学校、医疗机构、农贸市场、公共交通工具、宾馆饭店等重要场所,充分利用电子屏、宣传版面等工具,加强健康宣传教育及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宣传,为复审工作营造浓厚氛围。(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市卫生健康委;配合部门:市各相关部门,各镇街园区)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工作原则,各镇街园区,市各部门要根据市级复审工作方案,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组建班子,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推进,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位。璜土等六镇要依据市级复审工作方案,抓紧启动国家卫生镇复审工作,顺利通过复审,继续保持国家卫生镇的荣誉称号。

(二)明确工作职责。各镇街园区,市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对照《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责任分解表》的要求,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明确工作标准,明确工作任务,明确专人负责,明确进度安排,全力以赴确保完成各项复审工作任务。

(三)抓好宣传发动。要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和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市民卫生文明意识,调动社会各方力量,为巩固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机制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市各新闻单位要开辟健康教育专栏,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增强市民健康意识。要加大新闻监督力度,对一些典型的不文明不卫生行为及时予以曝光。各部门要督促本单位及行业管理单位通过张贴海报、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电子宣传屏滚动播放迎检标语、开展健康知识宣传等各种形式,确保全市所有重点部位、沿街窗口单位都有复审工作的痕迹。

(四)严格督查考核。各镇街园区,市各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严格对照标准,在所属职责范围内组织进行自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迅速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到位,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市指挥部督查组将对相关镇街、部门、单位的复审准备和整改工作开展专项督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丢分、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对工作不力、进展滞后的,将给予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

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及《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责任分解表》,认真组织自查整改,并将自查整改情况及近三年来城市建设和管理中的特色亮点工作和相关指标数据情况,形成总结材料(电子版),于5月15日前报市爱卫办。联系人:刘玉凤,电话:86861235;邮箱:jysawb@qq.com。

 

附件:1.江阴市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指挥部成员名单

2.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责任分解表

3.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参考宣传标语


附件1

江阴市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指挥部成员名单

 

总 指 挥:包  鸣    市  长

副总指挥:张国兴    副市长

许  晨    副市长

成    员:余益平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徐慧南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严会东    市公安局政委

张海红    市财政局副局长

翟  菁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局长、市土地储备中心主任

严军明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长

陈国君    市公用事业局局长

沈  军    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局长

虞大军    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副局长

缪  慧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傅建荣    市水利局局长

万小溪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六  扬    市商务局局长

周晓虹    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谈海平    市卫生健康委主任

蒋玉军    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潘文伟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陈福良    无锡市江阴生态环境局局长

严伟荣    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局长

周  青    临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局长

刘建国    澄江街道办事处主任

费天雄    南闸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  宁    云亭街道办事处主任

沈彦锋    夏港街道办事处主任

陶郁峻    申港街道办事处主任

许铁军    利港街道办事处主任

朱小卫    璜土镇人民政府镇长

顾春宇    月城镇人民政府镇长

邱振海    青阳镇人民政府镇长

袁  飞    徐霞客镇人民政府镇长

邹宇伟    华士镇人民政府镇长

张学春    周庄镇人民政府镇长

季  勇    新桥镇人民政府镇长

余  江    长泾镇人民政府镇长

何志强    顾山镇人民政府镇长

徐志军    祝塘镇人民政府镇长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委)和综合督查组(设在市城管局)。谈海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蒋玉军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沈军同志兼任综合督查组组长,虞大军同志兼任综合督查组副组长。

 

附件2

 

附件3

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参考宣传标语

 

1.手拉手巩固卫生城市成果  心连心共创文明江阴荣耀

2.群策群力建设卫生城市  同心同德打造清洁家园

3.共建卫生城市  同享美好生活

4.巩固发展创卫成果  携手共建和谐江阴

5.全市人民行动起来  积极参与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检活动

6.城市是我家  卫生靠大家

7.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  共建共享健康人居环境

8.打造文明江阴从一言一行体现  巩固卫生城市需一点一滴做起

9.卫生城市是大家心愿  美好生活有你我奉献

10.大力开展环境卫生整治  维护国家卫生城市荣誉

11.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  提升城市建设管理水平

12.文明城市从卫生起步  卫生城市为文明添彩

13.巩固国家卫生城市  建设文明和谐江阴

14.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促进文明城市建设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市人武部,市各群团,各驻澄单位。

江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27日印发

 

  • 收藏
  • 打印
  •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