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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市残疾人联合会责任清单

序号

责任事项

设定依据

具体工作事项

对应的行政权力事项

备注

1

代表残疾人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团结帮助残疾人,为残疾人服务;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承担政府委托的任务,管理和发展残疾人事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2008424修订通过) 第八条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及其地方组织,代表残疾人的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团结教育残疾人,为残疾人服务。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及其地方组织依照法律、法规、章程或者接受政府委托,开展残疾人工作,动员社会力量,发展残疾人事业。

【三定规定】(三)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四)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文化、体育、科研、用品供应、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条件,扶住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五)协助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政策规划和计划,对有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和管理。(六)承担市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做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七)指导和管理下属企业单位和市直属各类残疾人社团组织。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残疾人工作的方针、政策; 协助政府研究制定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计划。

 

 

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

 

 

 

负责所属残疾人组织建设;指导残疾人各专门协会和镇(街道)残联业务工作。

 

 

开展残疾人工作者业务培训。

 

 

为残疾人康复机构及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与支持。

 

 

为残疾人提供辅具适配服务。

 

 

承担白内障复明、贫困精神病患者治疗、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就业年龄段中风患者机构康复等政府免费(救助)项目的审核、审批及相关业务指导与监管。

 

 

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残疾预防工作。

 

 

组织开展盲人定向行走训练工作。

 

 

组织开展康复业务培训及康复知识宣传。

 

 

协调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并管理使用好就业保障金。

 

 

承担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工作。

 

 

落实残疾人就业、创业、教育、医疗、生活等保障救助政策。

 

 

为残疾人提供技能培训、职业介绍等服务。

 

 

指导并扶持残疾人服务机构建设。

 

 

承担残疾人无障碍设施进家庭工作;协调推进全市无障碍环境建设。

 

 

组织开展残疾人文体活动。

 

 

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助残活动。

 

 

承接残疾人信访事项,主动协调公安、司法等部门,完善残疾人信访维权服务网络,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承担市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日常事务性工作。

 

 

完成市委、市政府及上级残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

负责残疾人证核发与管理

【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2008)第四条 县级残联负责受理本辖区内申请人办证申请,指定、组织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或专门医疗机构进行残疾类别和等级评定,填发残疾人证并向市级残联报审,负责本级档案管理。市级残联负责审核所属县级残联的报送证件、残疾评定程序、结果等,承担批准职责,负责本级管理,检查监督所属县级残联办证工作。省级残联负责监督、检查发证工作。

【规章】《江苏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2006年)第八条第一款“市、县(市、区)残疾人评定委员会负责当地的残疾人残疾评定和《残疾人证》的发证工作。评定残疾人标准按《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执行。”

【三定规定】开展残疾评定,管理和发放残疾人证件。

组织开展残疾评定,并核发残疾人证。

残疾人证核发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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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负责对开办盲人保健按摩机构资格认定

【规章】《江苏省盲人保健按摩行业管理办法》(苏残发【20028号第3条,各市、县(市、区)残疾人联合会负责本辖区内的盲人保健按摩行业的管理,组织实施本办法。)

【三定规定】开展盲人按摩与盲人辅导工作。

对市盲人保健按摩机构指导与监管

开办盲人保健按摩机构资格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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