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上级国资监管要求,对国有企业管理由管资产向管资本进一步转变,按照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要求,不断增强企业活力和竞争力,江阴市财政局拟对市属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实行分级分类管理的金额进行调整。内容如下:
对2017年出台的《江阴市市属国有企业投资管理办法》(澄国资发〔2017〕29号)第十二条修订如下:
企业投资项目实行分级分类、按产权关系逐级上报的管理程序。
(一)需报市财政局(国资办)备案的项目:
列入年度投资计划或调整计划的单项投资规模在5亿元以下的项目由市财政局(国资办)备案。
(二)需经市财政局(国资办)转报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项目:
1、单项投资规模在5亿元以上的项目;
2、根据规定应报市政府核准的其他项目。
请将意见于2021年2月16日前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向江阴市财政局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服务中心反映,联系地址:江阴市澄江中路9号1163办公室。联系方式:电话86861163,电子邮箱780219686@QQ.com。
江阴市财政局
2021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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