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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市工信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及工作职责》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11    文档来源: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印发《市工信局安全生产

领导小组及工作职责》的通知

 

各直属事业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意见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江苏省安全生产工作条例》《无锡市安全生产工作条例》的要求,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现将我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及工作职责明确如下:

一、市工信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长: 

副组长:邬海江

  员:张学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

吴海波(行业规划管理科)

  佳(办公室)

  兵(投资管理科)

  明(技术创新科)

  泉(智能制造科)

肖赤星(信息化推进科)

  珏(中小企业科)

以上人员岗位如有变动,由工作接替者担任。

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职责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机构,根据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履行下列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完善“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2建立健全并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组织建设,及时调整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明确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在安全生产中的工作职责。 

3组织建立健全本部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督促执行。

4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市安委会部署,组织开展相关行业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检查、督查工作。

5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档案,组织安全生产宣教培训,按规定报告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事故,严格执行重大隐患报告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6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研究讨论部署安全生产工作,传达学习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

三、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职责

主要领导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担任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1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各级党委和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持续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2把安全生产纳入本部门重点工作,每月至少1次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分析研判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将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纳入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每季度组织1次安全生产专题学习;将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年度述职报告。

3组织制定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明确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监管机构职责,统筹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保障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经费,加强安全监管干部队伍建设。

4完善重大节假日和重大活动、重点时段领导带队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机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推进本行业领域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四、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副组长职责

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协助主要领导统筹协调处理安全生产工作。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1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各级党委和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落实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具体措施。

2分管本部门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分析研判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组织实施和推进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组织实施本行业领域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3负责组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库,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技术服务体系建设、信息化建设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落实安全生产相关保险制度。

4.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日常和重大节假日及重大活动、重点时段的安全生产检查;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实施重大节假日和重大活动、重点时段期间24小时值班值守。

5组织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及时赶赴事故现场,协助抢险救援,参与事故调查;组织召开警示教育现场会。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其他局领导对各自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五、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1.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协助本部门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分管负责人统筹协调本部门各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负责民爆物品生产、销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督促指导船舶修造行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联系市安委办,落实市安委会部署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好有色金属制品行业源头超限超载监管综合治理工作。

2.行业规划管理科:牵头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化工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工作,完善化工产业转型升级政策措施,统筹优化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布局;严格执行行业准入管理规定,统筹推进全市落后产能淘汰、过剩产能化解工作;做好钢铁行业源头超限超载监管综合治理工作。

3.办公室:负责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上级重要指示精神等内容列入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每季度开展1次专题学习。

4.投资管理科:支持工业和重点行业重大安全技术改造项目,鼓励应急产业发展纳入工业投资、技术改造扶持领域,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和布局调整。

5.技术创新科:参加市治限治超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做好重型装备企业源头超限超载监管综合治理工作。

6.智能制造科:推动企业智能制造和两化融合发展,促进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不断提升企业智能化水平。

7.信息化推进科: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信息安全,支持安全领域重大信息化建设项目;督促指导通信行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8.中小企业科:在制定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方面统筹考虑安全生产和应急产业发展,引导中小企业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等促进安全生产。

局机关其它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做好本单位及其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六、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1.安全例会制度: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分析研判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组织实施和推进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2.信息反馈制度。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科室要及时做好安全生产信息反馈工作,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各类安全生产数据、总结等材料,保证安全生产信息的畅通和及时上报。

3.资料留存制度: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科室要注重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资料进行存档备查,并于每年底将电子版资料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汇总。

 

 

 

江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111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安委办。

 

江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1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