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供电公司,有关负荷集成商:
现将江苏省发改委《关于开展春节期间电力需求响应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请遵照通知要求认真执行。
附件:1. 关于开展春节期间电力需求响应工作的通知
江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月19日附件:关于开展春节期间需求响应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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