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市各财政票据用票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票据管理,严格执行财政票据管理制度,根据《关于我省全面启用财政机打票据和推进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通知》(苏财综〔2019〕13号)《关于印发〈无锡市全面推进财政机打票据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锡财综〔2019〕8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财政票据管理实际,经研究决定于2020年1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停用非机打财政票据(包括手工票据和定额票据)。
各单位应全面清理本单位领用的非机打财政票据,对已申领未使用的空白非机打财政票据,应按要求填写“票据结报清理情况表”后交由市财政局结报、缴销。上述业务最晚应于2020年2月10日前至财政局综合科办理完毕。
各镇(街、园区)财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所有用票单位的非机打财政票据停用和改换机打财政票据工作,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自2020年1月1日起本辖区内所有用票单位全部开具机打财政票据。
本次财政机打票据改革意义重大,请各单位按照要求对手工票据进行结报缴销。本次票据清理结束后,如发现单位有遗漏未报或瞒报的非机打财政票据,未按规定进行缴销且继续使用的,我局将按票据管理规定对相关单位进行严肃处理。
联系人:方沅,联系电话:86861145。
附件:江阴市票据结报清理情况表
江阴市财政局
2019年12月27日
![]() |
江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版权所有 江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苏ICP备05002806号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