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政发〔2018〕104号
市政府关于开展优美环境合格区建设全面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的实施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面貌,结合我市实际,就开展优美环境合格区建设、全面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中央、省和无锡对城市工作的要求,以优美环境合格区建设为抓手,深入开展以“净化、美化、绿化、亮化”为主要内容的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全面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为加快实现“六个高质量”、全面打响“五大品牌”、奋力当好新时代高质量发展领跑者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
以智慧城市综合管理平台(网格化管理平台)现有的网格区域划分为基础,将各镇(街道)划分出若干个城市精细化管理网格,开展优美环境合格区建设活动,力争通过2—3年的努力,将主城区和其他镇(街道)集镇区的各个管理网格全部建成管理规范、市容整洁、配套齐全、秩序井然、生态良好的优美环境合格区,并实现长效管理、精细管理。
三、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共治共享。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以群众满意为目标,引导社会多元共治,切实解决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努力消除各种“城市病”,增强广大市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认同感。
(二)条块结合,属地负责。坚持权责统一,厘清责任边界,切实强化镇(街道)属地管理责任,以村(社区)行政区划为基础,划分管理网格,加快构建“重心下移、职能下沉,属地管理、基层处置,边界明晰、权责明确,服务为先、执法规范”的城市管理工作机制。
(三)标准统一,精细管理。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梳理并明确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设施、道路交通、施工管理等相关工作标准及规范,提高城市管理的科学性,真正用精细标准推动精细管理。
(四)强化考核,长效管控。建立“奖罚分明、奖优惩劣”的考核办法和科学合理的第三方检查结果评判机制,发挥考核的激励导向作用。同时,将城市精细化考核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考核,并作为对镇(街道)级评价的重要依据。
四、重点任务
(一)构建工作体系
1.明确管理网格。构建市、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管理网络,突出镇(街道)的主体责任,以村(社区)为基础,确定边界清晰、无缝对接的管理单元,将道路、河流、广场等要素纳入各个管理网格,梳理管理网格内各类事件、部件的构成,建立基础数据档案,畅通数据采集渠道,充分发挥智慧城市综合管理平台(网格化管理平台)的作用,全面实行数字化、精细化、智能化城市管理。
2.厘清责任边界。对各管理网格内镇(街道)、村(社区)等主体的管理责任进行全面梳理,进一步理顺层级权责,合理划分管理边界,确定各管理网格内的管理内容、管理要求和责任时限,形成规范统一的管理标准和流程,实现“无缝式”管理,避免职能交叉。同时,加快形成“市级政府督查考核、职能部门协调配合、镇(街道)村(社区)主抓严管、广大居民自觉参与”的工作格局。市级层面,重点强化标准制定、指挥协调和监督评价等职能,推动工作落实。职能部门层面,主要针对城市管理的重点难点问题,构建部门联动的执法管理体系,发挥联动机制的作用。镇(街道)村(社区)层面,不断强化属地综合管理功能和执行落实能力,加强常态化管理。
3.强化日常巡查。每个管理网格均配足管理人员,明确管理时段、管理标准和管理责任,明确责任人和联络员,牵头协调区域内各项工作。要立足于自查、自处,建立严格的日常巡查制度,实行覆盖早晚高峰、覆盖节假日、覆盖全区域的全天候和全覆盖巡查,切实做到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第一时间上报问题、第一时间解决问题,变被动应对问题为主动发现问题、主动解决问题。同时,推广多位一体的巡查模式,在管理网格内实行覆盖市容、环卫、市政、绿化等全方位的综合巡查,做到职责明晰、整体联动,切实提高城市管理效能。
4.落实协同共治。坚持把公众满意度作为检验精细化管理成效的重要标准,引导公众积极参与方案设计、项目实施、日常监督和成果维护,引导居民将自我管理从楼道向小区及小区周边延伸。贯彻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建立健全电子信息档案或数据库,确保责任书签约率达到100%、履约率达到95%。引导社区志愿者积极参与社区事务,形成政府与企事业单位、经营业主、广大市民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
(二)提升市容市貌
1.环境面貌洁净。贯彻“集约化、规模化、精细化”原则,在落实现有作业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整合主次干道沿线保洁作业项目,提高作业要求,实现一体化保洁。管理网格的各类道路保洁严格执行市场化招标,确保各级资金匹配到位,确保清扫人员满足日常保洁要求。特别是主次干道及有条件的背街小巷要加快实施机械化清扫保洁,实行巡回保洁,确保做到道路、街巷、广场等地无垃圾杂物堆积、无积水积泥、无痰迹烟蒂、无果皮纸屑、无土石杂草,路面干净、边脚侧石干净、窨井盖沟沿畅通干净、道路绿地无明显垃圾,废物箱、交通护栏等设施设备整洁。
2.垃圾收运规范。推行环卫设施建设规划前置,确保每个新建小区配套一处建筑面积不小于80平方米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站。规范垃圾收集清运工作,严格落实垃圾收集设施维护要求,生活垃圾收集桶、废物箱每日洗刷一次,做到无破损、无外溢、无污迹,周边地面整洁,无蝇、无臭;垃圾收集清运采用全密闭自动装载车辆,做到车身干净整洁、运输过程无抛洒滴漏。落实垃圾清运要求,做到日产日清。全力推行垃圾分类和治理,进一步规范分类设施配置、加快分类转运体系构建、完善终端处置设施建设,在居民小区、企事业单位和公共场所足额设置垃圾分类设施。设立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废旧家具、家用电器等大件垃圾应按指定地点存放,定期清除。坚决杜绝偷倒垃圾行为。
3.城市空间整洁。结合标准化示范路建设,深入开展建筑外立面整治,保持城市建筑外立面设施完好、整洁。规范设置和整合街路各类架空线网,拆除废弃线杆,加大架空通信线缆入地改造力度,及时清理设施表面的杂物,禁止乱贴乱画、乱扯乱挂等行为。管理网格内的建筑物立面应符合城市规划和容貌要求;街头雕塑、街景小品和城市家具应规范设置,并定期养护保洁;沿街建(构)筑物外立面和其他附属设施应定期清洗、出新;临街建筑物不得擅自开设门窗、变更门窗形式或位置;主要道路两侧和重点地区临街建(构)筑物屋顶不得架设天线或铁架等有碍市容观瞻的设施或物品。
4.广告设置合规。落实户外广告设置各项规范和要求,强化户外广告安全防范工作,以桥梁广告为重点开展攻坚整治,坚决遏制新增违规户外广告。完善店招标牌设置规范,开展沿街店铺、建筑立面“清污除垢”行动,清理整治临街门、窗内外违规广告,逐年规范建筑立面、楼顶违规店招标牌,落实后续长效管理,确保管理网格内沿街(巷)户外广告设置符合户外广告专项规划与管理规定,无破损残缺、无安全隐患,店招标牌符合城市街景规划要求。全面推进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等城市“牛皮癣”违规广告治理,严厉打击制假贩假、损坏公私财物等违法行为,确保公共区域无显见性“牛皮癣”广告,便民信息张贴栏设置合理、管理规范。
5.小区管理有序。着力加强小区管理,明确小区物业管理标准规范,强化对物业公司的信用监管,确保小区公共区域设施整齐、无损毁,道路无坑洼,无占绿、毁绿现象;小区环境干净整洁,垃圾桶清洁、分类有序,楼道内无堆放物品,无“牛皮癣”广告,无饲养家禽、放养宠物现象;车辆停放有序,不阻塞消防通道。落实房屋装修申报登记、备案制度,划定建筑垃圾堆放场所,并及时清运场内垃圾;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对野蛮装修、乱搭乱建等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对制止不听的,及时上报有关部门。提供必要的社区便民服务设施,并定期清洁维护。
(三)完善基础设施
1.加快配齐环卫设施。根据规划,加快建设,确保按期完成各项固废处置项目建设任务,增强终端处置能力。按照合理、完备的要求,将环卫设施建设纳入重点道桥工程建设和商业体、商品住宅小区开发等前期规划中。加快环卫收集、转运设施、装备和作业车辆的升级更新步伐,提升环卫行业的整体作业水平和形象,确保到2020年,建成区范围内主次干道环卫机械化作业率保持在90%以上、背街小巷机械化作业率达到70%、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覆盖率达到60%。
2.精心维护市政设施。强化市政设施管理、维护意识,做到管理精细化、工作流程化、操作规范化,形成示范效应,提高市政设施整体管理水平。根据权属及管理责任,对道路进行管养维护。积极推进道路路面维护、城市排水管道疏浚等工作,确保道路平整,无破损、无积水,广场铺装平实,无松动、无残缺,人行道硬化率达到100%,无障碍设施建设规范,盲道连续畅通;道路占用、开挖审批手续严格执行到位,无私自占用、擅自开挖道路现象;雨污分流规划基本完善,污水收集管网基本建成,排水、排污管道通畅,无堵塞外溢现象,无大面积淹涝现象;主要道路、街巷照明设施功能完备,实现集中控制,开闭正常,亮灯率不低于98%,居民区路灯、楼道灯等公共照明设备完好。
3.全力推动公厕建设。制定实施城区公厕建设改造三年计划,确保老城区公厕尽快补足,城市新区公厕按计划建设到位。结合环卫爱心驿站设置,提标建设改造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一类环卫公厕,提升服务水平。理顺管理体制机制,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鼓励和倡导符合条件的单位对外免费开放本单位内部厕所。同时,引入社会资本,加强新技术应用,试点推行环卫公厕建设管理市场化运作模式。
4.彰显城市家具特色。围绕兼具实用性、生态性、经济性、安全性、统一性、艺术性的要求,把当地特色元素加入到城市家具设计中,充分展现城市风貌。合理布局休息座椅、健身娱乐设施、电话书报亭、报刊宣传栏等公共服务设施,凸显城市特色。增加、更新大型指路标志、宣传提示标志、交通隔离设施等,加强对非交通标志、交通设施遮挡等问题的排查治理。交通指示灯、交通指示牌、路标、候车亭、路障护栏、停车设施等交通服务设施要切实做到满足需求、洁净完整、醒目清晰,花坛、雕塑、喷泉、景观小品等要切实做到维护到位、管理到位。同时,通过定时保洁,确保各类城市家具干净整洁、美观安全。
(四)优化城市秩序
1.维护经营秩序。严格落实道路市容环境秩序分级管理要求,对占道设摊等常见易发现象进行有序疏导,切实做到“主要道路严禁,次干道路严控、背街小巷有序”;对规模型疏导点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定点经营,切实做到保洁到位、摊收场清。加快农贸市场升级改造,严格按照《无锡市商品交易市场基础设施配置标准》组织实施,重点解决建设水平偏低、设施配套陈旧、环境脏乱差等问题。加强农贸市场环境管控,设立管理责任岗,确保环境干净整洁、市容秩序良好。
2.保障交通秩序。优化道路交通基础设施,科学系统设置城市交通指路系统和智能交通诱导系统,提升交通组织水平,加大街巷微循环系统和城市慢行系统建设力度。结合城市道路改造、老旧小区改造,拓展停车空间,以配建停车为主体、路外停车为辅助、路内停车为补充,积极推广分时停车、错时停车、分类停车,有效缓解停车难问题。严查违法停车、不礼让斑马线及非机动车或行人逆行、闯红灯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
3.规范工地管理。规范建设工地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施工现场围挡率、进出道路硬化率、工地物料覆盖率、场地洒水清扫保洁率、密闭运输率、出入车辆清洗率均达到100%。施工方必须在批准占用区域内按照规定对施工现场采取设置围挡、围墙等封闭措施,全天候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围挡、围墙内外保持环境整洁,内侧不得积存生活垃圾,外侧不得堆放材料、机具、垃圾等,墙面保持干净整洁,不得有污迹、涂写等现象。工地出入口及场内主要通道地面必须进行硬化处理,出入口设置车辆高压冲洗及相应的泥浆沉淀和排水设施,运输车辆密闭、无洒漏,驶出场区时冲洗洁净。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应分开放置并及时清运,做到工完场清。
4.严打违法建设。全面排摸违法建设现状,建立违法建设基础数据库,确保应录尽录,建立“黑名单”制度。严格落实《无锡市违法建设治理办法》(政府令第165号),完善多层次、多渠道、全覆盖的巡查监管网络,实行条块联动执法,全面遏制新增违法建设,有序“清零”存量违法建设。全面落实文明装修各项要求,严把房屋装修申报登记、备案源头管控关。完善物业公司日常监管机制,加强日常巡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制止并报告综合执法部门。严厉打击野蛮装修、违法装修等行为。
(五)保护生态环境
1.加强城市绿化建设与管理。加快构建以公园绿地为重点、道路绿化为网络、小区绿化为依托、街头绿地为亮点的城市园林绿化格局,实现“开窗见景、出门见绿”。严格落实绿化养护管理职责,各级管理部门按照绿化养护管理要求,抓好各自范围内公共绿地管理养护工作,提升养护精细化和管理规范化水平,确保植物生长良好,无缺株、死株,行道树规范整齐,无倒伏、倾斜,树体无钉、铁丝、线绑扎及广告物等,树木及附属设施无安全隐患,树木支撑、搭棚等整齐、美观、完好。逐步优化绿化树种结构,注重本土树种、彩色树种的种植,形成丰富多彩的城市绿化景观。同时,确保绿地无随意晾晒、汽车停放碾压、倾倒建筑垃圾等毁绿现象;绿化带无随意开挖、设置广告等毁绿现象。
2.加强城市河道治理与保洁。遵循“控源截污、内源治理,河道清淤、活水循环,水质净化、生态修复”的科学治理路径,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和长效管理,全面提升水体质量,改善城市人居环境,确保到2019年底前全市城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到2020年底全市河道水循环正常、水生态良好。落实水体养护长效管理机制,明确水体养护单位及其职责,通过加强河道巡查巩固整治成果,保持河道水面洁净,无漂浮物、无动物尸体、无住家船及停泊船只作营业场所;保持河道周围环境整洁,无岸脚、岸坡、河岸垃圾,无乱堆放、乱搭建、乱牵挂现象,无乱排放污物、粪便行为。
3.加强大气污染防治与管控。强化餐饮油烟污染控制,及时取缔无证无照餐饮企业,定期清洗油烟净化器,严禁油烟直排下水道,确保餐饮油烟全部达标排放。严禁违规焚烧垃圾行为,禁止在主次干道两侧、居民居住区露天烧烤。加强汽车维修业污染控制,减少VOCs排放。狠抓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通过加强执法检查等方式巩固禁烧成果,基本消除焚烧秸秆现象,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2%以上。推进码头、堆场和商品混凝土搅拌站的料仓和传送装置密闭化改造,实现大型煤堆、料堆的封闭存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城管委”)在建设优美环境合格区、实施城市精细化管理中的统筹协调作用,切实加强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奖惩。市城管委每半年召开一次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会议,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城管委办”)每季度召开一次城市精细化管理质量分析会或专题推进会,研究城市管理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优美环境合格区建设和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抓紧推进。加快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重心下移、属地管理,构建城市管理、执法、服务“三位一体”的大城管体系。
(二)严格考核奖惩。制定优美环境合格区建设工作考核奖惩办法,以合格区建设为核心,结合城市管理各项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对各地区进行综合考评,并纳入市委、市政府的经济社会发展考核体系。制定优美环境合格区验收标准,突出精细化、长效化,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日常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借助网格化管理平台相应的数字化量化数据,作为对合格区建设工作验收的重要依据。对工作表现优异的单位、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单位、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三)突出法治保障。坚持依法行政,突出目标导向、问题导向,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开展城市精细化管理方面规范性文件的梳理和评估工作,制定完善一批规范性文件,配套修订一批导则、规范,提升配套法规体系的适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加强对优美环境合格区建设和城市精细化管理过程中重大决策的法制审查和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协调解决各部门执行法律、法规、规章中的争议和问题。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衔接和有效协同,严厉打击在优美环境合格区建设和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中破坏、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确保依法行政和司法公正。探索建立个人道德行为征信档案库,加快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综合监管支撑体系。加大对影响恶劣的不文明或失信行为的曝光力度,全面发挥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联动机制的作用。
(四)建设智慧城管。积极推进城市管理智慧化建设,按照“市镇(街道)共建、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分步建设”的思路,对市、镇(街道)网格化管理平台进行升级扩容。整合基层治理资源,以筑牢‘大城管’‘大市政’为基础,增加市政环卫、园林绿化、户外广告及渣土管理等功能,推进数字城管向智慧城管升级,至2020年,基本完成网格化管理平台中‘大城管’‘大市政’建设,建成具备自动识别、自动报警、自动派遣、智能化指挥和分析研判等先进技术性能的智能化管理平台。依托现代信息化手段,综合利用视频一体化技术,实行快速处置、非现场执法等新型执法模式,提升执法效能。同时,配强市综合管理服务指挥中心和镇(街道)管理服务指挥中心工作人员力量,每个镇(街道)管理服务指挥中心专职工作人员平均不少于10人。加强信息采集监督员队伍建设,原则上每2个管理网格配备1名信息员,实行全覆盖式采集。
(五)落实人员经费。加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到2020年,每万人配备综合执法人员不少于5名,各类复杂事件做到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处置。镇(街道)要安排专门经费,重点保障各管理网格的市政设施、市容市貌、环境卫生、交通秩序等重点工作,主城区原则上每平方公里不少于500万元,其他镇(街道)集镇区原则上每平方公里不少于100万元,并应根据管理任务增加、养护标准提高和管理设施更新,保持合理增长,实现足额保障。同时,要尝试构建市场化运作体系,积极探索城市管理物业化模式,合理利用城市管理公共资源,拓展资金筹措渠道,鼓励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提高管理实效。
(六)加强宣传发动。加大宣传力度,统筹谋划、突出重点、加强引导,结合市民群众对城市管理的要求和期望,确定宣传方案,丰富表现形式,将宣传发动贯穿优美环境合格区建设全过程,形成社会各界关注、参与城市管理的良好氛围。拓展宣传广度,打造全媒体宣传矩阵,扩大覆盖人群,实现线上线下融合互动,全方位展示合格区建设成效,为市民群众参与合格区建设提供更多的机会和渠道,进一步提高社会认知度和认可度。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畅通渠道、集思广益,引入第三方评价机构,客观评估治理成效,实现城市管理精细化、高效化。积极探索各类社会共治模式,引导经营户、志愿者等主动参与城市管理等社区事务。
附件:1.江阴市优美环境合格区建设标准(试行)
2.江阴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3.江阴市环境卫生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4.江阴市市容市貌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5.江阴市交通文明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6.江阴市街景出新专项提升行动方案
7.江阴市城市亮化专项提升行动方案
8.江阴市高速公路出入口专项提升行动方案
9.江阴市市民文明素质提升行动方案
江 阴 市 人 民 政 府
2018年10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江阴市优美环境合格区建设标准
(试 行)
为加快开展优美环境合格区建设,全面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将主城区和其他镇(街道)集镇区的各个管理网格全部建成管理规范、市容整洁、配套齐全、秩序井然、生态良好的优美环境合格区,根据《无锡市优美环境合格区建设标准(试行)》要求,结合江阴实际,特制定江阴市优美环境合格区建设标准如下。
一、工作体系
(一)长效管理机制。管理网格之间边界清晰,实现无缝对接、精细化管理;实行数字化管理,基础数据档案健全,数据采集渠道畅通,每个管理网格均明确责任人和联络员。
(二)日常巡查机制。日常巡查和养护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岗位责任落实到人,职责明晰、考核到位,实行多位一体的综合巡查模式,做到全天候全覆盖。
(三)自我服务体系。管理网格内门店、企事业单位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落实到位,电子信息档案或数据库建立健全,签约率达100%、履约率达95%以上。社区志愿者队伍参与城市管理等社区事务积极主动,正常开展活动。
(四)管理服务网络。城管执法联络员配备到岗,服务制度健全并落实到位,社区城管服务网络健全;城市管理问题发现及时,管理与执法矛盾化解合理;居民诉求途径畅通,解决回复及时。
二、市容市貌
(一)清扫保洁。主次干道及有条件的背街小巷实施机械化清扫,实行巡回保洁。道路、街巷、广场等无垃圾杂物堆积、无积水积泥、无痰迹烟蒂、无果皮纸屑、无土石杂草,路面干净、边脚侧石干净、窨井盖沟沿畅通干净、道路绿地无白色垃圾,废物箱、交通护栏等设施设备整洁。
(二)垃圾收运。单位、居民投放的生活垃圾必须实行袋装化,并投放在密闭的垃圾收集容器内。生活垃圾收集每日不少于2次,日产日清。收集车辆应为全密闭自动装载车辆,垃圾收集点应设有专业排污设施。生活垃圾收集桶、废物箱每日洗刷1次,无残缺、无破损,无外溢、无污迹和积尘,周边地面整洁,无蝇、无臭。生活垃圾收集桶应定点摆放整齐,不得沿主次干道放置,不得占据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收运车辆干净整洁,作业过程做到工完场清,运输过程无抛洒。实施垃圾分类的小区设立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单独收集处置,废旧家具、家用电器等大件垃圾应按指定地点存放,定期清除。
(三)建筑立面。建筑物立面设施完好、整洁,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各种街头雕塑、街景小品和城市家具设置规范,兼顾实用性和观赏性,并定期保洁,保持完好、清洁和美观。外立面和其他附属设施定期清洗、出新。临街建筑物不得擅自开设门窗、变更门窗形式或位置,确需开设、变更的,在确保结构安全的前提下,应保持原建筑物风格,并遵守相应规定。临街建筑物的门窗防护(盗)栏安装应规范统一、整洁完好,与建筑景观相协调,无锈蚀、破损。临街遮阳(雨)篷设置规范,按路段统一式样、色调、规格和安装位置,并保持同一水平线,下沿高度不低于2.4m,外挑长度不得超过1.8m,外端不得超出人行道外缘,陈旧、破损的及时维修、更换或拆除,不得设置户外广告。主要道路两侧和重点地区临街建(构)筑物屋顶不得架设天线或铁架等有碍市容观瞻的设施或物品。
(四)户外广告与店招标牌。沿街(巷)户外广告设置应符合户外广告专项规划与管理规定,设置规范、设计合理、富有特色,与周边环境相适应,兼顾昼夜景观,无破损残缺、无安全隐患,实现“六到位”(审批手续到位、规范设置到位、文明施工到位、美化亮化到位、安全维护到位、内容发布到位)。沿街(巷)建(构)筑立面、橱窗内外无各类张贴广告。
店招标牌(含滚动字幕电子屏)设置应与建筑风格相协调,符合城市街景规划(设计)要求,夜间亮化不得影响居民正常休息。店招标牌不遮挡建筑物玻璃幕墙和窗户,不影响建筑物采光通风和消防安全。25米以上建筑楼顶无楼顶店招标牌。店招标牌无显见性经营服务内容、电话号码、产品(画面)推广宣传等广告信息。使用的文字、汉语拼音书写规范准确,无缺字、漏字现象。
(五)“三乱”保洁。严格执行市场化招标,财政资金匹配到位,保洁作业人员配备、作业频次满足作业要求,责任明确、标准清晰、制度落实,保洁作业实现全覆盖。主、次干道沿线及实行物业管理小区的公共区域无“三乱”违法广告,“三乱”保洁无明显作业痕迹。背街小巷、非封闭居民小区无显见性“三乱”违法广告。有效推广、运用防“三乱”黏贴涂料。便民信息张贴栏设置合理、管理规范。
(六)小区环境。小区环境整洁有序,无卫生死角、乱搭乱建、乱牵乱挂、乱停乱放及毁绿、占绿等问题;公共区域设施齐全、无损毁,道路无坑洼,电力、通信、照明、燃气、供排水等设施配套完善,无私拉乱接和污水直接入河现象;楼道内无乱堆放,无饲养家禽、放养宠物现象;垃圾桶设置合理,无暴露垃圾,生活垃圾袋装化率100%、入筒率100%;垃圾日产日清, 现场无焚烧现象;装潢垃圾定点堆放,标识清楚,清运及时;各类车辆停放管理有序,标线清晰。按照“新增违建零增长、存量违建负增长”原则,强化违法建设防控,逐年减少历史积案。
三、设施配套
(一)环卫设施。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应以方便居民使用为原则设置,且不应影响市容观瞻。垃圾箱摆放有序,有明显标识并易于识别,卫生、耐用、美观,防雨、抗老化、防腐、阻燃。垃圾收集点位置固定,标志清晰、规范,便于识别。垃圾转运站外形美观、干净整洁。垃圾收集车辆与道路清扫车辆车况良好、车容整洁,无破损、无锈蚀,作业过程无抛洒。
(二)市政设施。道路平整,无破损、无积水;广场铺装平实,无松动、无残缺;人行道无障碍设施建设规范,盲道连续畅通;无私自占用、擅自开挖道路现象,工程完工时应彻底清理现场,及时平整场地和修复破损路面,拆除各种临时设施;雨污分流规划逐步完善,污水收集管网基本建成;各种窨井盖完好无损,排水、排污管道通畅,无堵塞外溢现象,无大面积淹涝现象;主要道路、街巷照明设施功能完备,实现集中控制,开闭正常;居民区路灯、楼道灯等公共照明设备完好。
(三)公厕管理。厕内通风良好,无臭味,各类设备使用正常,无漏水现象,墙面、天花板、门窗、隔板等设施无积灰、污迹、蛛网,无乱涂画,公厕外墙保持整洁。公厕周围3—5米内无垃圾,公厕内地面整洁、无积水,无痰迹、果皮、纸片、烟蒂或其他垃圾。
(四)公共服务设施及城市家具。休息座椅、健身娱乐设施等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合理、满足需求、维护保养及时,保持整洁完好;城市家具富有特色,展现城市风貌,花坛、雕塑、喷泉、景观小品等维护到位;路名牌、指示牌、门牌等标识设置规范齐全,字迹清晰完整;住宅小区主出入口设有平面示意图,组团及幢、单元(门)、户门标号标志明显。
四、秩序规范
(一)疏导点管理。做到“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小街巷有序”,规模型疏导点应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定点经营,方便群众。必须专人管理、责任到人,必须专人保洁、随脏随扫,必须在指定位置经营,保持摊位整齐美观,实行摊前“五包”,签订市容环卫责任书。做到“四统一”,即:设施样式统一,根据功能分类的设施样式一致;标识统一,有统一的便民摊位的标识;经营时间统一,尤其是对于早餐点摊位要统一好经营时间;收费统一,合理收费、标准统一。
(二)农贸市场管理。市场周边应设置足量垃圾收集容器,并及时清运,保持场内整洁卫生;环境干净整洁,无垃圾、无污水;沿街农贸市场设立管理责任岗;市容秩序良好、无占道经营、无乱搭乱建,公厕、垃圾房(筒)、隔离桩(栏)等基础设施配套齐全、功能完善,建设布点方便群众、满足需求、符合规划;各类车辆停放整齐,无未经疏导的占道经营、乱设亭棚、乱设撑牌、乱堆放、乱牵挂;无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现象。
(三)停车管理。设置在城市道路上的停车位,其标识标线应保持清晰,定期出新;公共停车场及道路停车点非机动车应统一设置醒目的标志标识或导向指示牌;机动车、非机动车应按划定区域定点定向停放,保持整齐有序;停车区域内环境整洁,管理规范;小区内机动车、非机动车按规定位置停放有序。政府性投资公共停车场经营服务实行“五统一”,即统一着装、统一挂牌持证上岗、统一收费标准、统一文明礼貌用语、统一落实停车区域及周边卫生保洁责任。
(四)工地管理。做到围起来、硬起来、洗起来、盖起来、管起来、清起来等“六起来”。1.围起来。施工方必须在工地建设区域或批准占用区域内对施工现场设置围挡,并昼夜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围挡内外保持环境整洁,内侧不得积存生活垃圾,外侧不得堆放材料、机具、垃圾等,墙面不得有污迹,无乱张贴、乱涂画等现象。2.硬起来。工地出入口、作业区和生活区主干道地面应当进行硬化,并保持整洁。3.洗起来。工地出入口应当设置阻水沟、车辆清洗坪和污水沉淀池,并配备车辆高压冲洗设施,确保净车出场。4.盖起来。对工地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建筑垃圾、渣土等采取遮盖、洒水等防尘措施,从事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工程泥浆的运输车辆应当密闭运输。5.管起来。施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应当落实和执行文明施工的目标、制度以及工程各阶段文明施工的计划、措施,车辆进出工地出入口应当有佩带安全标志且具有夜间反光功能服饰的人员进行值勤指挥,并履行相应的管理职责,查验工程运输车辆证明手续以及相关证件,制止无证车辆进场从事工程运输;监督装载单位规范作业,装载不得超载超限;督促工程运输车辆冲洗保洁,不洁工程运输车辆不得出场。6.清起来。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应及时清运;工程完工时,应彻底清理现场,及时平整场地和修复破损路面,拆除各种临时设施。
(五)违建管控。遵循“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协调联动、依法追责”的原则,建立并不断完善违法建设网格化综合管控机制;建立违法建设基础数据库,做到应录尽录,建立“黑名单”制度;合理划分巡查区域,明确地段责任、巡查工作直接责任人和日常巡查制度,全面遏制新增违法建设,逐步清理直至消除存量违法建设。
(六)重点地区。车站、码头等窗口地区市容环境优美、道路交通有序。学校、医院等人口密集地区干净整洁、管理规范,周边车辆停放有序,经营秩序及环境容貌优良。
五、生态环境
(一)绿化环境。区域内绿化布局合理,植被养护良好,生态绿廊基本成形,绿化节点景观突出醒目;小游园、绿地广场等公共绿化管理养护到位;行道树规范整齐,无倒伏、倾斜,树体无钉、铁丝、线绑扎及广告物等;绿化树种结构合理,注重本土树种、彩色树种的种植,形成丰富多彩的绿化景观。
(二)河道管理。河道水循环正常、水生态良好,水体养护长效管理机制落实到位;河道内基本无漂浮物、无死动物、无大件垃圾,河水清澈,无黑臭现象;河道驳岸、护栏、环卫、绿化等设施养护无缺损,无岸脚、岸坡、河岸垃圾,生态景观特色鲜明;污染源排查无遗漏,处理有出路;清淤疏浚工作符合标准,水系沟通、调水补水按需实施。
(三)大气污染防治。无无证无照餐饮企业,无违规焚烧垃圾行为,主次干道及居民小区禁止露天烧烤,无油污直排下水道;码头、堆场和商品混凝土搅拌站的料仓和传送装置实现密闭化,大型煤堆、料堆实现封闭存储。
江阴市优美环境合格区验收标准(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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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内容及要求 |
分值 |
考核方式及扣分说明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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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作 体系
20分 |
1.1统筹协调区域内市容管理、交通秩序、市政维修、环卫保洁、城管执法等城市管理工作,形成上下结合、左右协调、互为补充的精细化管理格局。 |
3 |
检查台帐资料。 无年度建设计划的扣1分;未明确责任人的扣1分;建设任务、责任不明晰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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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日常巡查和养护管理制度健全,岗位责任落实到人,职责明晰、考核到位,开展多位一体综合巡查,做到全天候、全覆盖。及时处置市智慧城市综合管理平台暨网格化管理平台(包括综合执法系统、“12345”热线系统等)交办问题和群众举报问题。 |
7 |
检查台帐资料。 巡查工作不能实现全覆盖、全天候的扣2分;网格化管理平台交办问题和群众举报问题处置不及时、不到位的扣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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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城管工作站管理人员配备到位,有专门的工作场所,人员、职责上墙。社区事务工作站有标识清晰的城管受理窗口并有专人值守。日常工作日志及投诉受理有书面或电子记录。 |
4 |
检查台帐资料,现场查看城管工作站。 未建立城管工作站的扣4分;建立城管工作站,未足量配备管理人员的扣1分,无工作场所的扣0.5分,无投诉受理书面或电子记录的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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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建立健全电子信息档案或数据库,签约率100%,履约率95%。 |
3 |
检查台帐资料,随机抽查10家沿街店铺。 无台帐的扣1分;台帐不全或未及时更新的扣0.5分;有1例未签约的扣0.2分,有1例未履约的扣0.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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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积极营造优美环境合格区建设的舆论氛围,积极探索社会共治,引导社区志愿者积极参与城市管理等社区事务。组建专职文明交通劝导队伍,并常态化开展活动。 |
3 |
检查台帐资料,现场查看氛围营造工作。 没有进行氛围营造的扣1分;未建立社会共治机制的扣2分,建立了共治机制但活动开展少于4次的,每少一次扣0.25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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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市容 市貌
25分 |
2.1道路保洁全部严格执行市场化招标要求,清扫人员满足日常保洁要求,清扫保洁、垃圾清运体系完善,工作网络全覆盖。主次干道及有条件的背街小巷实施机械化清扫保洁;道路、街巷、广场等无暴露垃圾,道路绿地无明显垃圾,废物箱、交通护栏等设施设备整洁。垃圾袋装率100%、入筒率达100%。生活垃圾收集桶、废物箱每日洗刷一次,无破损,无外溢、无污迹,周边地面整洁,无蝇、无臭。 |
5 |
检查台帐资料,定期开展暗查,计算平均得分。 区域内道路保洁未实行市场化招标的扣3分,部分未实行市场化招标的扣2分。主次干道发现一处暴露生活垃圾扣0.5分,垃圾不入桶扣0.3分,其他不符一处扣0.2分;背街小巷发现一处暴露生活垃圾扣0.3分,垃圾不入桶及其他不符的扣0.2分,使用老式垃圾房的一例扣0.5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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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生活垃圾清运责任制度健全,落实到位;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无积存,建筑装潢垃圾定点堆放、定时清运;垃圾清运车辆配备充足,实施密闭化运输,车身干净,无二次污染现象,无跑冒滴漏现象。垃圾分类小区需分类收集、分类收运。 |
4 |
定期开展暗查,计算平均得分。 发现建筑垃圾未及时清运一起扣0.2分,生活垃圾未及时清运一起扣0.2分;发现不密闭运输车辆1台扣0.1分;装修垃圾堆放、转运点未建设到位的扣1分;计划开展垃圾分类的小区未开展垃圾分类收集工作的一处扣0.2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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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主次干道、街巷里弄沿街墙体立面定期清洗粉刷,外立面保持整洁,无灰尘,无油烟污染;两侧无私搭乱建,无破墙开店;围墙完好,无残墙断壁和门窗破损;主要道路和重点地区临街建(构)筑物屋顶及立面无有碍市容观瞻的设施或物品。 |
4 |
考核方式同上。 主、次干道有私搭乱建、破墙开店、断墙残壁和门窗破损的每处扣0.5分,背街小巷内每处扣0.3分;沿街外立面不整洁,每处扣0.2分,背街小巷内每处扣0.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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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主次干道、街巷里弄无擅自设置户外广告;无广告、店招破损;无擅自设置过街横幅、布幔、气球、彩虹气模、空飘物和擅自举办户外临时活动;主干道临街建筑物透明玻璃幕墙(含大门、橱窗等)外侧不得擅自悬挂、书写、张贴或设置带有经营服务内容的广告性文字、图案、标语或标贴,内侧无严重反贴广告。 |
4 |
考核方式同上。 主、次干道发现一处擅设广告的扣0.3分,背街小巷发现一处扣0.2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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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主次干道沿线与有物业管理小区的公共区域无“三乱”违法广告,“三乱”保洁无明显作业痕迹;背街小巷、非封闭居民小区无显见性“三乱”违法广告;便民信息张贴栏设置合理、管理规范。 |
4 |
考核方式同上。 主次干道发现一处“三乱”违法广告扣0.3分,其他地区发现一处扣0.1分;未合理设置便民信息张贴栏的扣0.5分,信息栏污损的扣0.3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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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市容 市貌
25分 |
2.6小区或村环境卫生管理责任落实,整洁卫生,无暴露垃圾,生活垃圾袋装化率100%,入筒率100%;垃圾日产日清,无违规焚烧垃圾现象;装潢垃圾定点堆放,标识清楚,及时清运。 |
4 |
考核方式同上。 有暴露生活垃圾一处扣0.3分,发现一处老式垃圾房扣0.3分,垃圾不入桶(房)一处扣0.2分;其余每项不符扣0.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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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设施 配套
20分 |
3.1垃圾中转站、果壳箱、垃圾桶(房)等设施设置规范,布局合理、功能完备,能力充足;垃圾转运站、果壳箱、垃圾桶(房)等设施设置、维护符合标准。确保每个新建小区配套一处建筑面积不小于80平方米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站。 |
5 |
定期开展暗查,计算平均得分。 未配套一处建筑面积不小于80平方米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站扣3分。环卫设施损坏发现一处扣0.5分;果壳箱、垃圾桶等设施严重损坏、严重污渍发现一处扣0.3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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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道路平整、无破损、无积水;广场铺装平实,无松动、残缺;人行道无障碍设施建设规范,盲道保持畅通连续;无私自占用、擅自开挖道路现象。排水、污水管道通畅、无堵塞外溢现象,无大面积淹涝现象。主要道路、街巷照明设施功能完备,实现集中控制、开闭正常。居民区路灯、楼道灯等公共照明设备完好。交通标志标线规范、清晰、完整;交通护栏整洁、无破损。 |
5 |
考核方式同上。 道路坑槽面积大于0.04平方米、深度大于2厘米,发现一处扣0.3分;道路积水深大于15厘米,面积大于200平方米,雨后一小时未排出的,发现一处扣0.3分。人行道板缺失大于0.1平方米的,发现一处扣0.3分;松动大于0.5平方米的,发现一处扣0.2分。盲道不畅通,发现一处扣0.2分;无障碍设施不规范,发现一处扣0.2分。擅自开挖发现一处扣0.3分。污水外溢发现一处扣0.2分。照明设施缺失、不完好,发现一处扣0.1分;未实现集中控制、启闭不正常的,发现一出扣0.3分。交通标志标线不规范、不清晰、不完整,发现一处扣0.2分;交通护栏不整洁、有破损的,发现一处扣0.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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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公厕管理规范,各类设备使用正常,无漏水现象;墙面,天花板、门窗、隔板等设施无积灰、污迹、蛛网,无乱涂画,公厕外墙保持整洁。公厕周围3-5米内无垃圾,公厕内地面整洁、无积水,痰迹、果皮、纸片、烟蒂或其他垃圾总数为零。 |
5 |
考核方式同上。 发现一起(处)公厕设备使用不正常或脏乱差现象扣1分;发现公厕周边一处垃圾、不整洁扣0.5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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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设施 配套
20分 |
3.4公交站点、停车设施、康乐设施、电话书报亭、报刊宣传栏等服务设施布局合理、满足需求、维护保养及时,并保持整洁完好。各种窨井盖完好无损。各类线、杆产权明晰,管理到位,尽量做到管线落地,及时拆除废弃无用线、杆。路名牌、指示牌、门牌等标识设置规范齐全、字迹清晰完整;住宅小区主出入口设有平面示意图,组团及幢、单元(门)、户门标号标志明显。 |
5 |
考核方式同上。 主次干道服务设施发现一处问题扣0.3分,背街小巷服务设施发现一处问题扣0.2分;窨井盖缺失发现一处扣0.3分,下沉大于2厘米、翘曲、破损发现一处扣0.2分。路名牌、桥梁限载牌缺失、损坏发现一处扣0.3分,板面不清发现一处扣0.2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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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秩序 规范
23分 |
4.1主次干道两侧无乱设摊点、店外经营或作业;街巷里弄各类摊担以不影响交通、不破坏环境卫生、不形成投诉热点为前提疏导有序。 |
4 |
定期开展暗查,计算平均得分。 主、次干道发现一处乱设摊扣0.3分;背街小巷有未经划线定点疏导、破坏交通和环境行为的疏导摊点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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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农贸市场或规模型疏导点周边落实市容环卫(五包)责任制度,环境卫生整洁有序,各类车辆停放整齐、有专人管理,无未经疏导的占道经营、乱设亭棚、乱设撑牌、乱堆放、乱牵挂;无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 |
4 |
考核方式同上。 位于主次干道两侧的市场或规模型疏导点发现一处不符扣0.5分,位于其他区域的扣0.3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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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主次干道管理规范、机动与非机动车辆划线停放整齐,街巷内机动车辆靠路一侧疏导停放整齐,不影响交通;车辆清洗站(点)管理有序,不占道作业,不污染环境。 |
4 |
考核方式同上。 主、次干道两侧车辆未按规定停放一处扣0.2分,清洗站一处不符扣0.2分;背街小巷车辆未按规定停放一处扣0.1分,清洗站发现一处不符扣0.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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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建设工地围挡必须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做到坚固、平稳、整洁、美观。市区主要路段围挡不得低于2.5米,一般路段不得低于1.8米。工地出口处地面硬化,配备车辆冲洗设备,车辆密闭运输,不得带泥出场、抛洒滴漏;经批准在工地外占道堆放和搭建临时建(构)筑物的,到期必须拆除;道路挖掘等市政施工应按时完工,及时平整修复破损路面;作业产生的废水、泥浆不得污染环境或直排雨(污)水管道。 |
4 |
定期开展暗查,计算平均得分。 主次干道两侧的工地发现一处不符扣0.3分,工地出入口没有硬化扣0.5分;位于其他区域的工地发现一处不符扣0.2分,工地出入口没有硬化扣0.3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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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秩序 规范
23分 |
4.5强化违法建设防控,确保新增违建零增长、存量违建负增长,逐年减少历史性积案。在建违法建设在发现后两周内予以制止并规范。 |
4 |
城管部门根据年度任务完成情况打分。 存量违建未完成年度削减任务扣3分。新增违建未能在两周内制止并整改的每一起扣0.5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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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车站、码头、学校、医院、商业综合体等窗口重点区域市容环境优美、道路交通有序、社会治安良好、旅客舒适舒心。周边车辆停放有序,经营秩序和环境面貌优良。安全防范体系完善、措施落实。 |
3 |
定期开展暗查,职能部门定期抽查,计算平均得分。 发现一处影响市容的问题扣0.5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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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生态 环境
12分 |
5.1区域内绿化布局合理,植被养护良好,无占绿、毁绿、垃圾和杂草蔓生、种菜、牵挂、堆放。行道树及道路隔离带绿篱排列、修剪整齐,无病虫害和缺株、死株及树边泥土裸露现象。 |
4 |
定期开展暗查,计算平均得分。 主次干道两侧占绿毁绿及乔木缺株死株的发现一处扣0.3分,树边泥土裸露、擅自重修乔木的发现一处扣0.2分;位于其他区域发现一处分别扣0.2分、0.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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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河道水面保持洁净,基本无漂浮物、无水葫芦,无动物尸体,无大件垃圾。河道周围环境整洁,无岸脚、岸坡、河岸垃圾,无乱堆放、乱搭建、乱牵挂,无乱排放污物、粪便。 |
4 |
考核方式同上。 主次干道两侧的河道可见范围内发现一处明显河道漂浮物或河岸暴露生活垃圾扣0.3分,其余每处不符合要求扣0.2分;位于其他区域的河道分别扣0.2分、0.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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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无无证无照餐饮企业,无违规焚烧垃圾行为,无违规焚烧秸秆行为,主次干道及居民小区禁止露天烧烤,无油污直排下水道;码头、堆场和商品混凝土搅拌站的料仓和传送装置实行密闭管理,大型煤堆、料堆封闭存储。 |
4 |
考核方式同上。 无证无照餐饮企业发现一起扣0.1分,露天烧烤发现一起扣0.2分,违规焚烧垃圾、焚烧秸秆发现一起扣0.3分,码头、堆场、商品混凝土搅拌站等封闭存储不到位发现一起扣0.3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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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合格区建设年度平均得分60分及以上的为合格,75分及以上的为良好,90分及以上的为优秀。
附件2
江阴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考核办法
(试 行)
为加快开展优美环境合格区建设,全面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切实发挥绩效考核工作的导向、激励和监督作用,确保城市精细化管理深入有效开展,根据《无锡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有关要求,结合江阴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客观公正原则。依托城市管理信息化手段,结合专业监督与第三方独立信息采集,通过对各管理网格实地巡查和信息平台数据综合分析等多种手段,确保考核客观公正。
(二)科学有效原则。围绕优美环境合格区建设及长效管理总体目标,通过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日常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突出对精细化工作实效的考核,真实反映合格区建设工作实绩。
(三)公平透明原则。考核标准、考核过程、评估考核结果公开透明,考评成绩全部定期公布,接受各单位及社会各界监督检查,也便于各单位及时对照先进找差距、挖潜能、求突破。
(四)目标激励原则。充分发挥目标考评导向作用,激励各单位自觉履行职责,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质量,考评成绩直接纳入对各单位经济社会发展考核,与创先评优挂钩。
二、适用范围
本考核办法适用范围为各镇(街道)、高新区、临港经济开发区以及市城管委其他成员单位。
三、组织实施
优美环境合格区建设及城市精细化管理考核工作在市城管委领导下,由市城管委办具体组织开展。市绩效考核部门负责对考核工作进行监督审查。
四、考核方式
(一)对镇(街道)考核
主要考核优美环境合格区建设情况和城市精细化管理目标任务的落实完成情况。
1.合格区建设情况:由市城管委办组织市相关职能部门实施,主要检查各管理网格工作责任体系的建立、完善和落实情况;并借助智慧城市综合管理平台(网格化管理平台)的相应功能,会同市相关职能部门对各管理网格进行全覆盖式检查,每次检查中发现问题即时扣分,统计各个管理网格的年度平均得分。管理网格年度平均得分90分以上,该网格年度评价为优秀;75分以上,该网格年度评价为良好;60分以上,该网格年度评价为合格;60分以下,该网格年度评价为不合格。
“合格区建设”年度得分=(90*优秀等次管理网格个数+75*良好等次管理网格个数+60*合格等次管理网格个数)/所在区管理网格总个数。总分100分。
2.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根据每年由市政府下达的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目标任务书,包括工作体系、城乡建设、市政绿化、城市管理、保障措施等相关内容,采取日常检查(部分项目)计分与年终验收检查(其余项目)合并计分相结合的办法,由市城管委办组织市相关职能部门实施考核。主要采用扣分制,相关工作体系未建立、工作任务未完成、工作保障不到位的相应予以扣分。总分30分,其中重点工作任务占20分,工作体系、保障措施等占10分。
3.考核计分:城市精细化管理年度得分=“合格区建设”年度得分/年度合格比例要求*70%+任务书完成情况得分。
(二)对高新区、临港经济开发区和市城管委其他成员单位考核
主要考核城市精细化管理目标任务的落实完成情况。
根据每年由市政府下达的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目标任务书,包括工作体系、城乡建设、市政绿化、城市管理、保障措施等相关内容,采取日常检查(部分项目)计分与年终验收检查(其余项目)合并计分相结合的办法,由市城管办组织市相关职能部门实施考核。主要采用扣分制,对管理网格中相关问题处置不到位、工作任务未完成、基层工作满意率较低的相应予以扣分。总分100分。
五、结果运用
考核成绩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各单位经济社会发展考核,分值占3分。
本考核办法由市城管委办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附件3
江阴市环境卫生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实现“打造最洁净、最整洁城市”工作目标,加快开展优美环境合格区建设,完善主城区和其他镇(街道)集镇区环卫保洁网络,切实提高我市环境卫生精细化管理和作业水平,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内涵,提高人民满意度,根据《无锡市环境卫生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结合我市环卫行业工作实际,特制定江阴市环境卫生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如下:
一、主要目标
(一)总体要求
推进城区环卫管理体制改革,建立精细化标准体系,明确责任主体,完善监管考核机制,全面提升环境卫生精细化管理水平,为建设优美环境合格区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提升环卫作业的市场化、一体化、精细化水平。2018年,城区进行环卫作业精细化标准试点。2019年,城区全面推行精细化作业标准。2020年,主城区范围内主次干道环卫机械化作业率保持在90%以上、背街小巷机械化作业率达到70%,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覆盖率达到60%。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清理暴露垃圾
在全面清理排查的基础上,组织发动全市各环卫所、各有关单位,到2018年12月底,全面清理城市道路沿线、河岸湖坡、公共绿地、背街小巷、居民小区、市场周边等重点区域的暴露积存垃圾,迅速在全市范围开展清理卫生死角行动,打造健康、干净、整洁的环境面貌。(责任单位:公用事业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城管局、园林旅游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
(二)全力提升保洁质量
完善市场化保洁机制,探索一体化作业模式,强化作业质量监管,全面提升道路清扫保洁作业质量。(责任单位:公用事业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
1.保洁作业市场化
(1)推进环卫保洁市场化。进一步理顺我市主次干道、背街小巷保洁以及镇(街道)环卫一体化作业体制机制,引入市场化环卫作业单位,严格按照统一定额单价进行公开招投标,形成良性市场竞争,进一步提升环卫作业质量。
(2)实现环卫保洁集约化。积极探索辖区范围内城市道路、背街小巷等小扫作业任务的打包招标,引入外地或培育本地规模化的环卫作业企业,重点解决主城区和其他镇(街道)集镇区小扫保洁关系不顺、职责不明、标准不一等问题。
2.保洁任务标准化
规范环卫各工种的作业规程、作业时间、作业频次、作业路段、作业标准、作业定额、考核流程等,制定城区环卫精细化作业标准,做到人员到位、工作到位、任务完成到位、监督考核到位。
(1)明确作业标准。根据重要程度、路面情况以及实际需求,明确不同的清扫保洁作业区域(城市道路、背街小巷、商业街、公共场所等)的质量级别及相应的作业标准,并根据现场作业难度编制相应的作业工艺导则: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护栏原则上采用“机械冲刷+机械清扫+机械清洗”的方式进行组合作业;人行道、背街小巷、公共场所原则上采用“小型机械+人工辅助清扫保洁”的方式作业,并定期使用多功能高压清洗车进行清洗。
(2)统一作业定额。在统一作业质量标准的基础上,参照省定额和无锡市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并执行全市统一的任务量测算方法、任务量定额和指导办法。
(3)健全考核机制。依据作业标准和质量要求,健全完善保洁作业检查考核办法,明确监管责任、监管方式及考评结果的运用,原则上采用不定期巡查、定期明查的管理方式加强监督考核。市场化作业单位严格按照考核成绩拨付作业经费,先考核后整改,先作业后付费,形成市场化作业的有效监管。
(三)推进公厕“革命”
根据“数量充足、干净无味、实用免费、管理有效”的目标,贯彻“以块为主、属地负责”的原则,全力推进公厕建设和改造,有效发挥公厕的基础服务功能,体现城市文明形象。(责任单位:公用事业局、交通运输局、卫计委、市场监管局、规划局、城管局、园林旅游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
1.加强规划建设。加强多部门联动,强化规划前置,落实建设用地和指标,确保新建公厕按计划实施到位。2018年,城区环卫部门完成30座公厕提升改造。严禁随意拆除现有公厕,因道路拓宽等确需拆除的,原则上按照“拆一还一”易地新建。
2.提升管养水平。完善公厕管理机制和保洁标准,公示公厕基本信息、监管部门及监督电话、保洁作业标准等内容。探索“以商管厕、以商养厕”机制,鼓励企业和社会团体积极参与厕所建设管理。
3.鼓励开放单位公厕。鼓励和倡导符合条件的单位对外免费开放本单位内部厕所。机关事业单位要带头先行,设置醒目导厕牌,鼓励其他单位根据自身情况免费对外开放厕所。
(四)全力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
进一步规范分类设施配置、加快分类转运体系构建、完善终端处置设施建设,提高可回收物回收利用水平,2018年城区新增分类小区50个,分类设施覆盖率45%;2019年新增分类小区100个,分类设施覆盖率50%;2020年完成建成区300个小区,分类设施覆盖率60%。(责任单位:公用事业局、教育局、国土局、住建局、商务局、环保局、规划局、城管局、机关管理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
1.完善源头收集设施配置。在居民小区、企事业单位和公共场所设置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切实提高垃圾分类投放准确率及居民知晓率。探索推行环卫设施建设规划前置,将小区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等环卫设施纳入商品住宅建设规划,要求每个新建小区配套一处建筑面积不小于80平方米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站,并设置明显标志。
2.建设完善各类垃圾转运点。按照《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要求,全面提升生活垃圾中转效率和过程环境污染控制水平,完善渗滤液处置及污染防治措施。职能部门规范设置居民小区、商业综合体装潢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规范配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房、分类桶等基础设施。
3.更新生活垃圾收运车辆。制定生活垃圾收集车辆及转运车辆更新计划,到2020年,建成区全面淘汰黄标车、拖拉机等落后的生活垃圾收集车辆;到2020年,各镇(街道)力争全面淘汰黄标车、拖拉机等落后的生活垃圾收集车辆,实现乡村生活垃圾收集密闭全覆盖。
4.完成终端处置设施建设。按照《江阴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专项规划(2017—2020))》中的时间节点要求,加快建设飞灰填埋场三期扩建项目、餐厨废弃物集中处理、大件垃圾堆场、可回收垃圾分拣中心等处置终端项目建设,2020年,市环卫运营管理中心建成投运。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按照环境整治常态化、长效化的要求,切实加强领导指挥和沟通协调,形成环境整治联动工作机制,确保事事有人抓,工作有实效。
(二)强化资金保障。应按照事权与财权相统一的原则,足额安排环卫事权经费,保证各项环卫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加大对背街小巷保洁、环卫公厕新(改)建、垃圾分类等工作的资金保障。
(三)强化信息支撑。依托智慧城市综合管理平台(网格化管理平台),统筹推进环卫业务信息化、智能化建设,逐步将城区范围内所有的环卫作业车辆、转运站、终端处置设施、环卫公厕等环卫设施、设备全面纳入环卫信息监管平台,为环卫作业的智能化监管、环卫大数据的统计分析和运用奠定基础。
附件4
江阴市市容市貌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加快开展优美环境合格区建设,全面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落实市容市貌常态化、标准化、精细化管理,进一步提升城市整体形象,根据《无锡市市容市貌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结合江阴实际,特制定江阴市市容市貌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如下。
一、主要目标
全面整治市容市貌管理薄弱环节,探索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市容市貌逐年改善,市民群众满意度逐年提升。2018年,重点确保主城区和其他镇(街道)集镇区主干道及两侧周边市容市貌管理基本达到优美环境合格区各项要求,2019年主城区和其他镇(街道)集镇区次干道及两侧周边管理基本达到各项要求,2020年主城区和其他镇(街道)集镇区范围内市容市貌管理全面达到各项要求。
二、工作任务
(一)落实道路分级管控
1.突出管理重点。严格落实道路市容环境秩序分级管理要求,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公安、民政、住建、交通运输、水利、卫计委、市场监管、环保、规划、城管、园林、公用事业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能,相互配合、突出重点、点线结合,对主城区和其他镇(街道)集镇区道路市容环境秩序实施分级管控。按照分级管理要求,突出对沿路平面和建筑立面、河道、工地内外、市场内外、学校周边、公园景区周边影响市容环境秩序的违法违章行为及其他有损市容环境秩序行为的日常监管,加强对市政、环卫、绿化、交通设施、指路牌及门牌标识等的整修维护。在主要道路、重点部位做到“严禁和管好”,在次要道路做到“严控和管住”,在背街小巷做到“管理疏导有序”。
2.解决管理难点。每年落实组织各镇(街道)进行摸排,每个镇(街道)锁定2个以上群众反映强烈、严重影响市容市貌的热点难点问题,逐点制订攻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责任人和整治任务,开展“灭点行动”,并将整治工作推进效果纳入对各镇(街道)年度经济社会发展考核。
3.抓好疏导管理。按照《无锡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要求,对市容市貌管理中常见、易发的占道设摊行为,在不影响群众生活、交通通行以及市容和环境卫生的情况下,各镇(街道)可以确定特定路段、时间段,合理有序进行疏导。规模型疏导点应落实监管责任人,并有划线、物理隔离等明显标识,经菅者在规定时间和范围内经营,配备卫生设施,保持市容和环境整洁。
(责任单位:公安局、民政局、国土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农机局、卫计委、市场监管局、环保局、规划局、城管局、园林旅游局、公用事业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
(二)规范户外广告设置
1.全面推进大型违规广告攻坚整治。2018年,以现存的交通十字路口违法广告、违规桥梁广告、跨街广告、屋顶广告作为整治攻坚重点,按照“零新增、清存量”的要求,有计划地推进整治行动;完成全市范围的违法广告存量普查和各类交通十字路口违法广告、违规桥梁广告、跨街广告、楼顶广告的整治。按照“谁批准、谁负责,谁收费、谁负责”的原则,以块为主、条块联动,由市统一部署,相关部门配合,实施全面整治。2019年前,完成依附于建(构)筑物楼顶、墙体的各类大型固定式违法广告的整治。2020年前,完成全市公共视觉范围内的各类立地式违法广告的整治。
2.开展沿街商家和建筑立面自设性违规广告整治。对主要道路和重点区域建筑立面、沿街玻璃门窗张贴、杂乱多层店招、乱设撑牌广告现象实施“零容忍”全面整治。对次要区域和商业街区内部,根据街区业态定位不同,可采取“可容忍”疏解式整治。
3.开展全市店招标牌的整治规范工作。2018年,以超过25米以上建筑楼顶店招为整治重点,对全市各类建筑屋顶擅自设置的、无主的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店招标牌予以整治。2019年,根据无锡市店招标牌相关设置标准对不符合设置要求的各类楼顶店招标牌全部予以拆除。2020年,对全市各类违规设置的店招标牌实施全面整治,完善店招标牌设置许可工作和后续维护、清理措施。
(责任单位:城管局、交通运输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
(三)整治城市“牛皮癣”顽症
按照“严控道路沿线,覆盖背街里弄,攻坚老旧小区”的目标要求,全面推行城市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牛皮癣”违规广告清理保洁的市场化,确保主次干道、商业街以及相关重点场所、主要建筑物无显见性“牛皮癣”广告出现,净化、美化城市容貌。成立城市“牛皮癣”违规广告联合整治小组,包括市公安局、市场监管局、文广新局和相关通讯公司等部门和单位,严厉查处“牛皮癣”广告的发布者、经营者及违法张贴涂写人员,重拳打击涉黄、涉毒、诈骗及制假贩假和破坏公私财物等违法犯罪行为,强化通讯单位对违规通讯号码停机的管控措施。推广信息集中发布机制,在街巷、居民小区等选择适当的地点,设置公共信息张贴栏,鼓励街道、社区创新共管模式,整合各类开锁、宽带、培训等服务企业,满足居民需求,堵疏结合,有效洽理城市“牛皮癣”。
(责任单位:公安局、文广新局、城管局、市场监管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
(四)加快农贸市场升级
在主城区和其他镇(街道)集镇区范围内对部分建设水平偏低、设施配套陈旧、环境脏乱差的农贸市场进行升级改造。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的责任主体为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每年将计划改造的项目纳入全市目标任务。市场改造可釆用原地重建、易地迁建或内外装修、设备设施升级等方式实施。市场建设严格按照《无锡市商品交易市场基础设施配置标准》实施,商务部门组织考核验收。
(责任单位: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城管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
(五)整顿文明施工秩序
切实做好施工工地精细化管理和施工现场扬尘防治工作,集中开展文明施工秩序专项整治行动,通过明确整治标准、落实主体责任、完善管理措施、加强监管联动等一系列措施,进一步规范建筑及市政工程的文明施工行为,施工现场围挡率、进出道路硬化率、工地物料覆盖率、场地洒水淸扫保洁率、密闭运输率、出入车辆清洗率均达到100%,杜绝渣土运输车辆超载上路、抛洒滴漏。
(责任单位:公安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农机局、城管局、园林旅游局、公用事业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
(六)打击违法建设行为
1.严格排查、肃清积存。摸清2018年1月以前的积存违法建设,重点排查“城中村”、老小区、拆迁安置小区、别墅小区、燃气电力设施周边和医院、学校周边等区域的违法建设情况,经梳理分类后,根据省违法建设五年治理方案,制定分步治理计划,到2020年底完成治理任务。
2.快速行动、遏制新增。设立多层次、多渠道、全覆盖的巡查监管网络,建立由镇(街道)、村(社区)、小区物业等基层单位和相关部门组成的违法建设监控管理网络,建立和完善城管队员、管理网格“一对一”的长效管控机制,及时、全面动态地掌握各类违法建设信息,让“控违”走在“拆违”前面。
3.齐抓共管、加强协作。建立违法建设治理联办机制,提升治理效果。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协调违法建设的拆除工作,根据市政府赋权清单,依法履行违法建设行政执法职责;国土部门负责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案件的查处;城管部门负责澄江街道范围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案件的查处;规划部门负责建设工程规划情况的快速认定;住建部门负责督促开发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加强日常管理,对建设工程和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违法建设提前介入,对违建原材料进场情况加强监管,积极劝阻和制止违法建设行为,并及时主动上报,配合查处违法建设。
(责任单位:住建局、规划局、行政审批局、国土局、城管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9月)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管委会、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各相关部门深入传达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进步加强城市管理工作、开展优美环境合格区建设的部署要求,明确整洽任务、分解落实整治责任、完善整治工作机制,组织本系统围绕目标任务要求,全面排查市容市貌管理存在的各类显见性突出问题,并结合辖区及条线实际,制订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同时面向社会全面开展宣传告知活动,营造整治工作氛围。
(二)攻坚整治阶段(2018年12月底前)
按照市统一部署,对照江阴市优美环境合格区建设标准,重点围绕主城区和其他镇(街道)集镇区主干道及两侧周边市容市貌管理,结合季节特点及各镇(街道)实际,集中力量、有所侧重地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通过条块结合、联动整治,确保各类显见性市容环境突出问题得到明显遏制,主城区和其他镇(街道)集镇区主干道及两侧周边市容市貌管理基本合格。
(三)巩固拓展阶段(2019年1月—2020年12月)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管委会、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相关部门组织开展整治工作“回头看”活动,对整治效果未达到预期目标的,要组织专门力量,加大整治力度,确保合格。同时,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定期不定期开展督查活动,巩固前期整治成果,坚决遏制违法违章现象回潮、反弹。在此基础上,按照循序推进的原则,将整治工作重点向次干道、背街小巷延伸,确保2019年主城区和其他镇(街道)集镇区次干道及两侧周边市容市貌管理基本合格,2020年主城区和其他镇(街道)集镇区内市容市貌管理基本合格。
四、保障措施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管委会、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全面发动、落实责任,按照整治工作常态化要求,将这项工作贯穿全年,切实加强领导、指挥、协调和监督,确保工作有效实施。要落实专人,建立整治工作信息月报制度,整治工作动态及数据每月底报市城管委办。
(二)强化宣传,注重引导。各级管理与执法部门在整治中要坚持“宣传在先、整治在后,教育在先、执法在后,自改在先、查处在后,自纠在先、强制在后”的人性化管理与执法原则,注意方式方法,避免矛盾激化。宣传部门要贴近一线做好宣传报道,进一步营造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建设成果、争创优美环境合格区的良好舆论氛围。
(三)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管委会、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相关部门要对照辖区实际和各自职能,精心组织、严密部署,在全面摸排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制定工作方案。镇(街道)、村(社区)各司其职,以遏制和消除市容市貌热点、难点问题为首要目标,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各项工作,力求标本兼治、突出实效。
(四)强化督查,狠抓落实。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市对各单位经济社会发展考核体系。各级各部门要锁定整治目标,落实整治任务,强化监督检查。对工作不力,整治成效不明显的,要加大问责力度,确保将问题整改到位,让市民群众满意。
附件5
江阴市交通文明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加快开展优美环境合格区建设,全面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全面治理当前影响我市城市交通文明建设的突出问题,切实提升城市交通文明水平,创造更加有序、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根据《无锡市交通文明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结合江阴实际,特制定江阴市交通文明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如下。
一、主要目标
(一)交通文明显著提升。交通参与者交通出行守法意识、规则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明显增强,中心城区非法上路营运机动三轮车(“小飞龙”)得到有效整治,机动车斑马线礼让率达到90%以上,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守法率达到90%以上。
(二)道路通行更加安全畅通。城市慢行系统、行人过街设施更加完善,交通管理设施更加规范,斑马线设置更加科学,交通组织更加智能先进,交通安全形势更加稳定,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持续下降,城市交通畅通度名列全国同类城市前列。
(三)乱停车问题基本遏制。严管区域、严管道路、主干道路违法占道停车基本杜绝,城区及学校、医院、市场、综合商贸区等重点区域周边道路以及城区次干道路上各类车辆规范有序停放。
(四)共治责任健全落实。各级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和单位内部教育监管责任、“门前五包”责任等更加明确,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各界参与的共建共治共享交通文明责任体系。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属地负责。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承担本地交通文明建设的主体责任,切实发挥工作主导作用,全面负责本地交通文明专项整治行动的统筹组织和推进落实。
(二)以人为本、人民满意。牢固树立为人民管理交通的理念,以群众满意为目标,切实解决社会各界最关心以及最突出的各类不文明交通问题,增强广大市民道路交通出行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认同感。
(三)社会参与、共治共享。将交通文明建设作为一项社会管理系统工程,坚持群策群力、群防群治和共治共享,落实交通文明社会责任,引导社会多元共治参与,深入有效开展交通文明建设整治行动。
(四)健全机制、长效管控。创新实践交通文明建设新思路、新方法,注重工作总结和经验固化,并建立健全责任落实、考核评估系列工作机制,持之以恒、常抓不懈,长效提升我市道路交通文明建设水平。
三、工作任务
(一)开展机动车不礼让行人交通违法专项整治。坚持文明礼让与通行效率相兼顾的原则,排查梳理并优化、归并全市斑马线,增设行人信号灯,全面规范完善行人通行交通标志,设立朝阳路、大桥路两条严管示范路。增装斑马线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电子抓拍设备,落实民警责任,加强现场执法,强化严管示范辐射效应。按照“先公后私”原则,在全市公务车、公交车群体开展斑马线文明礼让示范引导活动,落实单位内部教育监管责任,强化交通文明礼让意识,凡行经斑马线不按规定礼让被抓拍或现场查处的,一律向社会曝光。广泛开展斑马线社会认领活动,并组织志愿者队伍投入斑马线交通文明劝导。(责任单位:公安局、文明办、经信委,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
(二)开展非机动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向全市非机动车驾驶人发放倡导文明驾车出行的一封公开信,讲危害、倡文明,发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严管整治先声。严格管理快递、外卖等重点从业群体车辆,指导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内部自律管理系列制度,配齐交通安全专职管理人员,形成人员及车辆信息采集和登记管理台帐,按照“一人一车一证一码”,实施统一编号管理。开展电动自行车“拆棚”专项整治行动,对私自加装遮阳、挡雨棚的电动自行车,一律强制拆除,保障交通安全,净化市容市貌。坚持严管与教育相结合,凡查处的非机动车交通违法,一律拍照留存并教育,再次查处的,一律严格处罚。(责任单位:公安局、文明办、城管局)
(三)开展行人交通违法专项整治。公安、教育、宣传等部门,深入学校、社区和新市民集中居住地,并依托各类媒体,以学生、老年人和新市民等群体为重点,广泛开展文明安全过街专题宣传教育。选择行人过街相对密集的路口、路段,安装“人脸识别”曝光系统,通过户外电子屏、电视媒体同步曝光,进一步强化对行人闯红灯等交通违法的警示震慑。加强行人交通违法的现场查处教育,以设灯路口为重点,依托街面警务站设立交通违法行为人教育点,对查处的行人交通违法,第一次警告教育或签订一份文明交通承诺、发一次朋友圈,第二次坚决严格处罚。(责任单位:公安局、教育局、文明办,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
(四)开展非法上路营运机动三轮车(“小飞龙”)专项整治。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工作原则,各地组织交通、城管、市场监管、交警等部门建立联合执法队伍,联动开展非法产销源头清理取缔行动。按照“先中心后周边”的步骤,突出主城区、车站等重点区域部位,排出乱点、聚集点,组织联合执法队伍组织拉网式“围剿”,集中查扣违规上路车辆,对无法提供相关手续的非法车辆一律收缴。各地建立健全多部门联动执法长效机制,对属地“小飞龙”经常出没的乱点、聚集点,实施常态化驻点管理,长效严管、防止回潮。(责任单位: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城管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
(五)开展占道停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推进落实道路沿线企事业单位停车秩序“门前五包”属地管理责任,督促学校、培训机构、医院、商家等落实专门管理人员,加强门前停车秩序疏导管理。坚持疏堵并举原则,兼顾主干道路严管和市民停车需要,科学设计实施严管道路周边交通微循环,在城市主干道以外道路,合理增设停车泊位。发挥经济杠杆作用,积极推广分时停车、错时停车、分类停车,提高停车设施周转利用率。在全面梳理规范道路禁停等标志的基础上,组建违停管理联合执法队伍,除对违停车辆一律贴单告知或现场处罚外,对示范路、严管路和快速路上违停的一律拖曳清障。(责任单位:公安局、城管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江阴市交通文明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市委宣传部和市教育局、财政局、公安局、住建局、规划局、城管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公用事业局、法制办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统筹负责全市交通文明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各镇(街道)相应成立本地的道路交通文明建设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切实形成上下贯通的专门组织领导体制。
(二)加强统筹推进。全市交通文明专项整治行动实行行政首长负责机制,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行政主要负责人为本地交通文明建设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推动本地落实交通文明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建立例会机制,原则上领导小组或办公室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定期会商和推进交通文明建设工作。各地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机制,加强工作统筹推进。
(三)加强工作保障。配齐配强交通协警力量,并按照相关建设标准配备相应装备。财政部门做好资金保障,纳入财政预算,保障交通管理设施专项维护资金需求,设立专项基金用以奖励举报提供违法证据的群众。
(四)加强科技支撑。紧抓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机遇,加快推进城市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建设,积极运用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加强交通状态感知、高清视频监控、信号控制、交通诱导等基础系统建设,加快轻微违法自动抓拍系统研发应用,全面推进无人机实战应用,实现交通智能设施全覆盖管控,提升城市交通科技化、智慧化管理水平。
(五)加强评估考核。制定交通文明专项整治行动评价标准体系,科学设定评价内容和指标,指导各地深入开展道路交通文明建设整治行动。建立专家评估、明查暗访、民意征询和委托第三方评估等动态综合考评机制,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实际效果评价,评价结果通报当地政府并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附件6
江阴市街景出新专项提升行动方案
为加快开展优美环境合格区建设,全面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进一步优化城市开放空间景观秩序,提升城市人居环境质量和形象品位,依据《无锡市街景出新专项提升行动方案》等要求,结合江阴实际,制定江阴市街景出新专项提升行动方案如下。
一、主要目标
以实现“四化”(净化、绿化、亮化、美化)要求为目标,按照“以块为主、属地负责,建管结合、注重长效”的原则,在主城区和其他镇(街道)集镇区开展以主要道路容貌出新、背街小巷环境综合治理以及开放空间绿化景观升级改造等为重点的街景出新专项行动, 全方位落实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要求,进一步彰显城市风貌特色,提高市民群众幸福和满意指数。
二、工作任务
(一)开展主要道路景观秩序包装出新活动。以沿街平面、立面景观陈旧,秩序杂乱,基础设施有一定程度缺损的主要道路为重点;以打造城市特色空间,提升道路形象品位,争创省级、无锡市级城市管理示范路为目标;以“江苏省城市管理示范路标准”中的“基础设施维护”、“市容秩序管理”、“建筑立面管理”、“道路景观建设维护”和“长效管理”的相关要求为技术参照,重点围绕升级改造基础设施、整治规范市容秩序、治理出新建筑立面、维护提升道路景观及落实长效管理等精细管理要求,高标准、高质量、高品位、常态化开展主城区和其他镇(街道)集镇区主要道路容貌景观包装出新活动,不断优化主城区和其他镇(街道)集镇区主要道路市容秩序,提升环境品位。2018年澄江街道完成澄江西路的街景出新,其他镇(街道)各完成1条主要道路的街景出新;2019年开始澄江街道每年完成不少于3条主要道路的街景出新,其他各镇(街道)每年完成不少于2条主要道路的街景出新,至2020年各镇(街道)完成辖区建成区内所有主要道路的街景出新。
(牵头单位:城管局。责任单位:公安局、民政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园林旅游局、公用事业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
(二)开展背街小巷环境综合治理。结合片区拆迁、老旧小区改造及控源截污等工程推进实际,对主城区和其他镇(街道)集镇区范围内无拆迁计划、硬软件矛盾突出、市民反响强烈的背街小巷,按照“四化”要求进行环境综合治理改造,并落实环境卫生和市容秩序长效管理,切实解决市民反映强烈的“环境差”、“秩序乱”、“行路难”等突出问题,达到路平、水畅、灯亮,市政、环卫、绿化配套设施齐全,市容环境整洁有序,环卫责任区制度和社区基层管理责任有效落实,并保持常态化的基本要求,实现市容长效管理全覆盖。各镇(街道)按辖区实际,至2020年完成所有背街小巷的整治。
(牵头单位:公用事业局。责任单位:住建局、城管局、园林旅游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
(三)推动城市绿化设施持续升级。积极推进新增绿地建设和补绿复绿、绿化景观提升工作,按照公园绿地建设规划的要求,保证我市绿化率持续提升。加强对各类绿地的建设管控,主要道路绿化景观达到“江苏省城市管理示范路标准”的要求。完善绿化养护市场化运作机制,逐步提高绿化养护定额标准,提升全市绿化管护质量。严格落实绿化养护监管职责,抓好各类新建绿化项目后期管养和设施维护,提高养护精细化和管理规范化水平,保证绿地的景观生态效果。2018年,重点对环城西路进行景观提升;对黄山路、大桥路、人民东路、澄江西路的道路行道树进行专项整治,开展空秃地补绿、复绿。确保城区绿化覆盖率达43.34%,人均绿地面积达15.99平方米。2019年,重点对新锡沙路沿线绿化进行提升改造;对五星路、通江路、虹桥路的道路行道树进行专项整治,开展空秃地补绿、复绿。2020年,对芙蓉大道沿线绿化进行提升改造;对澄江东路、通渡路、文富路的道路行道树进行专项整治,开展空秃地补绿、复绿。
各镇(街道)按各自实际完成所管辖绿地的补绿增绿和修剪工作,提高日常养护质量。
(牵头单位:园林旅游局。责任单位:住建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
三、方法步骤
街景出新工作分年度进行,每年度分三个阶段推进。
(一)准备阶段:3月底前(2018年为10月底前)。通过实地调查摸底,将主要道路出新、背街小巷改造与绿化景观升级有机结合,统筹确定年度街景出新目标任务,各镇(街道)、相关部门将年度目标任务汇总后上报市城管委办公室,并分送城管局、公用事业局、园林旅游局备案。编制工作实施方案,分解细化目标任务,落实资金、人员及各参与方责任。
(二)实施阶段:4月初至10月底。按照确定的方案计划,最迟不超过7月底,实质性开展各项出新改造工作。市城管委办牵头相关部门加强对工作现场的指导,并帮助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三)验收阶段:11月初至月底。由市城管委办组织城管局、公用事业局、园林旅游局对各镇(街道)年内实施的街景出新工程进行综合验收,检查督促长效管护机制的落实,宣传出新成果,为保持后续常态管理营造舆论氛围,同时为下一年度街景出新工作打下基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街景出新行动在市政府统一部署下,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为主、市各相关职能部门协同实施,市城管委办总协调,各牵头单位具体组织。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作为第一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对街景出新行动的宣传发动和组织领导,统筹计划、周密部署,落实人力、物力、财力等各项保障措施,确保辖区街景出新行动顺利、有效开展。
(二)严格考核奖惩。市将以对镇(街道)、部门经济社会发展绩效考评为抓手,加强对各镇(街道)开展街景出新工作的责任考核,把是否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市下达的街景出新行动年度工作任务作为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绩效考评的重要指标,并对超额完成街景出新任务的镇(街道)予以适当鼓励。
(三)落实长效管理。各镇(街道)、相关部门要把建立长效管护工作机制贯穿于街景出新改造全过程,严格落实日常维护与执法管理责任。特别是要充分利用市容环卫责任区、责任人制度,将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督促沿街单位加强自律、履约尽责,共同维护和巩固出新成果。
附件7
江阴市城市亮化专项提升行动方案
为加快开展优美环境合格区建设,全面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提高城市品质和档次,强化城市照明与城市景观、城市形象、城市文化和城市环境的协调,根据《无锡市城市亮化专项提升行动方案》要求,结合江阴实际,特制定江阴市城市亮化专项提升行动方案如下。
一、主要目标
依照总体规划,通过“一江、一河、一城、四区”的规划布局,建立一个结构明晰、分区合理、安全和谐的城市亮化体系,体现江阴独特的历史传承,体现传统文化与现代都市文化的结合,力争通过3—5年的时间,逐步形成富有“江南特色,环境优美,历史悠久的现代化滨江花园城市”的光文化特色。
二、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城市亮化工程是一项民生工程,亮化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城市建设水平的重要标志,对体现城市特色,提高城市品位,增加城市魅力,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具有重要意义。城市亮化提升工作坚持注重节能、环保、绿色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做到功能性与装饰性的和谐统一,构建独特的人文景观,把城市夜景打造得更加亮丽,使城市更具魅力,为广大市民创造优美的生活环境。
(二)总体规划。严格按照城市亮化工程总体规划,统一协调,突出重点。按照“一城四区”的城市空间架构,突出以长江、锡澄运河、京沪高速、城市客厅、敔山湾、高铁客运站区域为主的重点区域的亮化改造,形成“山、水、城、林、港”一体相映成辉的照明景观环境。
(三)绿色节能。坚持节能、生态、环保和绿色的原则,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生态学为基础,科学照明设计,有效控制光污染。选用高效节能的光源和配件,采用合理的管理控制方式,根据不同的时段和节假日,实现分时分区集中控制。积极落实国家节能减排要求,推广应用高效节能产品,提升亮化科技含量。
(四)长效管理。坚持“三分建设,七分管理”的原则,运用法制化、科学化的手段,对城市亮化工程的规划、建设、维护进行全面监管。建立健全城市绿色照明节能评价体系,明确责任,落实措施,注重实效。对已建成的城市亮化工程,需保障维护经费和老旧亮化设施安全隐患整改经费,确保城市亮化设施安全稳定运行。
三、工作任务
强化中心城区,并由主城区向外围发展,根据本市确定的亮化提升工程近期及远期目标,构建“中心城区——副城核心区——镇街道”三级城乡景观照明的空间体系。
(一)一江。即长江,以城市建(构)筑物、绿地公园及道路照明共同构成临江城市远景作为背景,沿江而建多层次各类型建筑顶部照明、立面照明为中景,临水建筑物、滨江道路、桥梁等照明为近景,形成立体夜景层次,突出城市沿江景观区作为滨江花园城市夜景的引领作用。(责任单位:住建局、园林旅游局、公用事业局)
(二)一河。即锡澄运河,依托河岸两边驳岸绿化、小品景观、周边河两岸建筑形成有层次立体景观照明。(责任单位:住建局、园林旅游局、公用事业局)
(三)一城。以虹桥路、人民中路步行街形成城市中心地区、城市客厅为重点,以商业、金融服务业、高档住宅及行政办公建筑,绿地水系及历史文化建筑为主,强化中山公园、黄山湖公园、芙蓉湖公园、兴国公园等自然景观与现代商业照明的协调性。(责任单位:住建局、园林旅游局、公用事业局)
(四)四区。即城市客厅景观区、高铁客运商务区、历史风貌景观区、副城核心片区。用灯光艺术塑造“精巧江南、古城风韵”的光文化特质。(责任单位:住建局、园林旅游局、公用事业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亮化提升工作,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加强部门协作,形成长效机制,积极有序地组织实施。
(二)健全责任机制。根据城市照明专项规划,进一步明晰职责,落实经费,分步建设。鼓励政府投资、社会和业主投资等多种渠道的资金参与亮化提升工程的建设、运营和管理。
(三)坚持节能减排。积极采用技术成熟、安全高效、运行稳定的新型节能产品,通过合理科学的照明设计,信息化的监管手段,加强节能减排意识,建立绿色照明节能评价体系,有效控制城市光污染及照明能耗。
(四)强化管理考核。通过“法制化、科学化、现代化”的管理模式,有效促进城市照明设施的正常运行。建立健全检查、评估、考核、奖惩制度,以查促改,以改促建,进一步提升城市照明的建设及管理水平。
(五)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利用各种宣传平台,加大城市亮化宣传力度。深入持久开展城市亮化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实施中的先进典型,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城市亮化工作,促进城市亮化健康发展,营造有利于推进城市亮化工作的舆论氛围。
附件8
江阴市高速公路出入口专项提升行动方案
为加快开展优美环境合格区建设,全面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确保城市高速出入口综合环境得到显著改善,根据《无锡市市区周边高速公路出入口专项提升行动方案》要求,结合江阴实际,特制定江阴市高速公路出入口专项提升行动方案如下。
一、主要目标
按照总体方案和年度工作目标,开展高速公路出入口专项提升行动,做到整治到位、管理到位、体系到位,年内出入口路域实现环境进一步提升、绿化景观进一步优化、交通秩序进一步改善、违法设施(含广告)全面清理。
二、工作范围
本次提升行动范围为全市8个高速公路互通出入口,具体为属地管养范围内的锡澄高速江阴滨江路互通、芙蓉大道互通、江阴南互通、璜塘互通、常合高速江阴新桥互通、华西互通、霞客互通、青阳互通。涉及镇(街道)为:澄江街道、云亭街道、青阳镇、徐霞客镇、华士镇、周庄镇、新桥镇。
三、基本原则
(一)高起点谋划,高标准建设。各出入口所在的镇(街道),根据各出入口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精心设计、科学论证、周密组织,做到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实施,使高速公路出入口成为展示我市高质量发展的亮丽名片。
(二)部门狠抓落实,加强互联互动。各责任部门要明确各自的管理内容、管理要求和管理时限,要实现“无缝式”管理,针对热点、难点工作,部门之间要加强部门联动,要齐抓共管,凝结合力。
(三)坚持长效管理,加强监督考核。各责任部门要认真研究制定高速公路出入口长效管理机制,落实管理经费、明确管理责任、实施严格管理,各责任部门要将管理内容纳入工作考核范围,定期召开协调会,强化督促检查。
四、重点任务
(一)凸显城市文化特色。立足城市、镇(街道)发展规划,结合江阴文明城市建设,充分发挥高速出入口交通枢纽和门户的作用,以发展规划为依据,将民俗特色、城市人文等融入高速出入口相关景观设置,打造集交通服务、生态环保为一体的城市形象展示区。
(责任部门:澄江街道、云亭街道、青阳镇、徐霞客镇、华士镇、周庄镇、新桥镇)
(二)全面提升进出口道路路面技术状况。对出入口道路进行检査、现场监测,摸清道路路面现状,逐一制定科学合理的提升方案并组织实施,彻底消除路面不平整、标识标线不清晰、安全设施不完善、路面排水不通畅等各种问题。
(责任部门:公安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园林旅游局、公用事业局)
(二)推进路域清洁化。整治抛洒滴漏、乱倒乱扔、乱贴乱画等污染道路及其设施行为,迁移道路沿线污染源。拆(清)除出入口和连接道路用地范围的违法建筑物及其他堆积物,同步修筑围栏、种植绿化。清除高速公路出入口范围内的白色垃圾、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依法清理高速公路出入口范围内的非法堆积物、非法搭建物、非法种植物。
(责任部门:交通运输局、城管局、园林旅游局、公用事业局,澄江街道、云亭街道、青阳镇、徐霞客镇、华士镇、周庄镇、新桥镇)
(三)提升绿化美化亮化水平。坚持绿化美化、交通安全、环境保护并重,对全市高速公路出入口的绿化进行提档升级,重点提升城市出入口的绿化景观。清除或迁移道路通视范围内影响视线的行道树,优化路面行车区城绿化设置,控制中间带开口路段防眩树高度,规范侧分带开口路段行道树种植和修剪养护。全面提升高速公路出入口亮化品质,提高亮化水平。
(责任部门:园林旅游局,澄江街道、云亭街道、青阳镇、徐霞客镇、华士镇、周庄镇、新桥镇)
(四)改善交通秩序。全面排查出入口区域的交通秩序,进步加强出入口区域的交通管理,重点整治出入口及周边道路乱停车、“黄牛”带路、非法运营、违章下客等各种问题,确保出入口区域的交通秩序良好。
(责任部门:公安局、交通运输局)
(五)清理规范广告设施。大力开展清理规范工作,拆除高速公路出入口及连接道路的违法广告设施。严格按照相关管理规定的要求,减少广告设施数量,修复出新设置不规范、版面破损、布幅拖挂、结构锈蚀的广告设施。
(责任部门:交通运输局、城管局,澄江街道、云亭街道、青阳镇、徐霞客镇、华士镇、周庄镇、新桥镇)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全面发动、落实责任,按照整治工作常态化要求,加强对此次行动的统筹规划、监督指导,全力推进高速公路出入口专项提升行动,保质保量完成相关目标任务。
(二)细化职责分工。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本行动方案制定实施计划,分解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明确时序进度,细化设计方案,保障行动经费,加强绩效考核,确保各项提升措施责任到人、落实到位。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责任单位要加强宣传力度,强化工作指导,引导群众深入了解、积极支持、主动参与高速公路出入口专项提升行动,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形成全社会共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四)严格督查考评。市将高速公路出入口专项提升工作纳入对各单位的经济社会发展考核体系,建立工作机制,加强督查考核,对提升进度快、成效显著的地区予以通报表扬。
附件9
江阴市市民文明素质提升行动方案
为加快开展优美环境合格区建设,全面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巩固提升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成果,加快形成秩序井然、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城市氛围,特制定江阴市市民文明素质提升行动方案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秉持为民、利民、惠民的工作理念,持之以恒、久久为功,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问题导向。瞄准市民文明素质不适应的方面,补短补软、攻坚克难,不断巩固工作成果、提升工作成效,增强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三)创新创优。创新社会治理方式,综合运用法律法规、智能平台、媒体宣传等手段,培育打造一批普惠性强、美誉度高、影响力大的市民文明素质教育与实践新品牌,不断强化市民文明意识。
(四)全民参与。进一步突出群众主体地位,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丰富全民参与渠道、参与路径和参与平台。
二、主要任务
(一)加大文明行为促进力度。围绕讲文明、有公德、守秩序、树新风,广泛开展“做文明有礼江阴人”主题活动,大力普及工作生活、社会交往、人际关系、公共场所等方面的礼仪规范。注重道德养成,高标准启动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高定位突出道德典型示范引领,高质量开展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推进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餐桌、文明网络倡导工程,广泛开展“礼在江阴、让出文明”等宣传劝导志愿服务活动,引导人们自觉遵守秩序规则,养成良好行为习惯。着眼培养能够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深化拓展未成年人文明礼仪养成教育,组织推选一批文明礼仪养成教育示范社区,小手拉大手,提升市民群众整体文明素养。做精做亮公益广告,持续加强公益广告阵地建设,加快建设一批核心价值观主题公园、广场、街区,利用景观小品、微型雕塑等形式突出作品文化底蕴、时代内涵和城市特色,让市民在耳濡目染中浸润文明。坚持德法并重,推广落实《无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注重教育引导、规范管理和惩戒示范相结合,以法规刚性培育市民守则意识,促进文明行为养成。
(责任单位:宣传部(文明办)、教育局、公安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文广新局、市场监管局、城管局、体育局、园林旅游局、公用事业局、土地储备中心,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
(二)加大志愿服务工作力度。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和标准化建设,贯彻落实《志愿服务条例》(国令第685号),健全完善志愿者星级评定与回馈嘉许、保险保障等褒奖激励制度。加强志愿服务组织培育管理,推进“志愿江苏·江阴”平台建设,壮大志愿服务工作力量,增强志愿服务活跃度,营造浓厚志愿服务氛围。推动志愿服务常态化开展,推进志愿服务站(岗)规范化建设,在城乡社区、公共场所和各类公共文化场所广泛开展多类型志愿服务。积极开展创建志愿活动,深入开展“文明交通”“生态环保”“文明旅游”“垃圾分类”等志愿服务活动,发挥志愿者在文明行为引导、文明礼仪示范和文明宣传普及中的引领作用。
(责任单位:宣传部(文明办)、机关党工委、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文广新局、体育局、城管局、园林旅游局、公用事业局、总工会、团市委、妇联,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
(三)加大诚信文化建设力度。深化“诚信江阴”建设,创新建立个人道德行为诚信档案库,加快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综合监管支撑体系。深入开展诚信宣传教育,逐步实现对政务、商务、社会、司法等重点领域和公务员、企业家、公众人物等重点人群的全覆盖。强化诚信典型示范,深入开展行业诚信联盟、诚信示范街区、“诚信之星”推选活动,着力提升全社会诚信意识。加快建设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建立信用信息共享应用机制,加大对影响恶劣的不文明或失信行为主体的曝光力度,切实发挥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联动机制作用,不断优化信用发展环境,引导人人讲信用、人人守信用。
(责任单位:宣传部(文明办)、经信委(信用办)、人社局、市场监管局、城管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
(四)加大文明理念普及力度。坚持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网上和网下宣传并重互补,全面深入普及文明理念、倡导文明新风,让文明宣传入脑入心、保持活力。注重发挥一报两台的宣传引导作用,充分利用“创建再出发 我们在行动”报纸电视专栏,做到正面舆论宣传和负面曝光引导相结合,大力宣传市民文明素质提升的好经验、好做法、好事例,倒逼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再加压、再落实、再深化,进一步营造舆论氛围,形成社会声势。发挥好“12345”民生热线和城市啄木鸟公众交互平台作用,多渠道鼓励发动市民参与,自发监督城市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不文明现象,号召市民为城市管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把脉问诊、献计献策,真正成为“城市主人翁”和“城市啄木鸟”。
(责任单位:宣传部(文明办)、城管局、江阴日报社、广电集团,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组织开展文明素质专项行动作为推进优美环境合格区建设、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的重要内容,推动各地、各相关部门把专项行动任务纳入日常工作,研究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预期成效。
(二)注重协同配合。文明素质专项行动是一项系统工程,各地和各有关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协同作战、合力攻坚。对单个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要做到不等不靠、不推不让,积极主动完成。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牵头单位要主动负责,做好组织协调,相关单位要服从安排,抓好落实。
(三)狠抓考核督查。将专项行动开展落实情况纳入常态实地测评,定期通报测评结果,兑现工作奖惩。建立市民参与评价制度,依托市民巡访团等力量,常态化开展文明素质专项行动巡查、反馈等工作。加强问题整改,依托一报两台、“12345”民生热线和城市啄木鸟公众交互平台,对发现的突出问题、不文明行为跟进处置,推动问题整改解决。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市人武部,市各群团,各驻澄单位 。
江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