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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和社会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8-03-05 16:46

 

江阴市科学技术局文件

 

 

澄科发专〔201811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

平台和社会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

 

为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服务能力,规范服务行为,建立健康完善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根据国务院《专利代理条例》、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代理管理办法》、《江苏省“十三五”知识产权发展规划》、《江苏省“十三五”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规划》,结合我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和服务业发展现状,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特色产业强市和创新型城市建设总体目标,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强市战略,加快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业监管,提升知识产权服务水平,为创新驱动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措施和主要任务

(一)大力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

1.加快推进中国(江苏)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江阴分中心建设。建设江阴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与举报投诉平台,实现知识产权举报投诉、维权援助和执法流程管理线上线下一体化。健全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体系,实现维权援助网络在全市范围的覆盖,打造服务领先、工作高效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

2.完善区域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体系。加快中科院上海科技查新咨询中心江阴分中心、国家知识产权局区域专利信息服务(南京)中心江阴分中心建设,加强知识产权资源、创新资源和产业基础信息等数据库的开发建设,发挥专利信息等知识产权数据信息对产业研发方向、路径选择的导向作用,助推产业提质增效升级。

3.推进知识产权预警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依托产业技术联盟、知识产权保护联盟等创新型产业集群,在重点领域开展知识产权战略分析和预警研究,鼓励企业、行业建立知识产权维权联盟和预警分析合作共同体,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促进形成多元化的知识产权纠纷应对和预警机制。

4.健全江阴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职能,完善知识产权托管运营和金融服务体系建设。构建知识产权网上交易市场,逐步形成政府推动,服务机构、民间资本搭桥,企业积极参与的专利运营市场体系。完善知识产权金融工作协调推进机制,积极开展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和专利保险试点。

5.推进知识产权宣传培训中心建设。建立政府主导、媒体支撑、公众广泛参与的知识产权宣传工作体系和政府牵头、高校院所、优质服务机构、企事业单位共同参与的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体系,加强知识产权宣传培训,不断壮大人才队伍。

(二)推动知识产权社会化服务规范化、规模化发展,提升知识产权综合服务能力

1.建设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信息管理平台,开展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备案登记和统计调查。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在我市开展业务,应当向市知识产权局进行备案登记,并于每年131日前向市知识产权局报告上一年度在澄开展业务情况。未进行备案登记、未按时报告工作情况或违规参与、提供科技项目申报服务的,接受其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享受当年度的知识产权和科技项目资助政策。

2.建设知识产权服务信用信息展示平台,推进信息依法公开,资源公平共享。市知识产权局在江阴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基础上建设知识产权服务信用信息展示平台,及时公开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的信用信息,定期向社会发布知识产权服务业监测数据,公开江苏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信用等级评价及专利代理机构星级评定等信息,并邀请服务对象对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进行评价,形成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宣传展示与社会公众知情选择的良性互动。

3.规范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执业行为,推进行业服务标准化建设。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各项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依法开展专利代理业务及相关知识产权服务,积极实施国家《专利代理机构服务规范》和江苏省《商标代理服务规范》,建立规范的内部管理制度,着力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及职业素养,不断提高专利代理及相关知识产权服务水平。

4.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壮大。鼓励高端专利代理机构依法进驻各类科技园区,按规定享受园区政策。鼓励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积极引进高端人才,推荐新引进人才参加中介服务领军人才项目申报,享受相关人才政策。定期组织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召开知识产权工作专题会议,积极听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意见建议。建立江阴市知识产权培训师资库,邀请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优秀人才作为师资库的老师,通过组织专题培训、开展个性化辅导等方式,加强服务机构与企业的交流,引导服务机构根据市场需求拓展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方式,同时帮助企业提高知识产权开发、运用、管理、保护能力,形成相互促进的双赢局面。

5.规范专利代理市场,维护创新主体权益,促进专利代理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鼓励诚信经营,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通过数据监测、问卷调查、回访企业等形式,跟踪掌握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在我市开展业务情况,及时全面收集违规线索,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规范经营、服务优良的机构给予公开表彰。建立失信服务机构“黑名单”制度,对信誉缺失、服务质量差的给予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负责人。对采取不正当手段开展竞争或有其他弄虚作假损害委托人利益等严重失信行为,经约谈拒不改正或情节严重的,将按规定移送相关部门进行处理。专利代理机构应当严格把控专利代理流程,避免非正常专利申请的出现,对出现抄袭等恶意行为或非正常专利申请量大、造成恶劣影响的专利代理机构将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相关申请单位和个人当年度专利资助申请资格。

 

 

 

江阴市科学技术局

201835

 

 

 

 

 

 

 

 

 

 

 

 

 

 

 

 

 

 

 

 

 

 

 

 

 

江阴市科学技术局办公室                             201835印发

附件:

1536,澄科发专[2018]1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和社会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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