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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4069-5/2018-00010 生成日期 2018-03-02 公开日期 2018-03-02
文件编号 澄住建〔2018)12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江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体裁 其他
主题(一级)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主题(二级) 城乡建设(含住房) 关键词 规划,改造,城市,建设,房屋
效力状况 有效 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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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住建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2018年重点工作     为全面巩固江阴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着力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长效化,市委市政府印发了《江阴市全面推进文明城市建设长效化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澄委发〔2017〕49号,依据《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内容和要求,结合我局工作职责,现就涉及我局2018年相关重点工作制定如下: 一、主要任务 (一)牵头落实基础设施完善、城乡环境整治、小区管理优化、美丽乡村建设“四大”工程 1、基础设施完善工程 (1)公共设施。做好道路硬化和平整,及时修复破路牙、破道板等,做好排水设施清疏和管养。计划会同园林部门分阶段对朝阳路、黄山路、中山路等道路的树穴及人行道板进行整治,分阶段对人民路、环城西路、滨江路等部分道路开展井周沥青路面专项治理,确保市政道桥设施完好率98%以上;汛期前完成人民路雨水管道改造、新华路隧道主体改造等24个城区防汛工程(局负责实施6个)。(牵头单位:市政综合管理科;责任单位:市政处) (2)交通设施。加强市政道路设施的维修养护,完善人车分离道路交通设施和交通管理设施,推进城区“断头路”贯通,着力打通或加快推进临江路、春阳路、创新路、鹅山路、山前路、疏港路;南门区域着力打通或加快推进征存路、塘前路、南方路和澄南路改造;中心城区加快打通君山路,改造环城南路、迎宾路、延陵路东段、君巫路、司马街,实施通渡路与人民路等交叉口渠化改造、新华路西段改造、通江路北段改造等畅通工程。(牵头单位:城市建设发展科、市政综合管理科;责任单位:重点办、市政处) (3)盲道设施。坚持以人为本,突出科学规划,新建一批盲道、缘石坡,确保盲道建设规范畅通。计划对城区管养范围内市政道路缺失的盲道及缘石坡进行增补,计划对天鹤路等多条已建盲道中不规范处进行整治,同时,分阶段对青果路盲道、部分桥梁PVC盲道片进行改造。确保城区在管养范围内的市政道路盲道建设规范畅通、形成体系。(牵头单位:市政综合管理科;责任单位:市政处、重点办) (4)无障碍设施。加大对市政道路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力度,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办公建筑、商业建筑、医疗建筑、交通建筑、协助推进大型商场超市、政务大厅、医院等场所停车场残疾人停车位设置。(牵头单位:建筑产业和科技发展科、市政综合管理科;责任单位:审图中心、重点办、市政处) 2、城乡环境整治工程 建筑工地。
澄住建〔2018)12号(文明城市2018年重点工作)

 

 

住建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2018年重点工作

   

为全面巩固江阴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着力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长效化,市委市政府印发了《江阴市全面推进文明城市建设长效化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澄委发〔2017〕49号,依据《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内容和要求,结合我局工作职责,现就涉及我局2018年相关重点工作制定如下:

一、主要任务

(一)牵头落实基础设施完善、城乡环境整治、小区管理优化、美丽乡村建设“四大”工程

1、基础设施完善工程

(1)公共设施。做好道路硬化和平整,及时修复破路牙、破道板等,做好排水设施清疏和管养。计划会同园林部门分阶段对朝阳路、黄山路、中山路等道路的树穴及人行道板进行整治,分阶段对人民路、环城西路、滨江路等部分道路开展井周沥青路面专项治理,确保市政道桥设施完好率98%以上;汛期前完成人民路雨水管道改造、新华路隧道主体改造等24个城区防汛工程(局负责实施6个)。(牵头单位:市政综合管理科;责任单位:市政处)

(2)交通设施。加强市政道路设施的维修养护,完善人车分离道路交通设施和交通管理设施,推进城区“断头路”贯通,着力打通或加快推进临江路、春阳路、创新路、鹅山路、山前路、疏港路;南门区域着力打通或加快推进征存路、塘前路、南方路和澄南路改造;中心城区加快打通君山路,改造环城南路、迎宾路、延陵路东段、君巫路、司马街,实施通渡路与人民路等交叉口渠化改造、新华路西段改造、通江路北段改造等畅通工程。(牵头单位:城市建设发展科、市政综合管理科;责任单位:重点办、市政处)

(3)盲道设施。坚持以人为本,突出科学规划,新建一批盲道、缘石坡,确保盲道建设规范畅通。计划对城区管养范围内市政道路缺失的盲道及缘石坡进行增补,计划对天鹤路等多条已建盲道中不规范处进行整治,同时,分阶段对青果路盲道、部分桥梁PVC盲道片进行改造。确保城区在管养范围内的市政道路盲道建设规范畅通、形成体系。(牵头单位:市政综合管理科;责任单位:市政处、重点办)

(4)无障碍设施。加大对市政道路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力度,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办公建筑、商业建筑、医疗建筑、交通建筑、协助推进大型商场超市、政务大厅、医院等场所停车场残疾人停车位设置。(牵头单位:建筑产业和科技发展科、市政综合管理科;责任单位:审图中心、重点办、市政处)

2、城乡环境整治工程

建筑工地。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加强建筑工地绿色施工管理、渣土运输源头管理和建筑垃圾规范管理。及时整治公益广告布设、封闭管理、场地硬化、场容场貌、噪声控制、抛洒滴漏、临时设施、扬尘污染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入推广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新建建筑执行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出台装配式建筑发展意见,在政府投资和规模以上项目试点推广。形成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意见,广泛开展建设。严格监管执法,深入开展文明施工,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年内争创省、无锡市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示范工地7个,创无锡市优质结构工程12个。(牵头单位:建设工程管理科、房地产市场监管科、建筑产业和科技发展科;责任单位:质安站、重点办、执法大队、建工处)

3、小区管理优化工程

(1)物业管理。落实《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和《物业服务项目经理诚信管理办法》,健全物业管理诚信体系,加大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管力度,定期召开物业管理创建推进会,强化物业从业人员职责服务意识。建立物业服务企业考核排名机制,全年组织对100余家物管企业开展“双随机” 检查活动,会同各镇街组织日常考核,督促企业自查自纠,落实整改,不断规范企业履约行为。提升物业服务企业专业化水平和服务质量,尽快出台加强物业管理工作意见和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暂行办法。推进行业标准化建设,规范物业收费,鼓励达标创优和资质升级,努力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年内争创省优秀示范项目1一2个,无锡市示范项目(平安小区)3一5个,确保居民满意率明显提升。(牵头单位:物业管理科;责任单位:房地产市场监管科、物管中心、各分局)

(2)小区环境。会同属地进一步提升小区居住环境,以城中村、拆迁小区和老旧小区环境整治为重点,完善小区路面、公厕、垃圾房(箱)、楼道灯等基础设施,确保楼道亮灯率100%。配合执法部门加强违章搭建、乱堆乱放、乱涂乱画、“僵尸车”、毁绿种菜、摊点乱设等问题整治,确保小区干净整洁。完成老旧小区改造12个。(牵头单位:物业管理科;责任单位:物管中心、住保中心)

4、美丽乡村建设工程

(1)环境整治。督促协调属地加强村庄环境长效管理,继续巩固和深化清洁家园、清洁田园、清洁水源、提升绿化“三清一绿”整治行动成效,配合相关部门着力解决农村改厕不达标、垃圾处置不彻底、长效保洁不到位、违章搭建难拆除等问题,持续改善村庄环境。持续推进美丽乡村、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全面改善城乡宜居环境。全年按季度组织4次村庄环境长效管理考核,建设30个长效管理示范点。指导云亭街道花山村姚家村建设省级美丽乡村,指导建设10个无锡市级以上特色田园乡村。(牵头单位:村镇建设管理科;责任单位:各分局)

(2)乡村文化。配合属地和相关部门实施传统古村落、古建筑保护工程,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文化名镇、文化名村。因地制宜建设民俗馆、村史馆等,保存乡土记忆,留存文化根脉。组织开展民俗文化活动,深入挖掘传统节日文化内涵,赋予时代意义,更好地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牵头单位:村镇建设管理科;责任单位:各分局)

(二)配合落实城乡环境整治、生态文明推进工程

1、城郊接合部。综合整治环境秩序突出问题,加大对城市出入口、城郊接合部重点区域的监管整治力度。对城郊接合部的建筑工地脏、乱、差情况进行治理,督促设立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路面、临街面施工增设围挡处理,对围挡上的乱贴乱画现象进行集中清理;对市政道路违规开挖等问题进行整治,会同属地督促城郊接合部的物业小区加强环境卫生的整治和小区秩序的整治力度。(牵头单位:市政综合管理科、城市建设发展科、物业管理科;责任单位:重点办、质安站、市政处、物管中心等相关部门)

2、治气。深入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计划,加强对建筑工地和在建道路的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在施工过程中,做到“六必须、六不准”,即:必须打围作业、必须硬化道路、必须设置冲洗设施、必须湿法作业、必须配齐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高空抛洒建渣、不准现场搅拌混凝土、不准场地积水、不准现场焚烧弃物、不准现场堆放未覆盖的裸土。确保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总体受控。(牵头单位建设工程管理科;责任单位:质安站、重点办、市政处、建工处、执法大队、各分局等相关部门)

二、常态长效机制

1、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坚持党政一把手抓创建、负总责不动摇,建立“局党委统一领导,分管领导具体抓建,各责任单位负责人各司其职,局督查小组定期督查,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协调考核,党委会决定奖惩”的领导工作体制。按照创建体系指标,进一步细化创建任务,严格责任分工,确保创建工作目标到人、责任到人、要求到人。涉及到牵头部门的工作要主动作为,配合单位要加强沟通,相互支持配合,形成合力。

2、健全督查整改机制。坚持问题为导向,加强沟通协调,狠抓创建工作常态化,局适时成立督查小组,各责任部门实行网格化管理,定人、定事、定责任,落实天天巡查、每周推进、每月评点例会等制度,对市委办、政府办、纪委和文明办、媒体单位、市民巡访团等指出的问题立行立办、挂牌督办、限期整改,以“12345”、“城市啄木鸟”等民生诉求倒逼创建问题解决,对易回潮、反弹、久拖未决的创建顽症,认真分析原因,查找创建突出问题和难点,及时进行整改。

3、健全考核与问责机制。按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责任追究办法》,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对在创建工作中,工作不力,推诿搪塞、行动迟缓、落实不力等责任人要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对上级督办事项,解决不力的要严肃处理,涉及到的责任单位将纳入单位效能建设的评价。建立企业诚信体系,完善管理制度,推进建设标准化,确保文明工地、村庄环境、市政设施、物业管理等实现长效化、常态化,凡在创建复查考评中被上级通报扣分的企业,按照诚信体系考评办法实行信用扣分;情节严重的,取消或限制其在江阴承接新业务的资格。

 

 

 

江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3月1日

 

 

 

 

 

 

 

 

 

 

 

 

 

 

 

 

 

抄:江阴市文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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