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为及早谋划明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现将申报2016年度政府投资储备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凡在今后1—3年内实施的政府投资项目均应纳入本次编报范围,申报纳入项目储备库。项目必须符合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专项建设规划,符合政府投资支持方向和范围,项目可分二类编报:
(一)续建项目
1、列入2015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续建项目。
2、其它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建设的续建项目(此类项目需提供相应纸质依据)。
对于续建项目应严格按照《关于下达2015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通知》(澄发改投〔2015〕1号文)核定的投资和建设规模进行申报,如其建设和投资规模超过10%或增加额超过300万元的,应单独行文说明情况。
(二)新开工项目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今后1—3年内迫切需要建设的新开工项目。申报的新开工项目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政策,符合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市委、市政府文件、会议纪要或办文单中已明确列入2016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基本建设项目请提供相关纸质附件。
三、申报要求
(一)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项目申报工作,要按照《江阴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实施办法》的规定,科学合理确定项目的建设内容和投资规模,杜绝计划编报的随意性。项目总投资要细化,应包括征地拆迁费、建安费、装修及必要的设备设施等所有费用。申报总投资超1000万元的项目,应及早委托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申报由各部门统一汇总,申报时必须同时提供电子版。为统筹安排全市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各部门在申报时,请根据项目的轻重缓急进行排序。
(三)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10月23日,请同时上报纸质盖章件和电子稿。
联系电话:86861021。E-mail:86861021@163.com。
附件:江阴市2016年度政府投资储备项目申报表
江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10月9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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