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外国专家证
二、设定依据: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印发《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办理规定》等的通知 (外专发[2004]139号)
三、申请条件:外国专家受聘在中国境内工作,应取得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持Z签证入境。申请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的外国专家应遵守中国法律法规,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岗位职务:
1、经济类外国专家:应聘在我市企业中担任副总经理以上职务,或享受同等待遇的外国籍高级专业技术或管理人员。
2、文教类外国专家:应聘在我市从事教育、科研、新闻、出版、文化、艺术、卫生、体育等工作的外国籍专业人员。
(二)教育背景、工作经验:
1、经济类外国专家:应具有学士以上学位、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2、文教类外国专家中的语言教师(即外教):应具有学士以上学位、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TESOL或TEFL证书。
(三)年龄限制:
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
四、办理流程:
1、外国专家在入境前,用人单位先为其申请《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被授权单位邀请函;外国专家凭许可、邀请函可在境外使领馆或香港特派员公署申请Z签证;外国专家持Z签证入境后有效期内,用人单位为其申请《外国专家证》;用人单位陪同外国专家凭专家证到江阴市出入境管理中心申请居留许可。
2、申请《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和《外国专家证》,均由用人单位先进行网上申报(百度搜索“国家外国专家局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证件管理系统”或在“江阴国际人才网”www.chinajobjy.com上找到相关链接进入,可在系统内进行如下操作:申请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外国专家证新办、延期、变更、注销、补遗、随行家属。企业首次申请,须先在上述系统内进行“聘请单位注册”)。经无锡市外国专家局网上初审通过后,企业再递交纸质材料至市行政审批中心人社窗口进行材料初审,初审通过由人社窗口快递至无锡市外国专家局。相关审核进度和办理结果办证人员可以通过申报系统实时查询。办证完毕,可等待无锡市外国专家局统一快递回江阴人社窗口,特殊情况下也可自行前往取件。
五、办理材料:
(一)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申请材料(一式两份)
1、××单位关于为××申请办理《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的申请函,须写明外国专家及其随行家属姓名、国籍、护照号码,外国专家拟聘职务、工作任务、工作期限。一人一函;
2、申请表(“国家外国专家局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证件管理系统”在线打印,在聘请单位处加盖单位公章);
3、外国专家及其随行家属护照有效页复印件;
4、聘用合同或派遣证明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外国专家简历,须写明其自高中以来的教育经历及自参加工作以来的完整工作经历;
6、外国专家最高学位证书复印件;
7、外国专家与随行家属关系证明复印件;
8、外国专家及其随行家属健康体检证明复印件(必须是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外国卫生医疗机构或中国政府指定的卫生检疫部门出具的健康证明书);
9、聘请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企业同时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文教单位同时提交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证书复印件;
10、个人和单位承诺书原件(江阴国际人才网在线下载标准格式文档);
11、如申请文教类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须提供前任雇主推荐信;
12、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证件办理系统批复栏中要求的其他材料。
上述4、5、6、7、8、11项材料须提供中文翻译,翻译件上须有翻译人(机构)签章和申请单位公章。
(二)外国专家证申请材料(一式两份)
1、××单位关于为××申请办理《外国专家证》的申请函。须写明外国专家及其随行家属姓名、国籍、护照号码,拟聘职务、工作任务、工作期限。一人一函;
2、申请表(“国家外国专家局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证件管理系统”在线打印,在聘请单位处加盖单位公章);
3、已办理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的,须提供《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复印件;
4、外国专家及其随行家属护照有效页及入境Z签证复印件(须查验原件);
5、聘用合同或派遣证明复印件(须查验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外国专家简历,须写明其自高中以来的教育经历及自参加工作以来的完整工作经历;
7、外国专家最高学位证书复印件(须查验原件);
8、外国专家与随行家属关系证明复印件(须查验原件);
9、外国专家及其随行家属健康体检证明复印件(须查验原件,必须是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外国卫生医疗机构或中国政府指定的卫生检疫部门出具的健康证明书);
11、外国人在华临时住宿登记表复印件(须查验原件);
12、外国专家及其随行家属照片各3张(申请表贴2张,附1张);
13、聘请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企业同时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文教单位同时提交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证书复印件;
14、如系转聘,须提供原《外国专家证》注销证明,文教类外国专家还须提供原雇主推荐信。
15、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证件办理系统批复栏中要求的其他材料;
上述5、6、7、8、9项材料须提供中文翻译,翻译件上须有翻译人(机构)签章和申请单位公章。
(三)外国专家证延期申请材料(一式两份)
1、××单位关于为××申请办理《外国专家证》延期的申请函。须写明外国专家及其随行家属姓名、国籍、护照号码、外专证号码及到期日,续任职务、工作任务、工作期限。一人一函;
2、《外国专家证》原件;
3、申请表(“国家外国专家局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证件管理系统”在线打印,在聘请单位处加盖单位公章);
4、外国专家及随行家属护照有效页、居留许可页复印件(须查验原件,注意护照是否即将到期或已换领过新护照);
5、聘用合同或派遣证明复印件(须查验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外国人在华临时住宿登记表复印件(须查验原件)。
(四)外国专家证变更申请材料(一式两份)
常见的是护照信息变更。
1、××单位关于为××申请办理《外国专家证》变更的申请函。
2、申请表(“国家外国专家局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证件管理系统”在线打印,在聘请单位处加盖单位公章);
3、新旧护照复印件(新护照查验原件);
4、《外国专家证》原件。
(五)外国专家证注销申请材料(一式两份)
提前解聘或外国专家提前离职时,应及时申请办理《外国专家证》注销。
1、××单位关于为××申请办理《外国专家证》注销的申请函。
2、申请表(“国家外国专家局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证件管理系统”在线打印,在聘请单位处加盖单位公章);
3、《外国专家证》原件。
(六)外国专家证补遗申请材料(一式两份)
1、××单位关于为××申请办理《外国专家证》补遗的申请函。
2、申请表(“国家外国专家局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证件管理系统”在线打印,在聘请单位处加盖单位公章);
3、登报申明复印件;
4、原《外国专家证》复印件。
(七)随行家属申请材料(一式两份)
家属如与专家同时来澄,可在外国专家证申请的同时申请随行家属,详见《外国专家证》申请材料;如与专家不同时来澄,可在其来澄后单独申请。
1、××单位关于为××申请办理外国专家随行家属的申请函。
2、《外国专家证》原件;
3、外国专家与随行家属关系证明复印件(须查验原件);
4、随行家属护照有效页及入境签证复印件(须查验原件);
5、随行家属健康体检证明复印件(须查验原件,必须是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外国卫生医疗机构或中国政府指定的卫生检疫部门出具的健康证明书);
6、随行家属照片3张(申请表贴2张,附1张)。
六、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
七、办理地点:江阴市行政审批中心人社窗口
八、联系电话:江阴市行政审批中心人社窗口:0510-86415059
江阴市引进国外智力办公室:0510-86802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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