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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42594/2015-00005 生成日期 2015-08-13 公开日期 2015-08-13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体裁 公告
主题(一级) 劳动、人事、监察 主题(二级) 社会保障 关键词 规划,就业,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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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2015年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2015年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突出“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围绕惠民人社、智慧人社、创新人社、阳光人社、奉献人社、和谐人社 “六个人社”建设,不断创新思维,改进作风,提高标准,努力在完善就业和保障体系,拓宽人才引育视野,推进人事工资改革,构建和谐劳资关系上不断实现新跨越,确保各项工作继续走在无锡乃至全省前列,为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江阴提供坚实的民生保障和才智支撑。

一、注重精准发力,促进就业创业工作质量提升

(一)确保完成就业工作目标。城镇新增就业1.2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失业人员再就业3300人;援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600人;江阴籍返澄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2%以上。

(二)健全促进就业体制机制。继续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健全政府促进就业责任制度。建立城乡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制度。扩大再就业扶持政策覆盖,抓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积极防范和化解企业整体性、规模性失业,统筹考虑人员、资金等因素,确保失业保险基金安全运行。推进全员实名制就业管理,加快建立失业预警机制,发布就业景气指数,构建起客观、有效、合理的就业质量评估指标体系。

(三)实施创业引领计划。健全创业培训、创业政策、创业载体、创业服务、创业氛围“五位一体”机制。加强宣传,转变观念,引导全社会更加重视创业工作,推动海归、大学生、草根各类群体创业。完善创业平台建设,完成大学生创业园建设,并实现项目入驻。开展第三届“创业之星”评比表彰活动。深化“一对一”创业结对活动。抓好创业培训,提升培训质量。优化创业环境,树立创业典型,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动局面,通过创业带动更多的人就业再就业。年内扶持自主创业2130人,其中大学生创业260人、农民创业450人。

(四)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实施大学生就业促进计划,推进公共就业人才服务进校园,促进大学生“阳光就业”。组织就业见习,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和就业服务工作。加强就业援助工作,重点做好大学生实名制就业管理工作,合理开发公益岗位,确保困难家庭大学生100%就业。加大针对就业援助对象的培训力度。确保城镇零就业和农村零转移家庭动态清零。

(五)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深入开展就业援助行动、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等专项活动,打造公共就业服务品牌。探索制定就业失业登记和就业援助公共就业服务地方标准。加强各类人员职业技能培训,促进素质就业。

二、完善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社会保障发展水平

(六)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建立机关事业人员职业年金制度。贯彻《江阴市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及配套实施细则,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即征即保”工作。按照上级有关要求,落实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政策。健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扩大医保个人账户使用范围。适时降低生育、失业保险缴费率。贯彻执行好《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推进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工作,构建完善“三位一体”工伤保险制度体系。

(七)扩大社保覆盖面。以社会保险全覆盖为目标,做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通过信息比对、入户调查、数据集中管理和动态更新等措施,对各类群体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进行记录、核查和规范管理,从而推进职工和城乡居民全面、持续参保。将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纳入工伤、生育保险制度范围。推进落实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办法,开展专项扩面行动。推动进城落户农民纳入城镇社会保险体系。推进社保扩面,压降本地户籍断保人数10%以上,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分别扩面4万、1.4万、0.9万、0.9万、0.9万人,基础养老金发放率稳定在100%。

(八)持续提升社会保障待遇水平。继续调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居民基础养老金由每人每月210元调整到250元。被征地农民养老年龄段人员养老补助金由每人每月500元调整到600元。完善职工医疗保险年度救助具体方案。科学合理调整工伤保险待遇。加强工伤医疗管理,不断提高运行质量。健全失业保险金待遇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做好退休职工管理服务工作, 开展好各类退休人员慰问工作,举办退休人员系列文体活动,加强退休职工档案管理,提高档案收缴率并实现电子查询。

(九)强化社会保险征缴管理。规范基金征缴基数的核定程序,社保经办机构每年至少一次应对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的适用险种、费率、职工名册、缴费基数、缴费数额、缴费起止时间、用人单位信息等申报事项进行全面审核。强化征缴管理,联合有关职能部门,对社保欠缴企业进行合力清欠。重点推进参保比例低的企业,社保举报投诉多的企业,新办企业和重点骨干企业、拟上市的企业参保,全面提高企业职工参保比例。逐步提高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参保缴费的时间要求。加强医保监管,将远程监控范围覆盖到医院、诊所,通过智能化系统对各医院、诊所用药行为进行监管。进一步贯彻《社会保险工作人员纪律规定》,组织开展落实情况督查。

(十)提高社保经办效率和质量。改进服务手段,整合业务流程,推进社保业务一窗式经办。优化退休审批流程,初审业务下放至大型企业。推进社保业务财务一体化。规范工伤案件文书。建立工伤认定快速结算通道,实现工伤医疗费用直接在医院划卡结算。推进异地就医结算,在江阴、无锡两地已实现异地安置人员异地就医“一卡通”结算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异地结算医院范围,逐步实现无锡大市医保联网异地结算全覆盖。进一步优化医疗费用结算管理办法。

三、坚持引育并举,切实抓好“两高”人才队伍建设

(十一)大力引进培养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全年新引进各类人才1万人,其中高层次人才400人。加大技能人才培养力度,新增高技能人才5000人。每万名劳动力中高技能人才达738人。引进大学生7000人。加大海外高层次人才和外国专家引进力度,新增外国专家65人、海外留学人才120人。加大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力度,确保新增专业技术人才5500人。引进博士后5人以上。

(十二)搭建人才平台载体。参与制定出台江阴市人才公寓管理办法。搭建高效灵活的人力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产品与企业需求精准对接。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探索建设人力资源产业园。推进职称社会化服务平台建设,做好职称评审工作。继续实施海外工程师集聚计划。加大柔性引才力度。新建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和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含分站)2家。加强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出台具有江阴特色的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扩大博士后工作站、海外工程师工作室设点范围。创建海外工程师工作室40家。

(十三)开展特色人才服务。打造江阴人才工作品牌,举办好“才聚江阴”等品牌引才活动。全面落实高层次人才“一卡通”等人才服务。开展“外籍专家团智慧江阴”活动,帮助解决我市企业转型升级中的实际难题。积极做好国际国内顶尖人才、社会事业领军人才、中介服务领军人才等各类人才项目的申报工作,力求取得新突破。及时发布技能人才培养紧缺型职业(工种)目录,提升服务精准度。全年完成专业技术人员第六轮公修课培训10000人。

(十四)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举办好江阴市第二届“技能•技工节”,改革报名参赛办法,推进社会化报名,创新比赛项目,加大宣传力度,为广大技能人才提供展示才华的舞台和空间,进一步优化选拔优秀技能人才方式方法。 通过“走出去”、“请进来”,拓宽我市技能人才国际化培养路径。大力推进公共实训基地建设。推进西门子实训项目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和西门子认证证书“双证”发放工作。

(十五)优化培训和评价机制。细化定点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办法,加强对培训机构的监管,提高培训质量。推进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发挥职业技能鉴定在职业培训中的杠杆作用,积极构建技能人才多元评价体系。加强技能人才培养新职业、新工种、新课题的研发。

四、突出改革重点,提升人事管理科学化水平

(十六)进一步规范人事管理。大力开展公务员基本能力提升主题培训。加强公务员日常管理,研究制定我市公务员平时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健全公务员考核评价和激励约束机制。出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销假、借用、挂职等制度。严格档案管理,审查清理干部档案中的“三龄二历一身份”,杜绝弄虚作假。继续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不在岗、“吃空饷”、超职数配备等整治工作。对编外用工进行统一招录和管理。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动态管理机制,按照省统一部署开展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工作情况专项检查,切实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

(十七)加大人事改革力度。按照上级部署,探索推行公务员分类改革,建立管理类、行政执法类、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管理制度;探索实施聘任制公务员工作。推进落实事业单位参公管理。推进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登记制度改革。稳妥做好事改企推进工作。

(十八)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根据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实施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制定贯彻落实乡镇工作人员基层补贴具体实施办法。完善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方案,平稳推动津补贴调整,规范津补贴发放。实施带薪年休假制度。

(十九)扎实做好军转工作。继续做好2015年军转安置工作。全面落实企业军转干部社会化管理,扎实做好企业军转干部的维稳解困工作。建立健全企业军转干部医疗救助制度。

(二十)提升人事考试科学化水平。圆满完成部、省、无锡市下达的各项考试任务,确保考试安全率100%。贯彻落实《江苏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定》及相关制度。推进考试规范化建设,提升标准化考场水平。推进人事考试信息化建设。完善人事考试工作联动协作机制。提高人事考试安全保障和科学化水平。

五、完善预防机制,推动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二十一)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推进农民工和小微企业劳动合同扩面提质,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集体合同签订率均保持在98%以上。依法规范劳务派遣行政许可、集体合同审查、特殊工时审批和规模裁员受理等行政行为。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严格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和后续管理,加强对企业劳务派遣用工比例、岗位限制、同工同酬等规定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单位用工行为。切实做好农民工工作。

(二十二)加强企业工资分配宏观调控。按照上级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年度企业薪酬调查和工资价位抽样调查,适时发布年度企业工资指导线,及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并组织贯彻落实。进一步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推进工资按月足额发放。

(二十三)提升争议调解仲裁水平。重视仲裁效能建设,打造升级版示范仲裁院,推进巡回仲裁庭审,建设专业化仲裁员队伍,建立动态的调解仲裁巡查机制,立案处理案件结案率等指标继续保持全省前列。扎实推进企业、行业、镇(街道)、村(社区)等基层劳调组织建设。进一步规范各镇(街道)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场所建设、工作制度、队伍建设、服务行为。推进劳资维权案件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加大劳资矛盾调处力度。

(二十四)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加大主动执法力度,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活动,提高执法水平。突出做好对问题企业的重点监察,重点对工伤多、举报投诉多、仲裁案件多、参保率低的企业开展劳动监察和书面审查。推进联动举报投诉平台建设。完善升级劳动关系分色预警监控指挥系统,有效压降劳资纠纷案件。健全完善企业劳动保障诚信评价制度和工作体系,推进劳动保障诚信建设。加强制度建设,不断提高执法法制化规范化水平。加强劳动监察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六、提升服务效能,加强基础工作和自身建设

(二十五)推进“智慧人社”建设。加快推进全市人社档案管理服务中心建设,对全市高校毕业生、参保人员、失业人员、退休人员等档案实行集中化、规范化、数字化管理。全面推行省社会保障卡发放工作,优化市民卡公司运行模式,调整镇(街道)市民卡人员管理体制和服务体系,开发校园卡、工会会员卡、老龄卡等服务加载功能,扎实做好新社会保障卡和附属卡——新市民卡的发放工作。创建“江阴人社”微信公众服务平台,将就业信息发布、机关事业单位招录信息发布、社保业务查询等人社业务纳入平台。深化以社会保障卡、网上公共服务平台、自助服务一体机、基层服务平台、“12333”咨询电话为载体的“五位一体”公共服务信息化体系,不断拓展服务功能

(二十六)推进基层平台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按照“平台建设规范化、服务管理标准化、服务手段信息化、工作队伍专业化、保障机制长效化”的总体要求,规范市、镇、村三级人社平台公共服务标准,将就业创业、社会保险、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等7大类工作的办理流程进行规范,打造专业化的基层经办队伍,全面提升人社公共服务质量水平,创造特色服务品牌。逐步减少混编混岗现象,基层平台工作人员在编在岗率不低于70%。

(二十七)做好“十三五”规划编制及统计工作。开展“十二五”规划终期评估。科学编制“十三五”人社事业发展规划草案。建立专家咨询论证制度,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做好年度计划编制执行。认真开展“基本现代化”、“八项工程”等重点监测统计工作,加强和规范人社统计工作,着力提高数据统计质量,提升业务分析能力。

(二十八)做好新闻宣传和调查研究工作。进一步推进人社宣传工作规范化、系统化、品牌化。加强舆论引导,及时把握和应对舆情动态。加强与各类媒体合作,充分用好门户网络、政务微博、微信、自办刊物等平台,开展特色宣传工作。加强政务信息工作,增强信息报送的针对性和时效性。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调研工作,继续开展年度优秀调研报告评选活动,注重调研成果转化。注重工作创新,在全系统继续开展创新亮点项目评比活动。

(二十九)做好信访维稳和应急管理。推进诉访分离。强化疑难信访问题会商会办和人民调解,探索引入第三方调处机制,着力做好矛盾协调化解和信访积案化解。落实风险评估和矛盾预警应急处置机制。加强信访稳定协作联动,推进信访稳定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建设。落实“阳光信访”,增强信访工作透明度。

(三十)推进依法行政、抓好政风行风建设。严格执行行政程序规定,推进公众参与行政决策,加强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加强行政复议工作,依法接受司法监督。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流程。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持续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委十项规定的贯彻落实。规范财务管理。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加强内控制度的执行,规范行政权力的运行。大力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积极培育优质服务窗口,继续开展制度廉评工作,不断提升人社系统为民服务水平。

(三十一)建设高素质的人社干部队伍。加大干部选拔、交流力度,建立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创新干部培训模式,丰富培训内容,加大培训力度。完善干部管理各项规定,严格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制度,坚持从严教育干部。加强机关文化建设,建设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人社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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