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江阴市供销合作总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时间:2019-07-18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市供销社制定《江阴市供销合作总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简称《指南》),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供销合作社信息提供指引。

一、主动公开信息

1、本单位主动公开信息包括:机构概况,法规文件及解读,规划计划,财政信息,重点信息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单位的网站上查阅相关目录。

2、本单位的政务(社务)信息主要通过网站向公众公开。

3、本单位公开以上信息的时限一般为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本单位的办公地址:江阴市司马街24号;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江阴市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室;办公时间:(夏令)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冬令)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休息日除外);联系电话:0510-86882402;传真号码:0510-86889908;邮政编码:214400。

二、主动公开体系编排体系

(一)信息索引号

(二)生成日期

(三)公开日期

(四)文件编号

(五)公开时限

(六)发布机构

(七)公开形式

(八)公开方式

(九)公开范围

(十)有效期

(十一)公开程序

(十二)部门编制

(十三)体裁

(十四)主题

(十五)关键词

(十六)文件下载

(十七)内容概述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单位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务信息,可以通过互联网、信函、传真等途径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单位将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申诉程序

1、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未按照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或者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依法答复处理的,可以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提出。

2、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已发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