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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2023—2024年度江阴市行政事业单位机动车保险服务定点
执行时间
至2024年12月31日止
成交信息
相关说明

一、2023—2024年公务用车保险入围供应商

1.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市支公司

2.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公司

3.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中心支公司

4.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分公司

5.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阴中心支公司

6.中银保险有限公司江阴中心支公司

7.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中心支公司

8.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中心支公司

9.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

各公务用车保险入围供应商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二、有效期限

此次公务用车保险定点有效期限为:发文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若在采购期限届满前未完成新一轮的采购招标活动,则有效期限顺延至新一轮采购合同生效之日)。

三、投保险种及赔偿限额

1.必保险种: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限额200万元)。

2.选择投保险种:车辆损失险、车上人员责任险(限额20万/人)。

四、有关要求

1.各行政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可根据各公务用车保险定点机构的费率优惠和服务承诺自主择优确定保险定点机构。

2.各公务用车保险定点机构的报价及服务承诺,可登陆江苏政府采购网“框架协议”栏目查询。

3.各投保人根据本单位及车辆的实际情况合理选择险种和赔偿限额投保,财政部门对由于投保人投保规定险种以外的其他险种导致保险支出增加而追加预算的请求一律不予受理。

4.公检法司等单位的车辆因工作需要投保其他险种的或者提高保险标准的,应向市财政局提出书面申请,得到批准后,方可办理。

5.各中标保险公司在有效期限内,应接受市政府办、市财政局、市政府采购中心及相关部门定期和不定期检查考核。各中标保险公司不得使用任何不正当行为影响干扰被保险人的自主选择行为,如有违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各行政事业单位在执行定点保险过程中,如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6.各公务用车保险定点机构和各投保单位如发现定点保险工作中存在问题,应及时向市政府办、市财政局、市政府采购中心反映或投诉。市政府办电话:86860538;市财政局电话:86861129;市政府采购中心电话:88027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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