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检查预告知书
根据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相关工作要求和《关于印发2026年江苏省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苏疾控综函〔2026〕8号)等文件的规定,决定于年内对有关学校开展行政检查。现将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 、 检查的时间、 内容与方式
(一) 时间
拟于2026年7月至2026年11月其中的一个工作日开展检查。
( 二) 内容
检查内容:学校落实教学和生活环境卫生要求情况,学校提供的学习用品达标情况;学校落实传染病和常见病防控要求情况;学校落实饮用水卫生要求情况;学校纳入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情况。
检测内容:教室采光、照明及教室人均面积;学校自建设施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的水质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和消毒剂余量。
详见《关于印发2026年江苏省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苏疾控综函〔2026〕8号)
( 三) 方式
此次检查采取现场检查的方式,检测采样采取随机抽检的方式。
二 、 检查事项及其标准、 需准备的相关材料
( 一)检查事项及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江苏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的规范、标准,实施对学校卫生的执法检查。
规范及标准包括:《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GB 7793-2010)、《中小学校设计规范 》(GB50099-2011)《儿童青少年学习用品近视防控卫生要求》(GB 40070-2021)、《中小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管理规范》(GB 28932)、《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等。
( 二) 需准备的相关材料
1.教室灯具的索证资料:强制性产品认证,色温、显色指数、蓝光等项目的检测报告
2.学校自制试卷纸张的索证资料:有D65亮度及D65荧光亮度的检测结果的检测报告
3.学校传染病防治台账资料:包括专人负责疫情报告、传染病防控“一案八制”、晨检记录和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记录、复课证明查验、新生入学接种证查验登记(仅小学需要)、学生健康体检等
4.学校内设医疗机构或保健室的资料:医疗机构提供有效《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护人员提供相关资质证明
5.学校饮用水卫生相关材料:学校饮用水卫生管理档案,包括相关管理制度、饮用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等;供管水人员健康体检和培训资料;饮用水设施设备清洗、消毒记录及水质检测报告。水质处理器提供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标签、说明书等,管道分质直饮水提供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桶装水提供生产企业有效生产许可证和同批次桶装水出厂检验报告等
6.其他学校卫生法律法规要求的应归档的相关材料
联系地址: 江阴市长江路158号
联系电话: 0510-86278527
江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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