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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检查 预告知书(医疗卫生)
发布时间:2026-07-16 16:21

江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检查预告知书

 

根据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相关工作要求和《关于印发2026年江苏省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苏疾控综函〔2026〕8号)等文件的规定,决定于年内对有关医疗机构开展行政检查。现将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 、 检查的时间、 内容与方式

(一) 时间

拟于2026年7月至2026年11月其中的一个工作日开展检查。

( 二) 内容

医疗机构检查内容:医疗机构资质管理情况;医疗卫生人员管理情况;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情况;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情况;医疗文书管理情况;抽查重点病历情况;生物医学研究管理情况;政策落实情况;殡葬涉医领域管理情况;抽查医疗数据管理情况;抽查互联网诊疗管理情况;抽查欺诈骗保涉医行为情况。

中医医疗机构检查内容:医疗机构资质管理情况;医疗卫生人员管理情况;专科制定中医优势病种中医诊疗方案及实施情况;中医医疗技术开展情况;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抗菌药物和医疗器械管理情况;中药饮片管理;现代诊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情况;医疗文书管理情况;抽查重点病历情况;抽查中医医疗广告发布情况;生物医学研究管理情况;政策落实情况;殡葬涉医领域管理情况;抽查医疗数据管理情况;抽查互联网诊疗管理情况。

医疗美容机构检查内容:医疗美容机构资质管理情况;执业人员管理情况;执业人员是否取得资质并完成执业注册,执业人员是否满足工作要求;是否存在执业医师超执业范围或在非注册的地点开展诊疗活动的情况;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情况;医疗美容广告发布管理情况;医疗技术管理情况;医疗文书管理情况。

详见《关于印发2026年江苏省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苏疾控综函〔2026〕8号)

( 三) 方式

此次检查采取现场检查的方式。

二 、 检查事项及其标准、 需准备的相关材料

( 一)检查事项及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护士条例》《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医疗器械临床使用管理办法》《医疗质量管理办法》《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实施对医疗机构卫生的执法检查。

规范及标准包括:《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电子病历应用管理规范(试行)》《远程医疗服务管理规范(试行)》《诊所基本标准》《中医诊所基本标准(2023年版)》等,以及现行各项医疗技术规范。

( 二) 需准备的相关材料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所备案凭证》《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等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资质证明材料。

2. 各类医疗文书包括:处方、病历(或顾客档案)、医学证明文件、检查报告单、知情告知书等。

3. 处方权授予文件、药品说明书、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精麻药品出入库登记、医疗器械使用登记材料等。

4.手术室相关登记材料。

5.其他医疗机构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要求的相关材料。

 

联系地址: 江阴市长江路158号 ;

联系电话: 0510-86278527 。 

 

附件:2026年医疗卫生双随机抽查单位.doc

 

    江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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