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检查预告知书
根据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相关工作要求和《关于印发2026年江苏省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苏疾控综函〔2026〕8号)等文件的规定,决定于年内对放射诊疗机构开展行政检查。现将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 、 检查的时间、 内容与方式
(一) 时间
拟于2026年7月至2026年11月其中的一个工作日开展检查。
( 二) 内容
检查内容:1.放射诊疗建设项目管理情况;2.放射诊疗场所管理及其防护措施情况;3.放射诊疗设备管理情况;4.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情况;5.开展放射诊疗人员条件管理情况;6.对患者、受检者及其他非放射工作人员的保护情况;7.放射事件预防处置情况;8.疑似职业病和职业病人处置情况;9.档案管理与体系建设情况;10.X射线诊断管理情况;11.介入放射诊疗管理情况;12.核医学诊疗管理情况;13.放射治疗管理情况。
详见《关于印发2026年江苏省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苏疾控综函〔2026〕8号)
( 三) 方式
此次检查采取现场检查的方式。
二 、 检查事项及其标准、 需准备的相关材料
( 一)检查事项及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的规范、标准,实施对放射诊疗机构的执法检查。
规范及标准包括: GB 18871-2002《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Z98-2020《放射工作人员健康要求及监护规范》、GBZ128-2019《职业性外照射个人监测规范》、GBZ130-2020《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20-2020《核医学放射防护要求》、GBZ121-2020《放射治疗放射防护要求》等。
( 二) 需准备的相关材料
1.《营业执照》。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3.《放射诊疗许可证》(正、副本)。
4.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回执。
5.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竣工验收相关材料。
6.放射防护管理制度。
7.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职业健康检查报告及结果告知材料。
8 .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报告。
9. 放射工作人员培训记录。
10.专业技术人员资质证书。
11.放射诊疗设备性能检测报告。
12.放射诊疗场所防护检测报告。
13.放射应急预案及演练记录。
联系地址: 江阴市长江路158号 ;
联系电话: 0510-86278527 。
江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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