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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6-15 08:31

关于开展2026年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

为规范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引导和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82号)《江苏省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苏民规〔20223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苏社管〔202415号)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开展我市2026年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一)在我市注册登记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社会组织:

1依法成立登记2,未参加过社会组织评估的;

2获得评估等级满5效期的

3在评估等级有效期内距有效期满不足1年的;

4在评估等级有效期的前4年内申请重新评估的只能申请1次)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会组织,不予评估:

1未按规定参加上年度年度检查或者履行年度工作报告义务的;

2本年度或者上年度受到有关政府部门罚款以上行政处罚的;

3其他不符合评估条件的。

估的社会组织在评估期间,发现有上述情形的,将取消其评估资格。

二、评估标准

社会组织评估按照组织类型的不同,根据《江苏省社会组织评估指标》,实行分类评估。《江苏省社会组织评估指标》可从市政府网站民政局专栏或各社会组织QQ工作群下载。

参评社会组织结合自身类型和业务情况选择评估指标进行申报。

三、评估等级

社会组织评估采取分制,评估结果分为5个等级,由高至低依次为5A级、4A级、3A级、2A级、1A级。其中,5A级对应评估分值区间为95.1分~100分、4A级分值区间为90.195分、3A级分值区间为80.190分、2A级分值区间为70.180分、1A级分值区间为6070分。

社会组织评估的等级有效期为五年。上一次评估已满五年,之后没有晋级的社会组织须重新申请评估。

四、评估权限

11A2A3A4A级。由江阴市民政局负责审核、评定。

25A级。由江阴市民政局负责初审,无锡市民政局审核、评定。

五、评估程序

(一)1A2A等级

1.提出申请和组织自评。参评组织对照《江苏省社会组织评估指标》进行自评,填写《2026社会组织评估申请表(3A以下)(见附件1)。

2审核评估。参评组织将《申请表》(一式两份)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核,并由其出具初审意见,于630日前报送至市民政局。

3结果公示。经评委会审议,按程序予以公示。

4.通发文市民政局结合公示情况,确认评估等级,发布评估结果通

(二)3A及以上等级

1.提出申请。参评组织填写2026社会组织评估申请表(3A及以上)》(见附件2)一式两份,经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后,于630日前报送至市民政局。

2.咨询指导。为提高评审材料的质量,市民政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申评3A及以上等级社会组织进行集中培训辅导和实地预检,协助开展评估准备。

3.递交评审材料。参评组织对照《江苏省社会组织评估指标》,开展自评并提交评估材料,评估材料须与自我评分值一一印证。申报3A级以上材料820日前报送。

4审核评估。按评估权限开展相关评审工作。通常包括专家评审、实地考察等环节;最后由各级评委会审评估结果。

5结果公示。按评估权限,分类公示。

6.通发文。按评估权限,民政部门确认评估等级,发布评估结果通并向获评3A及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颁发等级证书和展示标志

六、相关要求

(一)社会组织在评估等级有效期内前4年可申请1次重新评估。申请重新评估的社会组织,上一次评估发现问题应整改完成。经重新评估后,执行重新评估后新的评估等级,且有效期按原评估等级有效期剩余时间执行。

(二)为加强对评估等级的动态管理,民政部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抽选一定比例评估等级在有效期内的4A及以上的社会组织开展跟踪评估。对评估等级在有效期内的社会组织出现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将组织对其进行核查评估。

)评估将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辅助工作,所需经费由江阴市民政局承担,不向参评的社会组织收取任何费用。

四)各社会组织对照评估标准认真自评,申报对应等级申评组织提交的材料务必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

(五)为提高评审材料的质量,申评3A及以上等级社会组织,在评估申请通过后,等待通知,集中参加培训指导。

(六)请参评组织严格按时间要求将《申请表》等材料报送至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电子邮箱:jymzshzzk@163.com,联系人:韩盈盈,联系电话:8686151086861511

 

附件:1. 附件:2026年社会组织评估申请表.doc

2附件:江苏省社会组织评估指标.doc

 

 

江阴市民政局

2026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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