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 01404053X/2026-02411 | 生成日期 | 2026-06-08 | 公开日期 | 2026-06-08 |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中共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员会 | ||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体裁 | 公告 |
| 主题(一级) | 劳动、人事、监察 | 主题(二级) | 人事工作 | 关键词 | 就业,失业,简历,人才 |
| 文件下载 | |||||
| 内容概述 | 关于吕文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
各行政股室、事业单位:
根据市委编办《关于规范市级党政机关内设机构名称的通知》(澄委编办〔2026〕3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经局党委会研究决定:
吕文伟同志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策法规与数字政务股股长,免去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策法规与数字政务科科长职务;
邱敏同志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策法规与数字政务股副股长,免去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策法规与数字政务科副科长职务;
黄丛洋同志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策法规与数字政务股副股长,免去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策法规与数字政务科副科长职务;
李源同志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务与基金监督股股长,免去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务与基金监督科科长职务;
陆思齐同志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务与基金监督股副股长,免去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务与基金监督科副科长职务;
黄蕾同志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与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股长,免去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与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科长职务;
周婧同志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与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副股长,免去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与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副科长职务;
孙月清同志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股长,免去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科长职务;
张小燕同志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股股长,免去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科长职务;
张晗盛同志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股副股长,免去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副科长职务;
姚伟成同志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福利股股长,免去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福利科科长职务;
胡婕同志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福利股副股长,免去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福利科副科长职务;
金陈燕同志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股股长,免去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科科长职务;
孔玉华同志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股股长,免去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科长职务;
李洵洵同志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股副股长,免去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副科长职务;
冯伟成同志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人事股股长,免去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人事科科长职务;
梁霄同志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人事股副股长,免去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人事科副科长职务;
陈伟峰同志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股(信访股)股长,免去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信访科)科长职务;
陈辽同志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股(信访股)副股长,免去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信访科)副科长职务;
胡伟同志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仲裁监察股(农民工工作股)股长,免去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仲裁监察科(农民工工作科)科长职务;
陈骏宇同志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仲裁监察股(农民工工作股)副股长,免去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仲裁监察科(农民工工作科)副科长职务;
吴东同志任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就业管理股股长,免去原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就业管理科科长职务;
张静同志任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就业管理股副股长,免去原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就业管理科副科长职务;
严慧同志任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股股长,免去原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科科长职务;
贠琦同志任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股副股长,免去原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科副科长职务;
曹净同志任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失业保险股股长,免去原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失业保险科科长职务;
邓婷同志任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失业保险股副股长,免去原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失业保险科副科长职务;
宋慧立同志任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镇村就业指导股副股长,免去原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镇村就业指导科副科长职务;
孙艳同志任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灵活就业服务股股长,免去原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灵活就业服务科科长职务;
孙丁峰同志任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创业管理股股长,免去原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创业管理科科长职务;
吴春明同志任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创业管理股副股长,免去原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创业管理科副科长职务;
王峰同志任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创业孵化股股长,免去原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创业孵化科科长职务;
陈仲云同志任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创业孵化股副股长,免去原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创业孵化科副科长职务;
谢晓琼同志任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创业补贷股股长,免去原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创业补贷科科长职务;
沈志宏同志任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创业补贷股副股长,免去原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创业补贷科副科长职务;
严勤同志任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国际交流合作股股长,免去原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国际交流合作科科长职务;
黄翼飞同志任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国际交流合作股副股长,免去原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国际交流合作科副科长职务;
朱胜华同志任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综合管理股股长,免去原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综合管理科科长职务;
张俐同志任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综合管理股副股长,免去原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综合管理科副科长职务;
袁春宇同志任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征缴管理股股长,免去原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征缴管理科科长职务;
范舒娟同志任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征缴管理股副股长,免去原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征缴管理科副科长职务;
王向平同志任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社保关系转移股股长,免去原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社保关系转移科科长职务;
王冬梅同志任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企业养老保险股股长,免去原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企业养老保险科科长职务;
耿敏鸿同志任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机关事业保险股股长,免去原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机关事业保险科科长职务;
方海江同志任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工伤保险股股长,免去原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工伤保险科科长职务;
宋月红同志任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工伤保险股副股长,免去原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工伤保险科副科长职务;
李芳同志任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居民和征地保障股股长,免去原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居民和征地保障科科长职务;
杨茜同志任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居民和征地保障股副股长,免去原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居民和征地保障科副科长职务;
张俊同志任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社保监察和稽核股股长,免去原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社保监察和稽核科科长职务;
李丹同志任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公共业务股股长,免去原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公共业务科科长职务;
潘丽娟同志任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公共业务股副股长,免去原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公共业务科副科长职务;
鲍晓榕同志任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公共业务股副股长,免去原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公共业务科副科长职务;
华洁同志任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财务基金管理股股长,免去原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财务基金管理科科长职务;
张煜同志任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财务基金管理股副股长,免去原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财务基金管理科副科长职务;
秦亚南同志任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综合股股长,免去原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综合科科长职务;
吴盼同志任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立案股股长,免去原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立案科科长职务;
殷德云同志任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案审督办股股长,免去原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案审督办科科长职务;
黄桦同志任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案审督办股副股长,免去原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案审督办科副科长职务;
孙丽娜同志任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调解股股长,免去原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调解科科长职务;
陈华同志任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调解股副股长,免去原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调解科副科长职务;
徐溢同志任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劳动监察一股股长,免去原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劳动监察一科科长职务;
沈涛同志任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劳动监察一股副股长,免去原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劳动监察一科副科长职务;
耿耀林同志任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劳动监察二股股长,免去原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劳动监察二科科长职务;
江健同志任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劳动监察二股副股长,免去原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劳动监察二科副科长职务;
赵伟同志任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农民工工资股股长,免去原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农民工工资科科长职务;
吴志达同志任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农民工工资股副股长,免去原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农民工工资科副科长职务;
朱思秋同志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鉴定业管股股长,免去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鉴定业管科科长职务;
林益民同志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信息保障股股长,免去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信息保障科科长职务;
蒋莎同志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技能培训股股长,免去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技能培训科科长职务;
刘毅同志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技能培训股副股长,免去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技能培训科副科长职务;
季敏同志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工伤认定股股长,免去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工伤认定科科长职务;
周银龙同志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工伤认定股副股长,免去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工伤认定科副科长职务;
王淑毓同志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考务工作股股长,免去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考务工作科科长职务;
徐秋萍同志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社会服务股股长,免去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社会服务科科长职务。
中共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员会
202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