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园区财政部门、农业农村部门:
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苏财农〔2025〕88号)、《关于印发江苏省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实施方案的通知》(苏财基层〔2017〕14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阴市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澄政办发〔2017〕57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市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现补充工作要求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原则上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执行,不再另行下发实施方案。
一、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自然人或非自然人)。土地经营权发生流转的,应签订土地流转协议,协议中明确补贴资金受益方。未签订土地流转协议的,或协议中未明确受益方的,由村民委员会核实无误后补充签订流转协议。
二、补贴计发依据与标准
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计发依据是粮食种植面积(以夏季水稻种植面积为准),补贴标准为120元/亩。
三、工作流程
村民委员会负责以村民小组为单位进行登记造册(附件1),逐户核实补贴对象、补贴面积、身份证号、银行账号和联系电话等基础信息,由农户或规模经营主体法人本人签字或盖章确认,确保信息真实准确。
补贴信息经村民委员会核实无误后,由村委会负责人和数据采集人签字并加盖村委会公章后,上报所在镇街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各村补贴面积和补贴金额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在《分户登记清册》(附件1)上加盖政府公章,并返回各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农户姓名(规模经营主体名称)、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举报电话等。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有异议的要及时查实更正并再次公示。
公示无异议后,各镇街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于6月20日前将《分村汇总表》(附件2)上报市农业农村局,由农业农村局汇总审核。同时,各镇街农业部门需与同级财政部门相互配合,及时将农户基础信息、补贴清册导入江苏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系统并进行审核。农业农村局对补贴面积等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后,向财政局提出审核意见。
市农业农村局和市财政局对照各自职责核对并确认相关数据信息,将审核结果报市人民政府审定。补贴资金通过指标下达各镇街、园区,由各镇街、园区于2026年6月30日前,通过江苏省惠民惠农财政“一卡通”系统将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补贴对象。补贴资金发放完成后,各地补贴资金兑付情况需及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并由各镇街、园区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对补贴对象开展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满意度调查,于7月20日前将调查结果反馈至市农业农村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部门之间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协作配合,统筹推进补贴申报、审核、公示、发放全流程闭环管理,共同抓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各项工作落地落实,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兑付到位,发挥补贴政策效应。
(二)加大政策宣传。市农业农村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村要加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的宣传力度,综合运用广播、电视、传统网络及新媒体等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全覆盖宣传,确保各级干部、广大农户及各类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全面知晓政策内容,切实提升补贴对象的政策知晓度、落实满意度。同时全面公布市、镇两级咨询投诉热线(市农业农村局:86862567;市财政局:86861155),畅通农户诉求反映与问题反馈渠道,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三)从严补贴审核。各地要加强对补贴对象和补贴面积的审核,重点检查土地流转合同和土地承包协议,规范或补充明确补贴资金受益方,补贴对象以协议中明确的受益方为准,市级将视情况进行抽查。同时规范填列《分户登记清册》,完善表册要素,对涉及补贴对象变更、补贴面积变化等资料,应妥善保存以备查询。
(四)规范资金发放。各镇街、园区财政部门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及时接收、登录补贴预算指标,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严格按照补贴实施方案,所有补贴资金必须通过江苏省惠民惠农财政“一卡通”系统发放,确保惠农资金精准直达受益农户。
(五)强化监督检查。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将视情况适时联合开展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专项检查,重点核查补贴对象认定、面积核实、资金发放等关键环节,检查结果在全市范围内通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一经查实,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纪律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1.江阴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分户登记清册
2.江阴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分村汇总表
江阴市财政局 江阴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6月1日
附件1
江阴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分户登记清册(____年)
江阴 市 镇(街道、园区) 村 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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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主姓名 (主体名称) |
身份证号 |
银行卡号 |
水稻种植面积(亩) |
补贴标准 (元/亩) |
补贴金额(元) |
联系电话 |
户主(法人)签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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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委员会负责人签名: (盖章) 数据采集人: (签名)
市级举报电话:86862567 乡镇举报电话:
注:此表一式4份,一份镇农村工作科留档,一份乡镇财政所发补贴用,村、组公示、存档各一份。
附件2
江阴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分村汇总表(____年)
江阴 市 镇(街道、园区)人民政府(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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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 名 |
补贴组数(个) |
补贴农户数(户) |
水稻种植面积(亩) |
补贴金额(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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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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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街道、园区)主要负责人签字: 分管负责人签字: 填表人签字:
注:此表由镇(街道、园区)人民政府核实、汇总后,报市财政、农业农村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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