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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全文) |
发文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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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关于江阴市导润光学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万片光电子器件技改扩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澄高行审环〔2026〕22号 |
2026.5.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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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关于品峰(江苏)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体外诊断智慧化检测设备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澄高行审环〔2026〕23号 |
2026.5.18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10-86869417/86869223
电子邮箱:gxqjf417@163.com 保密审查单.jpg 澄高行审环(2026)22号(江阴市导润光学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万片光电子器件技改扩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澄高行审环(2026)23号(关于品峰(无锡)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体外诊断智慧化检测设备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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