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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无锡市江阴工程技术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换届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10 16:37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40号)、《江苏省职称评审管理办法》(苏人社规〔2024〕3号)和《关于做好我市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换届(组建)工作的通知》(锡人社职〔2026〕4号)要求,为做好无锡市江阴工程技术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换届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专家申报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章守纪,诚实守信,工作细致,严谨规范,专业技术能力强、业绩突出,行业认可度较高,在职在岗且具备相应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2.熟悉相应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熟悉江苏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规范,能履行职称评审工作职责。

3.专业要求:机械工程、建设工程、冶金工程、石油化工、生态环境工程。

4.处分影响期内不得申报评审专家。

二、申报程序和要求

1.评委专家信息采用网上采集方式。登录江苏省人社厅网站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个人办事-人才人事-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栏目,点击“评审专家申请”按钮,登录后点击“基本信息维护”,填写相应信息、上传相关附件资料并保存。再点击“评委会申报”,选择“最高可评级别”(最高可评级别不得高于现有职称)、“申报评委会”、“评审专业”,选择完成后可先“暂存”,下载打印《评审专家库人选推荐表》,经单位同意推荐并盖章后,按要求扫描上传,完成后提交待审核。

2.网上申报时间为2026年4月13日至2026年5月13日,资料修改完善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

3.评委专家根据自己的职称申报专业、现从事专业选择评审专业。

4.网上填报材料须由本人完成,提交的材料应真实准确,如有不实申报,将撤销评审专家资格,并记入全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专家诚信档案库。

5.入库专家请严格保密身份,不允许利用评审专家身份为他人职称评审提供便利以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与中介等有关机构存在利益交换行为。

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举贤荐能;请符合条件的专技人员主动申报,所在单位本着德才兼备的原则做好审核工作,确保质量,为科学公正评价专业技术人才提供保障。我局将通过业内评议、评委会筛选等方式确定候选人名单,并报无锡市职称管理部门核准备案。

 联系电话:86711103

 

 

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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