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现将江阴市海江废金属加工有限公司年产50000吨船用舾装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2026年3月10日至2026年3月23日(10个工作日)。
公示部门通讯地址:江阴临港经济开发区香江路3号(临港政务服务局)。
临港行政审批局环保窗口联系电话:0510-86868152。
附件:
江阴市海江废金属加工有限公司
年产50000吨船用舾装件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我单位在初步完成《江阴市海江废金属加工有限公司年产50000吨船用舾装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后,特向社会进行公示。
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年产50000吨船用舾装件项目;
建设单位:江阴市海江废金属加工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地址:江阴市滨江西路378号;
建设规模:公司租用江苏长宏国际港口有限公司14000平方米厂房,购置数控切割系统、管切机、液压平推折弯机、空压机等生产及辅助设备367台套,从事船用舾装件的生产,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50000船用舾装件的生产能力。
投资总额:本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
二、污染物排放及防治措施情况
1、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入光大水务(江阴)有限公司澄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
本项目抛丸废气经脉冲式滤筒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调漆、喷涂、晾干、喷枪清洗产生的废气经一套“二级过滤+活性炭吸附+CO催化燃烧装”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有组织排放。切割下料废气经滤筒除尘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焊接废气经移动式焊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3、固废
本项目固废全部合理处置,不排放。
4、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来源于各类生产设备及辅助设备,噪声源强为≤90dB(A)。建设单位根据噪声源特点,采取措施为在厂区内合理布局,远离居民区,控制厂界噪声达标。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概述
1、水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入光大水务(江阴)有限公司澄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废水有明确的处置措施和排放去向,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废气均可达标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固体废物影响评价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均能妥善处置,不会对外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4、噪声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噪声源在采取降噪措施后,对厂界及外环境的影响很小,各点均能达到厂界噪声标准。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1)本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2)本项目清洁生产水平较高,各项指标均满足相应的排放标准要求;
(3)本项目对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采取了有效的防治措施,可达标排放;
(4)本项目建成后不改变地区环境质量现状;
(5)本项目采用的污染治理工艺合理,污染物经处理或处置后排放量较小。
五、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ENJ90RoYCXgKbXleCeI-_Q 提取码: ygch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向建设单位索要纸质版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联系方式:刘先生,1506175399。
六、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公司厂界为中心,5.0km内的区域所形成的包络线范围内的环境敏感点。
七、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如有任何疑义,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并填写公众意见表,下载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通过传真(0510-86821115)、电子邮件(jyyjwst@163.com)、信函(收件地址:江阴市滨江西路378号,联系人:刘先生,1506175399),联系反馈给建设单位、评价单位。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26年3月10日~2026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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