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招标投标不良行为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我局在招投标监管工作中发现,无锡市新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在江阴临港片区通江河道水生态环境整治修复工程(监理)(标段标号:WXJY202508004-X02)招投标过程中,存在“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的情形。
依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改革和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实施意见》(苏建规字〔2017〕1号)第(十五)条第2、(2)项规定,我局决定对上述单位的不良行为,在对外官网上公示1个月(公示期:2026年1月20日至2026年2月19日)。
特此通知。
江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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