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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市住建局关于2025年度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14 16:39

江阴市住建局关于2025年度

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情况的报告

 

2025年以来,住建局认真落实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各项决策部署,根据《2025年美丽江阴建设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任务清单》有关要求,严格履行部门监管责任,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持续推动建筑工地污染防治工作向纵深发展圆满完成年度各项任务目标。现将2025年度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等情况汇报如下。

一、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情况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阴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的通知》(委办〔202169号),市住建局共7项职责,具体职责和履行情况如下:

(一)加强城市建成区初期雨水管控,组织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

工作开展情况

本年度持续推进系统化全域海绵城市建设,共完成相关项目21个。通过加快源头减排设施建设,累计新增生态调蓄设施5000余立方米、人工调蓄设施2000余立方米,新建环保雨水口600余套。有效控制了初期雨水径流污染,进一步提升了城市的安全韧性与生态功能。

(二)参与镇村布局规划、村庄规划编制和方案会审。指导开展美丽宜居乡村、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和农村住房条件改善。组织人居环境范例奖相关项目申报。

工作开展情况:

1.参与长泾镇泾南村等13村庄规划评审。

2.持续做好农村住房条件改善工作,2025年通过新建翻建、加固改造、立面出新等方式,完成农房改善3135户。

3.组织顾山镇红豆村等7个单位申报江苏省人居环境范例奖。

4.完成12个村的省、市特色田园建设工作,待组织验收。

(三)负责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负责制定重污染天气城市建筑工地应急工作方案,负责落实建筑施工等控尘和停工等措施,负责督促建筑工地做好渣土车、砂石车等易扬尘车辆冲洗防尘工作。督促建设单位使用符合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开展监督检查。

工作开展情况:

1.实行周报制度和分级管理。在压实主体责任上,实施周报制度,责任单位每周填写自查自纠情况。在监督管理上,实行分级管理,对工地实施差别化监管,对省控点重点区域管理范围内的项目,增加监督频次,进行排班检查、滚动检查,并进行动态调整。对于整改不力、屡教不改或者被通报的项目和参建单位从严处置。

2.文明施工专项整治。一是重点区域专项督查,5月份对重点区域、重要施工阶段和差别化监管的项目分组进行检查,共整改问题92个;二是文明施工专项行动,67月对全市在建项目(装修改造项目除外)进行全覆盖交叉检查,共整改问题181个;三是开展百日专项整治,79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建筑垃圾百日专项整治行动,督促指导工程项目落实建筑垃圾电子转移联单制度,聚焦建筑垃圾的源头申报、规范运输、分类处置等方面,排查在建工程项目数量252个,加强与城管部门的信息互通,第一时间将开工后未及时备案的建筑工地线索共享给城管部门;四是秋冬季扬尘治理,10月以来局质量科联合建工中心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实施抽查,秋冬季行动共检查397/整改294个问题。

3.打造观摩工地,突出示范引领作用。423日,市攻坚办会同住建、交通和生态环境三个部门,组织召开江阴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现场观摩会暨重点工地扬尘防治推进会,示范展示江阴市南菁高级中学实验学校城西校区项目文明施工优秀管理经验,以点带面推动扬尘防治水平提升。依托观摩推广,目前已有48个高杆喷淋系统与48台挖掘机喷雾装置投入使用,各项目部接受度良好、成效显著。

4.开展非道机械管控。加大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检查力度,督促各参建单位使用符合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凡油品质量、排放指标不达标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一律禁止入场作业。持续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申报登记工作,督促相关单位为已申领环保标牌的设备完成标牌安装,同时加强与生态环境部门的协同联动,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开展专项检查督查。

5.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我局监管部门立即通过微信群、电话等渠道向全市在建项目发送应急指令,严格按照指令落实减排和错峰施工各项措施,明确要求停止土石方作业、喷涂粉刷等扬尘工序,并强化洒水降尘频次,通知各一线科室通过线上监控与线下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在建工地开展高频次检查。

(四)指导绿色社区建设,负责推进建筑节能减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的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

工作开展情况:

1.强化源头管控,夯实建设基础在土地出让前期阶段,我局会同资规、发改、工信、环保等部门,严格落实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设计要求,将相关标准全面纳入项目规划设计条件,从源头筑牢建设品质防线。2025年,累计出具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101份,其中住宅项目18个、公建项目15个、工业项目58个、设施类项目10个,实现重点建设领域全覆盖。

2.细化责任分工,落实标准要求对照无锡市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相关工作部署,我局进一步细化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全面对标考核指标抓落实。目前,全市已全面执行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设计标准,所有竣工项目均符合绿色建筑设计规范,城镇新建绿色建筑比例达100%

2025年,我市完成新建绿色建筑面积居住建筑67.45万平方米;完成新建绿色建筑公共建筑25.60万平方米;其中三星级公共建筑项目2个,建筑规模11.9万平方米,高标准示范项目建设取得实效。

指导督促建筑工程全面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及胶黏剂。严禁使用国家、省明令禁止或列入淘汰目录的建筑涂料产品。

工作开展情况:

1.督促建设责任主体落实材料进场报验、检验制度,使用符合设计要求的建筑材料。对有VOCs复检要求的材料,督促参建单位进行检测。目前未发现检测不合格的现象。

2.项目竣工前督促建设单位进行室内环境检测,目前竣工项目VOCs指标检测均满足设计指标。

(六)加强对可能造成生态环境问题的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组织开展污染防治设施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以及消防验收

工作开展情况:

1.督促各设计单位、审图中心严格按照抗震设计要求进行设计、审查。根据《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无锡市既有建筑结构加固改造设计指引(试行)》要求开展学校等重点防御类工程、既有建筑加固改造项目抗震设计论证工作。

2.对江阴市澄西污水处理厂四期扩建工程、江阴临港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强化质量监管。一是严格把控材料源头,对预制方桩进行破坏性检测,对各规格钢筋进行盲检,对止水板、钢板等进行现场监督抽检,确保材料合格。二是严格把控施工过程,对钢筋绑扎等隐蔽工程进行四不两直验收,对混凝土浇筑进行现场旁站监督,确保施工工艺无隐患。三是严格把控实体质量,对钢筋混凝土结构进行强度回弹、钢筋保护层抽检,组织满水试验,确保实体质量无问题。四是严格把控问题整改,对施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确保问题整改全闭合。五是严格把控资料整理,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同步、完整、真实整理材料报验、隐蔽验收、分部分项验收、质量评定等施工资料,确保施工质量可追溯。

(七)协助处置地震灾害引起的次生环境污染事件。

工作开展情况:

2025年江阴未发生地震灾害。我局将继续做好保护管理地震观测设施和观测环境,协助上级部门组织震情发布,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培训工作。

二、清单任务完成情况

根据《2025年美丽江阴建设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任务清单》,我局圆满完成各项任务要求。

(一)严格执行《江苏省重污染天气建筑工地扬尘控制应急工作方案(试行)》中六个百分百要求,工地范围内无大面积未覆盖干燥裸土,推进规模以上工地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深入推进常态化督查检查我局将六个百分百和标化工地实施要求贯穿始终,扎实推进扬尘管控各项工作。我局坚持“566”扬尘管控标准,落实对工地围挡、路面硬化、裸土覆盖、车辆冲洗、喷淋雾炮、场地道路、大门及周边道路清扫等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利用智慧工地信息化平台,通过扬尘监测、视频监控等方式进行线上监管。截至目前(20251231日),共检查1911/次,整改问题1703个。推进规模以上工地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目前在线项目146个。

(二)完成4个新能源(全电)工地试点。2025年发挥住建牵头作用,全电试点工地往横向领域拓展,联合交通、水利部门共同打造4个全电工地,具体为澄地2023-C-18地块安置房开发项目、沪武高速公路HWK-JY3标项目、江阴靖江长江隧道南接线地面道路项目、长江江阴段堤防应急消险工程(新桃花港、利港-芦埠港段)项目,充分发挥我局既有经验,全面服务指导试点工作,力求在多个建设行业的使用端同步刺激生产和租赁行业加快新能源设备、设施供给。各全电工地在组织管理、设备的投入计划、设备的管理和质量及安全操作、作业环境保护等方面编制全电工地施工方案并实施,住建、交通、水利、生态环境部门按照《无锡市新能源全电试点工地验收评价细则试行》实施了验收评价圆满完成4个全电工地试点任务

(三)加快实施绿色车轮计划,逐步淘汰高排放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和老旧船舶,大力推广新能源车船、工程机械,大力推广混凝土搅拌车、渣土运输车新能源替代。落实《无锡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治理工作方案》(锡污防攻坚办〔202449号)要求,配合开展非道机械环保申领宣贯和督促工作。一方面,在新开工项目文明施工交底环节,将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标识申领、现场管理规范等内容纳入必讲清单,确保排放治理要求传达到位。另一方面,及时调整工地出入口车辆登记管理要素,对非道路机械环保申领情况实行一机一档登记管理。目前,所有工地均已传达到位,累计602台非道机械申领环保标识。

三、其它重点工作进展

(一)生态环境省督整改。根据《中共无锡市委办公室、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第三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锡委办电发〔202431号)、《关于做好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锡污防攻坚办〔20251号)文件,涉及我局的第二十六项、第三十项督察报告整改任务和第四十四项、第一O七项督察交办问题整改任务完成整改。按照《关于规范和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的通知》(苏环督改办〔20223号)要求,已验收销号。

(二)做好建筑垃圾源头管理。一是抓好开工交底。根据《无锡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建筑工地建筑垃圾运输处置管理,将建筑垃圾处置管理纳入交底内容,今年截至目前共对177个新开工地进行交底,加强与属地镇街、城管部门协作,新开工地第一时间同步报送,要求工程施工单位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并在工程项目开工前,报城管部门备案并申请建筑垃圾处置产生核准二是强化部门联动89月联合城管局,围绕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备案、处置核准办理、建筑垃圾公示牌设置等重点,采取城区工地全覆盖、乡镇工地实施抽查的检查模式,累计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行动次数31次,检查项目34个,发现的问题均限期整改完成。11月中旬联合城管部门共同对花园三村、四村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电子联单操作不合规问题联合执法并开处整改单。

 

 

 

江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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