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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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4053X/2026-00179 生成日期 2026-01-12 公开日期 2026-01-12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江阴市交通运输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体裁 公告
主题(一级) 工业、交通 主题(二级) 水运 关键词 公路,运输,污染,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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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公示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公示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公示

《无锡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第三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明确的第三十七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事项

抽查5个干散货码头,均存在物料抛洒、场地积尘等问题。

二、责任单位

江阴市委、市政府

三、验收单位

无锡市交通运输局

四、整改目标

完善干散货码头防尘抑尘措施,确保有效落实;确保岸电设施正常使用。

五、整改时限

2025年12月底前

六、整改措施

(一)督促5个干散货码头完成问题整改。

(二)加大对相关企业日常检查频率,对发现企业环保措施不到位的情况及时督促整改。

七、整改完成情况

(一)江苏长宏国际港口有限公司4号码头淳凯物流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完善码头散货堆场货物苫盖制度,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对入场货物及时苫盖并加强现场巡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对问题责任人严肃追究考核;二是场内实行网格化管理,定人定区域,加强路面洒水、洗扫清洁工作,常态化开启雾炮喷淋,确保场地湿润干净,门岗处实施车辆管制,确保进出场车辆往返冲洗;三是对短驳装卸车辆驾驶员进行环保培训,作业过程中落实“每车必盖”并降低行驶车速,减少运输过程中扬尘的产生。

(二)5号码头无锡市(江阴)长江河道疏浚砂综合利用专用堆场整改情况:一是堆场非作业期间落实全苫盖举措,遏制扬尘的产生与扩散;二是按照标准降低堆垛高度,加大抑尘设备投入并保持其处于常态化稳定运行状态,强化堆场洒水及喷淋作业的强度与频率,有效维持场地湿度,进出车辆执行每车必洗制度,减少作业期间扬尘的产生;短驳装卸车辆均落实车厢全覆盖要求,避免运输途中发生物料遗撒现象,对内部道路及堆场开展维护,增加清扫车作业频次,及时清理散落物料与灰尘,确保场地环境整洁有序。

(三)江苏长宏国际港口有限公司2号码头整改情况:一是充分利用现有的2台移动雾炮车、2台洗扫车等设备对港区堆场作业现场进行常态化降尘抑尘,推进网格化管理,定人定区域,对堆场内道路、裸露场地加大清洁、清扫及洒水力度,确保场内地面湿润、整洁;二是加强防风抑尘网建设,完成三期防风抑尘网建设共计610米(9150平方米),同时对大面积裸露易起扬尘堆场地面采取覆盖防尘网措施,有效降尘抑尘;三是在港池码头四条装船输送带上增设了高压喷雾系统,减少运转过程中的扬尘;四是所有出港车辆必须经过过水池,确保车厢、车底无附带物料后方可出港,所有短驳装卸车辆全部加装防尘网,在运输过程中必须覆盖,减少了运输过程中扬尘的产生。

(四)根据最新涉企检查规定,我市交通运输部门港口执法条线确保对港口企业的检查频率和覆盖率,对发现企业环保措施不到位的及时开具整改通知单督促整改,对反复出现问题、整改态度敷衍的企业按照法律法规实施行政处罚。

对照无锡市整改方案要求,江阴市涉及相关问题已按期完成整改,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6年1月12日至2026年1月23日)向江阴市交通运输局反映。

监督电话:0510-86080006

电子邮箱:947577520@qq.com

 

中 共 江 阴 市 委             江 阴 市 人 民 政 府

2026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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