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 01404053X/2025-05500 | 生成日期 | 2025-12-31 | 公开日期 | 2025-12-31 |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江阴市农业农村局 | ||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体裁 | 通知 |
| 主题(一级) | 农业、林业、水利 | 主题(二级) | 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 | 关键词 | 农村,农民,秸秆,细则,通知 |
| 文件下载 | |||||
| 内容概述 | 2025年江阴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专项资金实施细则 | ||||
各镇街(园区)农业农村部门、财政和资产管理办公室,高新区财政局、临港经济开发区财政局:
为认真落实江苏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关于做好2025年省级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苏农科〔2025〕5号)文件精神,发挥好作业补助政策效应,高质量完成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2025年江阴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专项资金实施细则》,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坚持农业绿色发展,强化资源统筹、政策协同,结合本地实际,一体安排秸秆机械化还田和离田收储利用,推进秸秆科学还田、高效离田。稳定提高秸秆机械化还田质量,鼓励因地制宜有序推进生态型犁耕深翻还田。进一步完善秸秆收储运体系,培育壮大秸秆综合利用产业。
2025年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5%以上,秸秆离田率超20%,生态型犁耕深翻还田计划30000亩。
二、补助对象和标准
(一)秸秆机械化还田。秸秆机械化还田仅夏季执行,对按作业标准实施全量秸秆机械化还田的实际种植户,补助标准为10元/亩。秸秆还田作业面积以承包合同为依据,最终以第三方审核的符合条件的作业面积为准,秸秆机械化还田不得与有机质提升项目重复补贴。
(二)生态型犁耕深翻还田。生态型犁耕深翻还田在夏、秋两季实施作业,鼓励整村推进,对作业面积在100亩及以上的种植户,补助标准为50元/亩(同一田块一年仅可享受一次犁耕深翻补贴)。犁耕深翻全面实行作业智能监测,落实公开公示制度,未安装智能测设施的农机不得享受作业补贴,确保作业严格按照相关标准执行,严防弄虚作假、套取资金。
(三)秸秆离田收集。秸秆离田收集补贴补助给实施秸秆离田收集作业的主体。对收集主体收集本市辖区内(不包含农村自留地)当年度的农作物秸秆,结合实际情况及调研测算,小麦秸秆按照实际收集量补贴150元/吨,水稻、油菜秸秆按照实际收集量补贴100元/吨。
三、资金管理
补助资金通过“一卡通”系统直接兑付给补助对象,并注明“秸秆还田”、“犁耕深翻”或“秸秆离田收集”字样,不得以现金形式发放补助。夏季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补助资金兑付截止时间为10月31日,秋季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补助资金兑付截止时间为次年3月31日。同一季内同一田块秸秆不得同时享受离田和还田补助,避免重复补助。
四、操作程序
坚持规范操作,严肃工作纪律,根据省厅文件要求做好政策告知、补助申报、确认公示、第三方核查、资金兑付、监督检查等规定工作。
(一)政策宣传。镇(街道)农工科和相关行政村要通过多种形式向农户宣传秸秆综合利用的工作意义、补贴政策、结算程序等内容,发放政策告知书、技术路线及作业要求等,明确作业面积和作业质量要求,确保宣传到户。
(二)镇(街道)、村初审。
(1)秸秆机械化还田。夏季秸秆机械化还田由村级进行确认统计,镇(街道)农工科进行审核汇总,核查补助对象、作业面积及质量等符合要求后在村内公示7天,公示结束核查无误后,及时填写《2025年夏季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镇街汇总表》(附件1),于7月15日前报市农业农村局。
(2)生态型犁耕深翻。镇(街道)结合上年实际完成情况进行全年犁耕深翻作业规划,夏、秋两季犁耕深翻作业完成后,由镇(街道)农工科对深翻面积、质量等进行核实确认并公示,公示7天无误后填写《2025年生态型犁耕深翻还田作业补助镇街汇总表》(附件2)交市农业农村局审核汇总。
(3)秸秆离田收集。秸秆收集主体根据实际作业情况如实填写秸秆收集台账和《2025年秸秆离田收集补助资金申请表》(附件3),由属地镇(街道)农工科对秸秆实际收集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公示7天无误后交由市农业农村局审核汇总。
(三)第三方核查。由市农业农村局委托中介机构进行秸秆综合利用相关工作核查,重点核查补助对象、补助面积、补助吨数的真实性以及作业质量是否满足要求等,并将核查报告提交至市农业农村部门。
(四)市级审核。市农业农村局对中介机构核查结果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查,视情况邀请财政部门参与,并将补助对象、补助面积、补助金额等内容在市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五)资金兑付。公示无异议后,市农业农村局会财政部门将资金下达至各镇(街道),由各镇(街道)通过“一卡通”系统将补助资金直接发放到补助对象。
七、实施要求
(一)加强组织管理。江阴市成立由农业农村、财政、环保等部门负责人参与的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协调秸秆机械化还田及离田综合利用工作。市农业农村局农业机械化管理科负责具体实施方案的指导落实,推动秸秆还田和离田收集作业质量提升。
(二)坚持“阳光操作”。做好政策告知、补助申报、确认公示、第三方核查、资金兑付、监督检查等“规定动作”。突出公开公示、“阳光操作”,落实好村级确认统计,乡镇审核、汇总、公示,县级第三方核查等核心环节,及时有效解决来信来访,防止舆情发生。
(三)严肃工作纪律。各地要加强风险防控,切实做到“七个严禁”:严禁将没有实施还田的单位或个人列为申报主体和补助对象;严禁将资金拨付至农业农村部门、镇(街道)以及其他非补助对象;严禁截留、挪用、转移专项资金;严禁虚报面积、套取补助;严禁现金兑付;严禁镇村以任何理由向补助对象收回补助资金,进行所谓的“二次分配”;严禁集体或个人代领、转付或用补助资金抵扣相关款项及费用等。
附件:1.2025年夏季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镇街汇总表
2.2025年生态型犁耕深翻还田作业补助镇街汇总表
3.2025年秸秆离田收集补助资金申请表
(此页无正文)
江阴市农业农村局 江阴市财政局
2025年5月27日
(此件公开公布)
附件1
2025年夏季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镇街汇总表
镇(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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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村数(个) |
申报组数(个) |
补助户数(个) |
补助面积(亩) |
补助标准(元/亩) |
补助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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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街道) 意见 |
签字: (盖章) 2025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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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组名 |
补助组数(个) |
补助户数(个) |
补助面积(亩) |
补助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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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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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村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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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村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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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村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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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村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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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村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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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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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部门负责人: 联系电话:
注:本表一式3份,镇(街道)农业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和第三方各留1份
附件2
2025年生态型犁耕深翻还田作业补助镇街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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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种植户 姓名 |
联系电话 |
作业地点(村、组) |
深翻面积(亩) |
补助资金(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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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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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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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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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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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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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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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街道) 农业管理部门 意见 |
签字: 2025年 月 日 |
镇(街道) 意见 |
签字: (盖章) 2025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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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一式2份,镇(街道)农业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各1份。
附件3
2025年秸秆离田收集补助资金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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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对象 基本情况 |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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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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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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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卡通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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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收集情况 |
作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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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数量(吨) |
油菜秸秆 吨;小麦秸秆 吨;水稻秸秆 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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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方式 |
□能源化 □秸秆直燃供热 £基料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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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请 补助金额 |
在(夏季/秋季)共收集秸秆 吨,按每吨100元,申请补助资金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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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主体承诺: 上述所填报信息及提供材料均真实无误,若存在任何虚假不实之处,本单位将自愿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违规责任与法律后果。
2025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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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街道)农业管理部门意见:
签字: (盖章) 2025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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