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江阴市阿江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我中心对你单位因未履行偿还陈军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款 133839.4元作出的《先行支付追偿决定书》已过履行期限。
2、江阴市亚佳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我中心对你单位因未履行偿还陈广年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款 948240元作出的《先行支付追偿决定书》已过履行期限。
3、江阴市国顺运输有限公司:
我中心对你单位因未履行偿还陈勇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款 94868.6元作出的《先行支付追偿决定书》已过履行期限。
4、江阴市庞恒园林古建筑有限公司:
我中心对你单位因未履行偿还刘成厚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款 66174.6元作出的《先行支付追偿决定书》已过履行期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现告知上述单位自本催告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到指定银行(户名: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户银行:江阴市农商营业部,账号:3022402032-20110053278)缴纳。如逾期未履行,我中心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工伤保险科
联系电话:0510-88027376 88027377
联系地址:江阴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长江路188号江阴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工伤保险窗口)
江阴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5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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