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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4053X/2025-05678 生成日期 2025-11-06 公开日期 2025-11-06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江阴市教育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体裁 意见
主题(一级) 科技、教育 主题(二级) 教育 关键词 学校,学生,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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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江阴市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实施指导意见(试行)
江阴市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实施指导意见(试行)

  为促进我市中小学社会实践教育高质量发展,完善校内、校外协同育人体系,全面增强学生综合素质,根据教育部《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推进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改革创新,注重实践育人,统筹育人资源,创新育人载体,引导学生在社会实践中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加强品德修养、增长知识见识、增强综合素质、弘扬劳动精神,提高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基本原则

  学校应当根据国家课程方案和我市课程实施办法,结合学校培养目标、发展特色和学生特点,将校外实践教育纳入学校发展规划,制定实施计划,确定每学年校外实践教育的内容和安排,保障校外实践教育时间,组织开展校外实践教育。社会实践活动的组织开展坚持以下原则:

  1. 注重价值导向。中小学生社会实践要坚持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劳动教育、生涯教育、创新实践及生命安全教育等有机结合。要符合学生年龄特点、认知规律和教育规律,注重知行统一,引导中小学生在社会大课堂中主动参与,认真体验,自觉遵循道德规范,增长知识才干。

  2. 注重统筹兼顾。以一体化发展思路,推动社会实践资源整合、学段衔接、课内外衔接和师资衔接;统筹育人方式,既要重视课堂教育,又要强化实践教育;统筹学校课程,既要重视与综合实践课程的衔接,又要兼顾社会实践资源与时空的相融一致。

  3. 注重多元评价。结合培养目标、学生实际以及课程内容,有选择、有计划、有目的地组织、引导学生在社会实践基地/场所(项目)中开展社会实践。如实记录学生社会实践过程中的主要经历和典型事例,以事实为依据,真实反映其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发展状况,并作为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及其他相关学科学习评价的参考依据。

  4. 注重合理适度。开展社会实践活动,要结合学生年龄特征、身心状况等特点,选择合适的项目和内容,安排适配的时间、场所和线路,确保实践有收获,安全有保障。

  三、活动内容

  中小学社会实践活动主要包括:(1)考察探究:如野外考察、社会调查、研学旅行等;(2)社会服务与社会实践:组织学生参与公益活动及职业体验;(3)劳动与技术教育:包含手工制作、园艺劳动等实践性劳动教育;(4)信息技术教育:侧重计算机操作、网络应用等数字化技能培养。

  各镇街、各校要根据《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要求,充分利用当地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青少年社会实践基地、劳动教育基地、无锡市“行知大学堂”等资源,统筹谋划,认真组织,积极开展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活动内容要坚持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劳动教育、生涯教育、创新实践及生命安全教育等有机结合。

  四、组织管理

  1. 明确责任主体。学校是学生社会实践工作的责任主体,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学校要将社会实践活动纳入“三重一大”议事事项,建立健全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实施工作机制,加强对教师、家长和学生的宣传动员,形成多方合力,保证学生社会实践的科学性、实效性和连续性。

  2. 鼓励社会协同。社会实践活动地点原则上以江阴本地为主,教育局会同相关部门提供本地的资源点位建议名单供学校参考。学校要充分利用好本市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文化馆、体育场馆、美术馆、图书馆、档案馆、烈士纪念设施等多种资源,加强与校外实践教育场所对接,开发校外实践教育课程,提升校外实践教育质量。

  3. 细化组织流程。社会实践活动要坚持做到“活动有方案,行前有报备,安全有预案,过程有监督,成效有评价”。学校至少提前15天组织实地勘察,制定活动计划和安全预案。学校出行前要告知家长活动安排和费用明细,征询家长意愿;过程中要加强课程实施和调度监管;结束后及时收集家长、学生反馈意见,进行评价总结。

  4. 规范收费管理。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5〕740号)文件要求。自行组织实施的学校按照相关预算支出管理规定和本单位内控制度执行;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的学校参照《关于转发江苏省2025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澄财购〔2024〕14号)和《关于印发江苏省省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澄财购〔2024〕15号)文件要求执行,采购服务周期为1学年。

  5. 强化安全管理。学校要充分了解社会实践活动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风险,扎实开展安全教育,制定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的相关安全管理制度,集体外出要遵守国家及有关部门关于学生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做好安全预案。

  6. 严格活动审查。学校至少在活动组织前10天将活动计划报教育部门审查(直属学校由市教育局德育科和安监科负责审查并备案;其他各级各类学校由各镇街文教科负责审查,活动审查表的PDF扫描件交市教育局安监科备案),经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如发现活动出现主题偏离、形式不当或学生人身、交通、食品存在安全问题等紧急情况的,教育部门予以纠正或制止。

江阴市教育局

202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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