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第三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明确的第二十五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应当制定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环卫主管部门负责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建立全过程管理制度。督察发现,无锡市和所辖各市(区)均未制定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城管部门牵头作用发挥不充分,住建、交通等有关部门联动不健全。
二、责任单位
江阴市委、市政府
三、验收单位
无锡市城市管理局、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无锡市交通运输局、无锡市水利局、无锡市市政和园林局
四、整改目标
编制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健全部门联动协作机制。
五、整改时限
2024年12月底前
六、整改措施
(一)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规划7月份启动编制,9月底前完成征求意见、论证和修改工作,在10月底前出台实施。
(二)市住建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定期向市城管部门提供在建工程项目底册清单,市城管局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联合印发实施《关于建立各类工地行政指导服务和长效监管机制的工作方案》,加强建筑垃圾源头管理;市城管部门联合公安交警、交通执法部门加强对工程车辆运输执法整治,联合印发实施《关于进一步完善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运输处置执法联动长效机制的工作方案》。
七、整改完成情况
全面摸排建筑垃圾产生及处置利用情况,科学研究制定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规划,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稳定运行的收运处体系。市政府办已印发《江阴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规划(2024-2035年)》,市城管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建筑垃圾收运和处置体系实施意见》,并配套完善了相关实施细则及管理办法。同时,为严格执行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和处理方案备案要求,加强工地源头管理,完善并强化部门联动机制,市城管局发布了《关于做好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备案工作的通知》,同步完善工程项目底册清单,《江阴市主城区公用事业"管执联动"机制实施方案(试行)》组建建筑垃圾专班,联合农业农村局发布《关于加强全市高标准农田填土质量管理的通知》,市住建局发布《关于开展建筑工地建筑垃圾处置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建筑工地泥浆处置的工作方案》。全市建筑垃圾审批相关的申请、流转、审核、发证等环节均在市"一网通办"平台进行。加大日常联合监管力度,联合公安交警、交通执法定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合力规范建筑垃圾运输处置。
对照无锡市整改方案要求,江阴市涉及相关问题已按期完成整改,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5月20日至2025年6月3日)向江阴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反映。
监督电话:86865317
电子邮箱:595440780@qq.com
中共江阴市委
江阴市人民政府
2025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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