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第三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明确的第一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事项
“两高”项目违规问题依然存在。江阴市某企业工模具钢轧板项目未经节能审查于2021年擅自开工建成;惠山区某企业铝合金材料项目未经节能审查于2021年4月开工建设。
二、责任单位
江阴市委、市政府
三、验收单位
无锡市发展改革委、无锡市数据局
四、整改目标
完善有关项目节能审查手续,完成问题整改。
五、整改时限
2024年10月底前
六、整改措施
(一)督促企业加快办理项目节能审查批复手续。
(二)举一反三,持续开展全市“两高”项目排查,强化节能审查机关、能耗双控管理部门及属地主体责任部门的工作衔接,及时更新“两高”项目清单,对新纳入清单的项目加强现场检查核实,对发现的问题项目按规定及时查处。
七、整改完成情况
(一)相关企业已办理项目节能审查批复手续并通过验收。
(二)全面开展“两高”项目梳理排查并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动态更新“两高”项目清单,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对新纳入清单的项目加强现场检查核实,对发现的问题项目加快整改,确保项目投产使用前落实节能审查意见等规范性要求。
对照无锡市整改方案要求,江阴市涉及相关问题已按期完成整改,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4月22日至2025年5月7日)向江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反映。
监督电话:0510-86861029
电子邮箱:jysfgwzhk@163.com
中共江阴市委 江阴市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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