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义街及适园周边城市更新项目(南地块)驳岸及主入口广场改造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江阴市中心城区城市更新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江阴市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江阴行审备〔2022〕2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阴市中心城区城市更新有限公司、江阴市城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忠义街及适园周边城市更新项目(南地块)驳岸及主入口广场改造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江阴市忠义街。
2.1.2建设规模:工程包括景观工程、绿化工程。景观工程包含原场地面层及基层拆除、原场地面层及基层拆除、土方开挖及回填、石材地面铺装约920m2、坐凳、挡土墙、花坛、入口景墙、驳岸维修约850米、花箱170组、河道清淤清杂1080.5m、河道围堰及降排水工程等;绿化工程包括地表清杂、整理绿化用地、种植土回填、乔灌木,地被草皮种植养护,绿化面积约390m2。
2.1.3合同估算价:约 336.10 万元。
2.1.4工期要求: 3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 5 月 1 日,
竣工日期: 2025 年 5 月 30 日
2.1.5 其他: /
2.2招标范围: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量:景观工程包含原场地面层及基层拆除、土方开挖及回填、铺装、驳岸维修、零星小品、河道清淤清杂、河道围堰及降排水等;绿化工程包含地表清杂、整理绿化用地、种植土回填、绿植种植养护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或园林绿化专业初级职称 3 年以上的技术人员(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不能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不能将本人不同的执业资格证书、职业合格证书等注册在两个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注:(1)如职称证上未注明专业,则以毕业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关键页上所注专业为准,只须提供一种原件扫描件,以证明其专业;(2)园林相关专业指:风景园林、园林景观、园林绿化、景观建筑设计、景观学、规划、环艺、园林、园艺、农艺、植物保护、植物科学与技术、林学、环境设计等相关专业。若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技术职称专业不在上述专业之中,但认为符合园林专业要求的,可在招标提疑截止前提出,招标人认为符合要求的,将以答疑形式告知所有投标人予以增加。未在答疑期提出的,招标人有权不予以回复。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 4 月 15日至2025年4月 14 日)以本次投标单位名义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50万元及以上的景观绿化项目的施工业绩(景观绿化工程不包括单纯绿化或单纯景观工程,投标人提供的类似工程证明材料中无法体现出景观或绿化内容的,还须提供原建设单位的书面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截图,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或其它真实有效的直接发包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至少应加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公章(非项目章、科室章),否则不予采信)。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为准。
√ 自 2023 年 4月 15 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自 2024 年 4月 15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自2025 年1月 15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自 年 月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投标行政监督本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本工程不接受其投标。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5年4月 15 日 18 时 00 分至 2025年 4 月 25 日 09 时 0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投标申请人至“江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综合交易(乡镇)
平台(http://www.jiangyin.gov.cn/ggzy/zhjyxz/index.shtml)”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会员系统登录获取。
4.3投标工具技术服务费 100 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通过会员系统内网上支付方式支付。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本票或汇票
5.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陆万元。
5.3电子保函形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6. 投标截止时间
6.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5 年 4 月 25 日 09 时 00 分。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江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综合交易(乡镇)平台(http://www.jiangyin.gov.cn/ggzy/zhjyxz/index.sh tml)发布。。
10. 其他
(1)所有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在开标前必须通过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jiangyin.gov.cn/ggzy/)办理好企业库信息申报和更新。
(2)若CA无法登录系统,需要进行会员注册,并绑定CA锁。
(3)所有投标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在其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许可业务范围内承接业务。
(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中需要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5)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本项目负责人须参加本工程开标会议。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阴市中心城区城市更新有限公司、江阴市城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地 址:江阴市住建大厦
邮 编:214400
联 系 人:花震旦
电 话:0510-86070707
招标代理机构:江阴方正建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江阴市朝阳路55号西单元八楼
邮 编:214400
联 系 人:史雪锋
电 话:0510-86859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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