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全市社会团体和
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各业务主管单位,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规定,按省市相关部署要求,自即日起开展2024年全市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以下简称“年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1.2024年12月31日前,在我市注册登记的社会团体(以下简称“社团”)。
2.2024年6月30日前,在我市注册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民非”)。
以上均不包含认定为慈善组织的社会组织。
二、受理时段
2024年度的年检受理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逾期将不予受理年检。即,参检对象应于6月30日前,在“江苏省社会组织网上办事系统”中完成年检填报、附件上传等工作。
三、填报材料
1.社团:填报《2024年度工作报告书》,覆盖2024年内的建设运行情况、活动开展情况、财务管理情况以及登记信息变更情况等。除业务主管单位另有明确要求外,无需提交年度审计报告。
2.民非:填报《2024年度工作报告书》,覆盖2024年内的建设运行情况、活动开展情况、财务管理情况以及登记信息变更情况等。属于教育、人社、卫生类的,需提交年度审计报告;其他除业务主管单位另有明确要求外,无需提交年度审计报告。
四、操作流程
(一)社团与民非
年检依托“江苏省社会组织网上办事系统”进行,其流程与内容与往年一致,参检对象自行登录网上办事系统开展年检工作。
1.“江苏省社会组织网上办事系统”登录方式:“江苏民政网”(网址:http://mzt.jiangsu.gov.cn/)→“办事服务”专栏(网页中部)→“江苏省社会组织网上办事入口”→“江苏政务服务统一身份认证系统”,以“法人登录”方式进入网上办事系统,选择“年检年报”模块→“点击开始年检”→选择“2024年度”进行填报。
2.各社会组织年检前,务必认真阅读“2024年江阴市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网上办理流程指引”(可在社团、民非各QQ工作群“群文件”中下载“2024年年检通知”压缩包),了解办理流程及具体细节(例如:需看到系统中的年检状态为“登记管理机关待审批”时,才算完成社会组织端的年检工作)。
3.新登记成立的社团或民非,在首次登录系统时,需先完成法人注册(注册操作说明详见“2024年江阴市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网上办理流程指引”中的附件)后,方可填写年检报告书。
4.参检对象在年检流程完成前,其登记证书已逾期或即将到期,请提前筹划准备并按规范组织完成换届(换届办理指引可在社团、民非各QQ工作群“群文件”中下载“换届办理流程”压缩包),而后再做年检,以免影响年检结论。
5.今年3月收到《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的社会组织,需先完成整改工作,再继续本次年检。
(二)业务主管单位
参检对象网上提交年检材料后,系统将自动推送至业务主管单位进行初审。请业务主管单位登录“江苏省社会组织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外网网址:http://180.101.234.64:18001/borg-online/)进行初审,如发现有不符合项,可在系统中退回给社会组织进行修改、调整,待通过初审后,出具初审意见并盖章。
系统的登录操作使用与往年一致,如有系统使用方面问题,可联系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和区划地名科。
五、结论公告
年检结论以公告(发布于市政府网站民政局专栏、社团和民非QQ工作群)为准,不再加盖年检印鉴。
年检结论公告后,如发现存在影响当年年检结论情形的,年检结论将予以重新确定。
六、工作要求
(一)依法主动参检,强化自律规范。各社团和民非要自觉履行参加年检的法定义务,按时参与年检、如实填报信息、专人跟进负责。要确保所提交的年检材料真实、准确和完整,全面披露组织结构、党的建设、业务活动、财务收支、项目实施、负责人履职、兼职取酬以及分支机构设立等情况。要结合年检,对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指出的问题立行立改、迭代递进,不断提升内部治理规范化水平。
(二)履行审核职能,确保年检成效。各业务主管单位应依法履行其监管职能,督促指导所属社会组织按时、规范做好年检工作。重点核实其党的建设、财务管理、活动开展、对外交往、人员变动、领导干部兼职、分支机构等重要信息,依规给予初审结论。对客观存在的规范性问题,要督促社会组织及时调整;对典型性情况,要盯紧其完成整改;对状态异常的,要及早动员其或换届或注销,避免拖成“僵尸型”、拖出社会风险,给后续工作带来影响。
(三)关注重点领域,防范化解风险。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领域风险防控工作要求,请各业务主管单位重点关注所主管的社会组织,是否存在违规组织评比表彰活动、违规举办节庆展会论坛、违规收费以及从事非法金融活动、滥设分支机构(违规设立地域性分支机构)和代表机构、未按程序开展对外交往活动等风险,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干预纠正,重大风险隐患会同公安等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迅速处置。
(四)抓好问题整改,推动健康发展。年检未完成、或年检结论为“基本合格”“不合格”、或在年检过程中发现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须依法依规立即整改。对未参加年检的、年检不合格的、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依据《江苏省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将其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社会组织年检结论将与财税优惠、政府购买服务等挂钩。
七、业务咨询
业务主管单位和参检社会组织如有任何年检问题,可与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和区划地名科、系统工程师联系。
社团年检工作电话:86861511,江阴市社会团体交流1群QQ:125838357,江阴市社会团体交流2群QQ:563752141。
民非年检工作电话:86861510,江阴民办非企业单位1群QQ:125239586,江阴民办非企业单位2群QQ:747764771。
“江苏省社会组织网上办事系统”技术问题咨询电话:025-83590439。
江阴市民政局
202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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