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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项目须及时申报!
发布时间:2025-03-12 08:33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是用人单位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又是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的重要环节。开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有助于用人单位掌握自身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和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状况,自觉做好预防工作,落实主体责任。

为什么要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六条规定:“国家建立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因素的,应当及时、如实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申报危害项目,接受监督。” 
江阴地区企业常见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有:矽尘、电焊烟尘等粉尘类;噪声、高温、紫外线等物理因素类;铅、苯、酸碱等化学物质类以及Χ、γ射线等放射性物质类。

如何进行申报?

无锡市职业健康监管系统 
1.打开“无锡市职业健康监管系统”(网址http://58.215.18.202:19022/),注册并登录用人单位账号;
2.选择申报类型,如实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电子申报;
3.申报表打印盖章并再次上传至平台;
4.监管部门进行审核;审核不通过,用人单位需要进行信息修改并提交;
5.审核通过,用人单位可查看并打印回执表。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类型及具体要求?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包含以下三种类型:
(1)初次申报:刚注册、未进行过任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用人单位需要进行初次申报。
(2)变更申报:原申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内容或用人单位信息发生实质性变化时,按规定进行变更申报。
1.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或者技术引进建设的项目,自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进行申报;
2.因技术、工艺、设备或者材料等发生变化导致原申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变更申报。
3.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名称、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的,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变更申报。
4.经过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发现原申报内容发生变化的,自收到有关检测、评价结果之日起15日内进行变更申报。
(3)年度更新:用人单位已经通过初次申报的,且距离上一次申报间隔大于11个月,小于13个月,需要更新申报内容。
1.用人单位在依法开展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和定期职业健康检查并出具报告后应进行年度更新。
2.更新内容含基本信息、职业卫生培训情况、产品情况、接触危害因素种类人数、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情况、职业健康检查情况等。
3.年度更新每年更新一次,11个月<申报间隔时间<13个月,≥13个月视为未及时更新,未开展定期检测与定期体检不更新。

未按照要求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后果?

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一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按照规定及时、如实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项目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附件:无锡市职业健康监管系统操作手册(用人单位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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