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依据
外交部授权。
二、申办条件
企业中方人员。申办企业向注册地所属外办申请。
三、申办流程
(一)企业为本单位人员向市外办提出申请,同时将完整的申请资料提交到江阴市外办初审;
(二)江阴市外办审核无误后,企业经办人在中国领事服务网APEC商务旅行卡系统申报;
(三)江阴市外办系统审核后,提交无锡市外办审核并转账缴费;
(四)省签证服务中心受理团组并核对企业和申请人材料;
(五)省外办审核后报外交部领事司审批,申办企业按照缴费通知完成缴费并上传支付凭证;
(六)外交部领事司审核后通过旅行卡国际授权公网向其他经济体提交申请;
(七)其他经济体审批通过后,外交部领事司制卡下发到省外办;
(八)市外办逐级下发到申办企业。
四、申办时限
材料齐全3个月左右。
五、收费标准
3120元/人。
六、申办企业资质量化标准
(一)加工制造或货物贸易等进出口类申请企业,上年度进出口额须达50万元人民币以上,需提供相应的报关单。因行业特点难以提供进出口额证明的申办企业(如金融、网络科技类企业),须提供合同或项目计划书作为业务往来证明;
(二)申办企业上年度纳税情况应为“完成依法纳税”或纳税信用等级为M级(含)以上,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应提交申请人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三)申办企业员工人数不少于5人;
(四)暂不完全符合上述标准但对江苏省有特殊贡献的企业。
七、申请人资质要求
(一)因工作需要确需经常前往其他经济体(原则上将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作为判断申请人与企业间关系的依据。对异地缴纳或代为缴纳社保等情况,在申办企业提供其他相关佐证并作出书面承诺后,可予采纳);
(二)在申办企业任职6个月以上;
(三)护照有效期为5年半以上;
(四)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
(五)无被外国,特别是被实施旅行卡计划经济体拒签的记录。
八、纸质材料清单
(一)企业材料
1.企业申办函;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办企业上年度纳税信用评价信息(江苏电子税务网下载);
4.上年度与其他经济体业务往来证明(加工制造或货物贸易等进出口类申办企业);合同或项目计划书及申请人过去一年获发的其他经济体商务签证(因行业特点难以提供进出口额证明的申办企业);有进出口活动的申请企业,上年度进出口额须达50万元人民币以上,提供上年度进出口报关单,并提供“中国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备案信息截图。
(二)申请人个人材料
1.护照首页有头像的半页清晰扫描件;
2.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公安部门获取或“公安一网通办”APP上下载打印);
3.申请人近6个月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江苏智慧人社”APP上下载打印);
4.签名扫描件;
5.照片(彩色、白底、小二寸)。
注意事项:
1.企业申办函必须法人签字,每一页都要盖章;
2.纸质版材料请按照申办材料清单顺序排序,扫描发给江阴市外办审核;
3. 咨询电话:86860490。
表格下载:
附件2--申请人使用互联网中国领事网APEC系统-操作指南(word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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