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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4053X/2025-00582 生成日期 2025-01-26 公开日期 2025-01-26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江阴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面向企业法人,面向社会团体,面向公务员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体裁 其他
主题(一级) 劳动、人事、监察 主题(二级) 社会保障 关键词 医保,行政,服务
效力状况 有效 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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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医保停保指南
36、单位职工停保办事指南

办事指南36

江阴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单位职工停保

 

一、办理对象

用人单位(企业、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职工因调动、工作变动、死亡、出国定居、参军等发生的参保状态变更登记。

备注:个人出现国家规定的停止享受医保待遇的情形后,待遇享受人员或者其亲属应当自相关情形发生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告知医保经办机构。

二、办理流程

(一)窗口办理:

携带申报资料到医保经办窗口办理。

(二)网上办理: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https://ybj.jszwfw.gov.cn/hsa-local/web/hallEnter/#/Index)→“单位登录”→“网上经办”→“参保人员减员申报”→按提示填写申报信息。

(三)掌上办理:

“最江阴”APP→“政务”→部门分类“医保局”找到“职工参保登记(企业)”→按提示填写申报信息。

三、申报材料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

备注:参保人员死亡的,通过数据共享无法查询死亡信息的应提供个人承诺书。

 

四、办理时间

窗口办理:周一至周五工作日(8 : 30-11 : 3013 : 00-16 : 30

五、办理时效

即时办结

六、办理地址

江阴市医保经办窗口、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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