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江苏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无锡市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我市已调整完成蔡港河新桥段、新桥镇雷下浜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河道名录:
蔡港河、雷下浜。
二、管理范围:
镇级河道管理范围以水域、沙洲、滩地及河口线两侧10米为界,流经城区、镇区的河段管理范围以水域、沙洲、滩地及河口线两侧5米为界。
对违反相关水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严肃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相关责任。
特此公告。
江 阴 市 人 民 政 府
202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