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1404053X/2025-00821 | 生成日期 | 2024-12-13 | 公开日期 | 2024-12-13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体裁 | 通告 |
主题(一级) | 劳动、人事、监察 | 主题(二级) | 劳动就业 | 关键词 | 就业,失业,补助 |
效力状况 | 有效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 安心就业无忧未来丨失业保险为您的职场保驾护航 |
失业保险是一项“有温度”的社会保险,既能帮助企业减轻用工负担助力企业稳定职工队伍,也能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还能帮助职工提升技能水平,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
一、温暖在“减负担”
延续实施阶段性降费率政策
继续执行失业保险费率阶段性降低至1%政策,其中单位和个人缴费费率均为0.5%,政策执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
二、温暖在“稳岗位”
“免申即享”稳岗返还政策
参保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员或少裁员的,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可以“免申即享”获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三、温暖在“提技能”
支持企业参保职工提升技能水平
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领取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政策执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
四、温暖在“保生活”
向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发放最低标准:1673元/月(2024年7月1日起);失业保险金发放最高标准:2490元/月(2024年1月1日起)。
为失业人员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可以由失业保险基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
失业保险,这个“有温度”的险种,一直发挥着减负担、稳岗位、提技能、保生活、促就业的“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