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江阴巨优禄纺织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81MA1MPDTX55
住所(住址):江阴市云亭街道云东路1号
法定代表人:ABC
本局于2024年9月26日对你单位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公司登记一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澄市监处罚〔2024〕0901545号),决定对你单位作出如下处罚:罚款50000元,上缴国库。
因本局先后采用现场送达、邮寄送达方式,无法将该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请你单位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末日为节假日顺延)将罚款缴到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支付。如对本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江阴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于六个月内依法向江阴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缴纳罚款又未提起复议或诉讼的,我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数额不超出罚款数额),并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公告期间内,你单位可至本局领取行政处罚告知书。
联系地址:江阴市云亭街道文化路8号
联系电话:0510-86019826
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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