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江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澄政办发〔2010〕46号)第十七条规定,江阴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决定取消胡文明、周家达、张庆华等3人江阴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资格。
特此公告。
江阴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2024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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