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上半年度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整治
暨第三方评估情况通报
各施工、监理、建筑起重机械一体化单位及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强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深入开展我市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整治,综合评估我市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状况,筑牢安全生产防线,根据《江阴市建筑施工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澄住建建工〔2024〕5号)的统一部署,5月至6月份,我局开展2024年上半年度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整治暨安全状况第三方评估。
一、基本情况
(一)专项整治情况。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我局开展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整治执法检查,重点核查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设备一体化服务单位履职责任落实、安全行为情况,抽查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实体,抽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本次检查共抽查江阴范围在建项目26个,抽查39台(组)设备(其中塔吊27台、施工升降机12台),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119条。
(二)第三方评估情况。上半年度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状况第三方评估工作覆盖全市施工标段50个,共开展第三方安全检查设备251台次,其中,塔式起重机150台次,施工升降机 101台次;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690项,其中塔式起重机477条,施工升降机213条。
二、处置措施
对上半年度专项整治中发现设备存在问题的项目,市住建局建工中心签发《建设工程施工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28份,对2家单位进行信用扣分,对1家单位进行通报批评。责令有关单位举一反三,立即组织全面检查和整改。
对上半年度第三方评估中发现设备存在较大问题的项目,市住建局建工中心签发《建设工程施工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24份,对2个项目进行约谈,对23家单位进行信用扣分,拟对1家单位进行行政处罚,对1家单位进行通报批评。责令有关单位举一反三,立即组织全面检查和整改。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塔式起重机:1.三级箱内漏电断路器选型;2.司机室操纵杆防误触装置失效;3.起重臂前段障碍灯缺失;4.开口销未全部打开;5.回转限位器,重量限制器接线不规范;6.变幅限位距离设置偏小,变幅限位失效;7.吊钩保险失效;8.速差防坠器缺失;9.起重臂与相邻塔机配重块底部安全距离不足;10.照明大灯未使用绝缘措施固定。
(二)施工升降机:1.人脸识别系统失效;2.个别附墙倾斜角度超8°;3.吊笼笼顶杂物堆放不规范;5.电机齿轮磨损严重;6.出料门机械锁钩失效;7.重量限制器不灵敏。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立行立改,坚决消除安全问题事故隐患。各企业、项目部要高度重视当前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江阴市建筑施工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澄住建建工〔2024〕5 号)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本年度上半年第三方安全评估检查情况,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发现的安全问题举一反三、落实责任、认真整改。
(二)对症下药,全面加强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各企业、项目部要规范使用设备事中事后监管手机移动端落实建筑起重机械进场、安装、检验、使用、顶升和附着、维保、拆卸等重点环节和关键节点履职责任,切实做到方案编审到位、人员到岗到位、管理措施到位、安全交底到位、应急救援到位。
(三)举一反三,严肃查处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市住建局建工中心将持续通过第三方安全评估等方式,加大建筑起重机械相关责任主体履职情况核查力度,提高现场建筑起重机械使用质量抽查频次,对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问题的建筑起重机械一律停止使用,如因设备本身质量问题或设备基础等影响整体使用安全的,立即要求拆除,并对存在重大安全问题的建筑起重机械一体化服务单位予以市场限入,对涉及安全管理职责落实不到位的总承包企业、监理企业进行行政处罚、全市通报批评等处理。
附件:1.表扬项目一览表
2.批评项目一览表
江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表扬项目一览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施工单位 |
监理单位 |
好的方面 |
1 |
澄地2022-C-2号地块商品房开发项目 |
江阴市华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江苏新东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1.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能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按照统一部署开展6月份大型机械自查自纠活动。2.施工现场在任务重、时间紧的情况下能够严格落实上级的文件精神,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3.严格落实每月大型机械的维护保养,留存影像资料并形成书面材料。4.监理单位日常巡视检查认真负责,能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并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消除隐患。 |
附件2
批评项目一览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批评单位1 |
批评单位2 |
批评单位3 |
存在的主要问题 |
1 |
中园慧创(江阴综保区)科创产业基地项目(8#厂房、9#厂房) |
江苏常之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江苏中源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广宇租赁有限公司 |
1.该起重机械一体化单位未落实主体责任,维保记录流于形式。2.现场4号塔吊存在如下问题:(1)基础严重积水;(2)塔吊照明未做漏电保护措施;(3)露出部分未做防锈蚀处理;(4)无防坠器;(5)主电缆顶端无防护措施;(6)开口销局部锈蚀;(7)警示灯位置不准;(8)顶升结束后电缆未收回。 |
2 |
江阴临港科创园二期项目 |
江苏华邦建设有限公司 |
江苏新东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江阴市中海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 |
司机室铭牌平衡重参数与现场平衡重不符,塔吊说明书平衡重参数与现场实际参数不符,三者不吻合(现场可见配重为20.4吨,加一块未标识重量配重) |
江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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