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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江阴市敔山湾实验幼儿园 江阴市敔山湾第二实验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
发布时间:2024-06-07 15:25

为规范有序做好江阴市敔山湾实验幼儿园、敔山湾第二实验幼儿园招生工作,根据《2024年江阴市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结合当前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提出如下招生工作意见:

一、服务区范围

1.敔山湾实验幼儿园

芙蓉大道以南、长山大道以西、白屈港河以东、牡丹路以北区域;芙蓉大道以南、高新区和云亭街道界以南、迎瑞路(东段)以西、长山大道以东、敔山路(北段)和定光路以北区域。

2.敔山湾第二实验幼儿园

牡丹路以南、长山大道以西、白屈港河以东、迎瑞路(南段)以北区域;敔山路(北段)和定光路以南、迎瑞路(东段)以西、长山大道以东、迎瑞路(南段)以北区域。

二、招生对象

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之间出生,年满3周岁的符合入园条件的小班幼儿。

三、入园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向敔山湾实验幼儿园、敔山湾第二实验幼儿园申请入园:

(1)适龄幼儿在2023年8月31日前在敔山湾实验幼儿园、敔山湾第二实验幼儿园服务区内注册户籍,幼儿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在2023年8月31日前在敔山湾实验幼儿园、敔山湾第二实验幼儿园服务区内登记房产,户籍、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房产、长期实际居住地址三者一致。

(2)适龄幼儿父母于2023年8月31日前在敔山湾实验幼儿园、敔山湾第二实验幼儿园服务区内持有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有房产;原则上幼儿出生后的户籍一直在敔山湾实验幼儿园、敔山湾第二实验幼儿园服务区内从未迁动过,且幼儿长期实际居住在该房产内。

(3)适龄幼儿父母在敔山湾实验幼儿园、敔山湾第二实验幼儿园服务区内无房产,2023年8月31日前适龄幼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敔山湾实验幼儿园、敔山湾第二实验幼儿园服务区内有房产,原则上幼儿出生后的户籍一直在敔山湾实验幼儿园、敔山湾第二实验幼儿园服务区内从未迁动过,且幼儿长期实际居住在该房产内。

(4)市级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现役军人随迁子女等符合政策安置条件的适龄幼儿。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向敔山湾实验幼儿园、敔山湾第二实验幼儿园提出入园申请,幼儿园在学位有空余的情况下有序接纳,如无空余学位,由教育局统一协调至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就读:

(1)适龄幼儿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在敔山湾实验幼儿园、敔山湾第二实验幼儿园服务区内持有独立房产,未能在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注册户籍或登记房产,但在2024年5月31日前在敔山湾实验幼儿园、敔山湾第二实验幼儿园服务区内注册户籍和登记房产,且幼儿实际居住在该房产内。

(2)适龄幼儿父母在敔山湾实验幼儿园、敔山湾第二实验幼儿园服务区内持有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共有房产,未能在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注册户籍或登记房产,但在2024年5月31日前在敔山湾实验幼儿园、敔山湾第二实验幼儿园服务区内注册户籍和登记房产,且幼儿实际居住在该房产内。

四、网上登记和现场审核

1.网上登记

2024年6月15日前,适龄幼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最江阴APP”新生入学登记平台进行新生入学登记。经过系统审核符合入园条件后,根据手机APP短信通知在指定时间段内到学校现场审核。

2.现场审核

(1)现场审核时间

2024年6月22日(周六)上午8:00—11:00,下午1:30—4:00。

(2)现场审核地点

敔山湾实验幼儿园:江阴市月季路78号。

敔山湾第二实验幼儿园:江阴市金桂路98号。

(3)现场审核材料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证、户口簿、幼儿出生证、儿童预防接种证。

(4)家长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审核,逾期未到现场审核者,视作自动放弃施教区幼儿园学位。如有特殊情况,可在现场核验当天与幼儿园联系,联系电话:86160019。

江阴市教育局

202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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