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 01404053X/2024-03065 | 生成日期 | 2024-04-03 | 公开日期 | 2024-04-15 |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江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体裁 | 其他 |
| 主题(一级)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主题(二级) | 其他 | 关键词 | 物业,住宅,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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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概述 | 《江阴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水平全面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 ||||
一、为什么要制定《方案》?
物业服务涉及居民生活的方方面面,是连接社区与居民、延伸公共服务和政务服务的“关键一环”,是县域社会现代化治理的最终落脚点。针对当前我市物业服务质量与日益增长的现实需求不平衡不匹配的现实情况,制定了《江阴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水平全面提升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力争通过在全市开展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水平全面提升行动,形成“业主自治有序、政府监管有力、行业自律有章”的物业管理新格局。
二、《方案》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实施方案主要分为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三个部分,明确了健全工作机制、梳理摸排突出问题、完善配套政策、全面推动综合执法进小区、推动自治管理、加强常态化监督考核力度、规范行业发展、落实长效机制等八项主要任务,强化属地主体责任,深化部门协同推进,上下联动形成合力,确保全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高质量发展。
三、《方案》确定了哪些具体工作?
(一)健全组织架构。《方案》明确成立江阴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水平全面提升行动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各相关部门、板块、企业主要领导为组员,加强沟通协商、信息共享、联合执法,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统筹推进相关工作,镇(街)园区统筹做好辖区内物业管理监管工作。
(二)推进两个覆盖。《方案》明确更加主动推动、指导党建引领下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工作,应建尽建,2024年底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覆盖率达到100%。《方案》要求加强党建引领下物业管理覆盖延伸,提高物业管理服务市场化规范化水平,2024年底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覆盖率达到100%。
(三)优化管理机制。《方案》强调推行信息公开,建立物业管理信息公开制度和线上线下公示机制,制定公开信息目录清单,明确公示时间和公示频率。探索住宅小区公共资金监管制度,建立公共资金监管账户,将小区的公共收益、代收代支等费用统一存入监管账户,受街道、业委会(物管会)监督。同时,完善物业服务收费调价制度,建立更加合理的定价调价机制。
(四)强化监督考核。《方案》明确要出台物业服务日常考评细则,以业主、业委会、社区、镇街、住建局五方检查考核的形式,每季度按综合得分在主流媒体公布检查情况,并在相应小区显著位置进行公示。修订完善《江阴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动态更新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并在住建局网站、诚信江阴网上向社会公布,鼓励政府采购机构、开发建设单位、业主自治组织应用信用评价结果。
(五)落实长效机制。《方案》明确了关于垃圾分类、红线内围墙外绿化管理、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消防安全监管、老旧小区物业管理等具体任务责任主体和推进落实要求,确保各项重点工作稳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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