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1404053X/2024-01570 | 生成日期 | 2024-04-12 | 公开日期 | 2024-04-12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 体裁 | 其他 |
主题(一级)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主题(二级) | 食品药品监管 | 关键词 | 市场秩序,食品安全,食品药品 |
效力状况 | 有效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 2024年江阴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
2024年江阴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2024年,全市食品安全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家、省、无锡市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将保障食品安全作为各级党委、政府的重大政治任务。以创成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目标,进一步压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以下简称“两个责任”),持续提升食品安全治理现代化水平,有力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走在前做示范多作贡献,不断谱写“强富美高”新江阴现代化建设新篇章。现就全市2024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如下:
一、持续开展各级示范创建
(一)全力创成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根据《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严格对标对表,逐条逐项查漏补缺,对明查暗访点位开展多轮次自查,以镇(街道)为单位开展督查督促整改提升,市、镇、村三级共同发力营造创建氛围,迎接国务院食安办的国家验收工作,为无锡市创成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贡献江阴力量。(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各镇街园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稳步推进省级示范创建。巩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成果,加强国家和省级农安县动态管理。(市农业农村局)
(三)分类开展基层食安办星级建设。按照无锡地方标准《基层食安办建设等级评价》(DB3202/T1057—2023),有序推进基层食安办星级建设和分类管理工作,确保全市基层食安办100%达到三星级标准,25%以上达到四星级标准,5%以上达到五星级标准。(市食安办牵头、各镇街园区按职责分工负责)依托“无锡市数字食安平台”,着力提升镇街食品安全治理水平。(市食安办)
二、推动“两个责任”落实落细
(四)健全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两个责任”工作机制,创新包保督导模式,优化发现问题解决机制,推动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常态化高效运行,以“十个全覆盖”为目标,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建立健全各级食安办实体化运行机制,完善食品安全应急体系,更好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市食安办牵头、各镇街园区按职责分工负责)将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落实情况作为全市食品安全表扬奖励的重要依据。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分层分级开展“两个责任”全员培训。(市食安办)
(五)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持续抓好“三类人、三件事、三本账”,深入贯彻落实《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督促生产经营者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负总责,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分级负责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建立风险管控清单,完善“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精准防控风险隐患。完善优化大型食品销售企业体系检查指南,深入开展体系检查工作。(市市场监管局)对食用农产品生产主体实施风险分级动态管理。加强屠宰行业管理,督促屠宰企业严格落实畜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市农业农村局)督促粮食收储企业完善粮食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市发改委)
三、加强源头安全风险控制
(六)加强产地环境治理。加强耕地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持续推进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强化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整改。(江阴生态环境局)落实耕地分类管理制度,加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市农业农村局)
(七)规范农业投入品使用。聚焦“11+1”个重点品种,严打禁限用药物违法使用,严控常规药物残留超标,切实打好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专项行动整治收官战。(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市场监管局配合)持续规范推进粮食作物用绿色防控农药零差率集中配供和包装废弃物统一回收工作。(市供销社)
(八)严把粮食质量安全关。加大对政策性粮食出入库监督检查力度,严格落实出库质量安全检验制度,严防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用作食用用途。(市发改委)
四、强化重点领域过程监管
(九)加大重点领域监管力度。按照“日常监督检查+飞行检查+专项整治+风险隐患排查”综合监督检查体系,继续深化食品生产环节监督检查工作。实施《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常态化开展“生鲜灯”检查,强化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守牢入市食用农产品安全关。全市食用农产品市场快检不少于35.7万批次。强化网络餐饮安全监管,开展餐饮环境卫生专项检查工作,全面推行网络销售直接入口食品食安封签要求。做好年度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确保零事故。(市市场监管局)按照上级要求推进食盐专营管理和食盐定点企业到期换证工作。(市工信局)健全完善餐厨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加强终端处置设施运行维护。(市城管局)
(十)严防严控校园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属地全面落实学校(含技工院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责任制和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督导评价体系,开展全市中小学食堂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和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通过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依法查处一批重点案例,曝光一批典型案例,清退和规范一批承包经营企业,着力解决管理不规范、责任落实不到位、食堂环境不卫生等突出问题。推进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动态达到100%,实现数据信息互通互享,积极推广学校食堂“五常法”等先进管理模式。校外供餐单位全部通过HACCP或ISO22000管理体系认证,守牢校园食品安全底线。(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强化养老机构食品安全监管。督促各养老服务机构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对机构内食堂开展自查自纠,落实主体责任,完善工作制度,确保服务对象和工作人员饮食安全。每月对养老机构开展食品安全督查,定期联合开展飞行检查,指导属地民政部门压实监管责任。提高广大老年群众饮食健康自我防护能力。(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从严监管特殊食品安全。对特殊食品生产企业开展全覆盖检查,企业自查报告率、发现问题整改率均达到100%。推进特殊食品经营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深入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提升等“一老一小”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非法添加、夸大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持续做好特殊食品安全风险研判工作。大力开展特殊食品科普宣传。(市市场监管局)
五、持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
(十三)深入开展“铁拳”行动。聚焦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查办一批违法案件,严查重处宣传镇痛、安睡等功能食品,严厉打击在食品中非法添加药品及其衍生物的违法行为,突出大要案查办,进一步强化行刑衔接,严格落实“处罚到人”。(市市场监管局)
(十四)持续开展“昆仑”专项行动。突出打击制售假种子、假化肥、假农药等假劣农资犯罪;食用农产品涉违禁物质、农兽药残留超标犯罪,制售病死畜禽肉制品、假牛羊肉等犯罪;滥用食品添加剂犯罪;普通食品、保健食品非法添加新型化学衍生物等多发性犯罪;农村地区、校园及周边等制售假劣食品犯罪。(市公安局)
(十五)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开展进口食品“国门守护”行动,严厉打击冻品、农产品等走私违法犯罪活动。(江阴海关牵头,市公安局配合)严厉打击使用禁限用药物、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畜禽等违法违规行为。(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按照上级部署开展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坚决斩断非法屠宰、加工、销售网络等黑色利益链。(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全面深化行刑衔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监督管理等领域行刑衔接工作机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大要案提前介入制度,规范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检察院按职责分工负责)积极发挥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对侵害食品安全或众多消费者利益的案件,启动公益追偿程序,提高违法犯罪成本。(市检察院牵头,市法院、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着力提升监管效能
(十七)推进智慧监管。优化升级“暨阳红骑士数字管理平台”,深化数据融合,强化结果运用,打造省级先行先试项目。(市市场监管局)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监管大数据平台的推广使用工作,依托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对接省监管平台和市食品安全智慧监管系统,形成上下对接、横向联动的数字监管体系。(市农业农村局)将食品安全全过程控制和溯源技术、食品安全监测鉴别关键技术及装备研发等纳入年度科技创新研发项目,加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市科技局)推进食用农产品全程追溯。(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强化科技赋能。集成推广绿色防控技术,从源头降低农药使用安全风险。积极推广常规农兽药应用胶体金快检技术。(市农业农村局)做好获批食品安全相关项目的过程管理,在社发项目中继续支持产出高水平科研成果和典型示范案例。推动食品安全相关科技创新基地与平台内涵式建设。定期召开食品安全相关科研院所和重点企业碰头会,实现食品安全相关检验检测仪器和方法的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市科技局)
(十九)提升抽检监测效能。全市食品抽检量达10批次/千人。(市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食品相关产品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开展“你点我检”“你送我检”活动。加强评价性哨点单位监管,及时做好抽检不合格(问题)食品核查处置工作。对多批次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整改帮扶。(市市场监管局)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种养殖环节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检测量达到1.8批次/千人。(市农业农村局)加强粮食收购和储存环节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地产小麦、稻谷等重点品种监测比例不低于1个/万吨,储备粮年度监测比例不低于储备规模的30%。(市发改委)配合省级开展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市资规局)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通报会商,定期组织开展风险评估或交流。(市卫生健康委)
(二十)深化信用监管。建立完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档案,实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建立食品安全信用监管制度和工作机制。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100%归集获证食品生产企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结果等涉企信息并依法依规向社会公示。(市市场监管局)深入宣传贯彻《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国家标准。(市工信局)
(二十一)完善标准工作机制。做好食品安全标准的宣贯和跟踪评价。(市卫生健康委)完善冷链运输管理制度标准,加强对冷链运输过程监管,提升冷链运输服务品质。(市交通运输局)深入推进市场监管基层分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将食品安全监管作为基层市场监管分局首要职责。加强基层市场监管干部队伍建设,加大食品专业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提升监管执法规范化能力和水平。推动贯彻落实《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市市场监管局)
(二十二)推广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继续优化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政策环境,加强相关工作机制建设,鼓励和支持企业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确保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肉蛋奶和白酒生产企业、农村集体聚餐、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学校食堂、中央厨房、养老机构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特大型餐饮单位、冷冻饮品生产企业、特殊食品生产企业等实现100%参保。引导保险公司制订更加科学合理的投保方案,激发中小型餐饮单位投保热情,实现覆盖面较上一年度有提高。(市市场监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阴监管组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十三)持续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充分挖掘本土特色食品资源,积极构建具有江阴特色的食品产业体系。制定《江阴市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2024—2026年)》,统筹产业资源,优化产业布局,讲好品牌故事。举办第二届江阴市名优食品博览会,促进食品行业跨区域交流协作,开拓我市食品产业发展空间,引领消费新“食”尚。(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各镇街园区按职责分工负责)继续做好“江阴菜”标准化工作,培育挖掘一批江阴特色名店、名菜、名点。(市市场监管局)
(二十四)推进许可认证制度改革。落实国家、省关于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相关规定,组织全市专题培训,明确有关许可要求。(市市场监管局)推动绿色食品等食品农产品认证工作。(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五)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深入推进乳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鼓励企业优化产品配方、培育优质品牌。(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建立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目录,开展日常监测和监督检查。组织开展生鲜乳“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市农业农村局)加强传统优势食品产区和地方特色食品产业培育工作,推进食品产业特色化、集聚化发展。(市工信局)开展“百企千坊”帮扶行动,指导企业建设高标准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市市场监管局)升级打造美食工坊2.0版,加快实现“六统一”(统一入驻、统一管理、统一培训、大宗食材统一采购、统一品牌、统一检验);试点建设食品小作坊社区品牌专卖店,开拓线上线下营销渠道,为本土食品“代言”。(市食安办牵头,市市场监管局、各镇街园区按职责分工负责)支持餐饮服务企业发展连锁经营和中央厨房,提升餐饮行业标准化水平。(市商务局)
八、持续推进社会共治格局
(二十六)推进反食品浪费工作。发布防止和减少餐饮浪费公告。(市发改委牵头,市商务局、市文体广旅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指导行业协会制定落实相关自律规范,对行业加强指导管理,推动将防止食品浪费要求纳入有关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市商务局牵头,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加强粮食储备流通过程中的节粮减损指导。(市发改委)督促食品销售单位严格落实临近保质期食品销售要求。以婚宴、自助餐为重点强化监督执法。(市市场监管局)加强反食品浪费宣传,倡导节俭风尚,推广典型经验,曝光负面案例。(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文明办、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文体广旅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七)积极开展宣传引导。举办全市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市食安办牵头,市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配合)开展食品安全主题科普宣传教育活动,全方位打造立体式、多元化宣传矩阵。运用新媒体作品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强化“指尖上”的宣传。发挥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的作用,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和辨别能力。(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江阴海关、市市场监管局、市文体广旅局、市发改委、市资规局、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组织开展第四届“最美食安卫士”评选活动、首届“十佳职工食堂”评选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营造共建食安江阴的良好氛围。试点开展“小手拉大手 童心共话食安未来”系列活动,构建“家庭、校园、政府、社会”共治新格局。(市食安办牵头,市市场监管局配合)推动青年志愿者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培育一批食品安全青年志愿服务队伍,实施一批食品安全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建立一套食品安全青年志愿服务保障机制。(市食安办、团市委牵头,市教育局、市人社局配合)
(二十八)科学做好舆情处置。加强舆论引导,健全完善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分析、研判和处置机制,突出抓好重大活动、重要节点等舆情处置工作。积极回应社会热点、群众关切,有效化解网络舆论危机,确保舆情平稳有序。(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科学组织考核评价
(二十九)实施考核评议。制订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调整考核内容、优化考核步骤、完善评价要求,强化考核结果运用,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评议考核工作的规范性和科学性,提请市政府审议后印发实施。(市食安办牵头,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强化食安委成员单位考核工作。(市食安办)
(三十)加强组织实施。各级各有关部门每半年向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提交本辖区、本部门对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贯彻落实情况。(市食安办牵头,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各镇街园区按职责分工负责)12月10日前,各镇街园区将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落实情况作为向市委市政府报告的重要内容,推动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相关部门责任。(市食安办牵头,各镇街园区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