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现将江苏丽天石化码头有限公司工业油脂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2024年3月27日至2024年4月10日(10个工作日)。
公示部门通讯地址:江阴临港经济开发区香江路3号(临港行政审批局)。
临港行政审批局环保窗口联系电话:0510-86868152。
附件:
江苏丽天石化码头有限公司
工业油脂加工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江苏丽天石化码头有限公司已委托江苏锡澄环保产业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现向公众公告本项目相关信息,以广泛征求公众、专家、组织对项目建设的意见与建议,及时反馈到项目建设中去,达到项目建设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统一。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建设项目名称:工业油脂加工项目;
建设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江苏江阴临港经济开发区利港街道润华路9号,江苏丽天石化码头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建设性质:扩建;
项目内容:公司在江阴市利港街道润华路9号,新建厂房及附属建筑27254平方米,购置离心分离机设备4台(套),购置国产工业油脂预处理设备18台(套)、工业油脂精炼设备204套等设备共226台(套),项目建成后,年产30万吨工业油脂(本项目一期在丽天石化码头公司内部建设一条10万吨工业油脂全流程加工生产线,并建设约2.1万立方米配套储罐,二期扩能至30万吨,配套储罐扩容至约3万立方米)。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江苏丽天石化码头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阳 联系电话:13861636810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江苏锡澄环保产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辛工 联系电话:15137196836
(四)公众意见表下载地址
网站地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期间,如您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下载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可以通过电话、书信、电子邮件(1104712301@qq.com)或预约上门交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反馈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如有任何疑义,请于公示起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联系建设单位江苏丽天石化码头有限公司、评价单位江苏锡澄环保产业有限公司及负责审批或者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行政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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