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应急管理局
当前位置: 首页 >  市应急管理局 > 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法规文件及解读
信息索引号 01404053X/2024-01260 生成日期 2024-02-02 公开日期 2024-02-02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江阴市应急管理局,网站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体裁 通告
主题(一级) 综合政务 主题(二级) 应急管理 关键词 通告,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危险化学品
效力状况 有效 文件下载
内容概述 根据《关于无锡市应急管理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决定开展江阴市应急管理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欢迎社会各界参与和监督整治工作,积极提供应急管理行政执法领域相关问题线索。
关于开展江阴市应急管理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

关于开展江阴市应急管理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着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水平,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关于无锡市应急管理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决定开展江阴市应急管理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欢迎社会各界参与和监督整治工作,积极提供应急管理行政执法领域相关问题线索。

  一、线索集中受理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228日。

        二、整治重点内容

主要整治内容为执法不规范、执法方式简单僵化、逐利执法、执法粗暴、执法寻租、执法不作为6个方面突出问题。

(一)执法不规范问题。重点整治:违反应急管理部门法定权限对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实施行政处罚;在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过程中,未依法告知当事人享有的陈述申辩和听证权利;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立案超期、整改复查超期、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超期等程序问题;未在执法现场出具现场检查记录、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等文书;将本应由政府部门行使的行政检查权及隐患整改、后续核查等事权,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技术公司行使;行政裁量权从轻、从重处罚因子证据不足,同案不同罚;随意超出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开展执法检查;重复执法、执法检查频次过高;未按照规定着执法制式服装、出示执法证件,无执法资格的辅助人员单独开展执法;未按照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要求使用执法记录仪进行录音录像;三位一体执法模式执行不到位,执法检查不严肃、走过场等问题。

(二)执法方式简单僵化问题。重点整治:执法检查重台账、轻现场,执法检查内容单一,重点检查事项不突出;不区分具体情形和实际情况以及违法行为情节轻重,机械适用法条予以处罚;以罚代管,重处罚、轻教育,指导服务不深入、普法宣传不及时等问题。

(三)逐利执法问题。重点整治:直接或变相下达罚没指标、执法数量指标;未依法依规开展一案双罚

(四)执法粗暴问题。重点整治:未按照规定使用执法文明用语,服务意识不强,语言生硬冰冷,存在辱骂、恐吓当事人的行为;不听取当事人违法行为认定等陈述申辩意见,或因当事人提出陈述申辩、听证申请时,给予更重的处罚;存在未一次性告知当事人所需提供的材料或其他故意刁难当事人的行为等问题。

(五)执法寻租问题。重点整治:执法人员或辅助人员吃拿卡要、以权谋私、滥用职权;推销或直接指定第三方服务机构为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技术服务等问题。

(六)执法不作为问题。重点整治:执法人员发现有违法或犯罪线索,包庇、隐瞒、故意不向有关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移交;执法人员受理投诉举报不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不处理、不立案,案件办理久拖不结等问题。

        三、问题线索受理方式

专项整治期间,可通过来信来电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供问题线索

受理电话:0510-86862545

受理邮箱:617356894@qq.com

来信地址:江阴市文化中路269号行政事业中心545办公室

  • 收藏
  • 打印
  • 关闭